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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法官盛勇强等三位同志事迹隆重表彰

时间:2024-01-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法院报》王银胜陈忠仪高万泉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在上海展览中心联合召开会议,隆重表彰全国模范法官盛勇强。上海市委副书记刘云耕主持表彰会。肖扬同时还向盛勇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状;曹建明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盛勇强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的决定》;殷一璀宣读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学习全国模范法官盛勇强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全国模范法官盛勇强等三位同志事迹隆重表彰

《人民法院报》王银胜陈忠仪高万泉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在上海展览中心联合召开会议,隆重表彰全国模范法官盛勇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苏泽林,上海市委副书记殷一璀,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仲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出席表彰会,上海各条战线的负责人和部分法官代表共500多人参加了表彰会。

上海市委副书记刘云耕主持表彰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盛勇强自1982年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以来,自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于法律,热爱审判事业。20年来,他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委会委员,始终锲而不舍地学习法学理论知识和外语,通过自学考试完成法学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业,成为青年自学成才的榜样。他敬岗爱业,开拓创新,淡名利、干实事,大胆借鉴国内外法学理论的最新成果和先进的司法理念,纵横比照指导审理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事审判规律,为上海法院系统民事审判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突出成绩,成为上海市民事审判领域的带头人。1996年以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一等功1次;1999年被评为上海市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和上海市“优秀青年卫士”;2000年被评为上海市“劳动模范”、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官”;2001年荣获全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2002年再次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

在表彰会上,陈良宇和肖扬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肖扬同时还向盛勇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状;曹建明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盛勇强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的决定》;殷一璀宣读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学习全国模范法官盛勇强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肖扬在讲话中指出,盛勇强同志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知识型法官的优秀代表,是人民法院职业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在上海这片改革开放的热土上,不断打造上海城市精神的今天,培养出像盛勇强这样的全国模范法官既是上海法院的骄傲,也是全国法院的骄傲。

肖扬指出,盛勇强同志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蒸蒸日上,人民司法事业蓬勃发展的新时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他的优秀品质集中到一点,就是对人民审判事业无限忠诚的崇高职业理想,刻苦钻研审判业务的执着的职业追求,用所学知识回报社会的高尚职业风范,在平凡岗位上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良好职业精神。盛勇强同志的这些优秀品质,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新时期人民司法事业得以发展的精神动力。最高人民法院适时隆重推出盛勇强这样的典型,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大力宣传盛勇强同志的先进事迹,使盛勇强同志身上体现的这些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优秀品质进一步发扬光大,成为我们法院每个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实现司法公正。(www.xing528.com)

肖扬强调,深化法院改革,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以公信立权威,努力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确保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在法院的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法官职业化建设目标,虽然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但它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职责的根本大计,无论是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是从我们每个法官自身的成长发展现状来看,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时代意义,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试点,稳妥地加以推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从根本上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要在宪法法律的总体框架下,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司法理念和实践,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确立新思路,提出新目标,推出新举措,实现新发展,全面推动法院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

肖扬要求,抓住这次表彰盛勇强同志的契机,认真搞好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在广大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中掀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营造奋发向上、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

陈良宇在讲话中说,盛勇强同志在人民法官的神圣岗位上作出了非凡的业绩。在他身上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牢记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定信念;体现了人民法官公正执法、刚正不阿、廉洁奉公的职业品德;体现了新时期公务员勤政敬业、忠于职守、奋发有为的崭新风范、他以实际行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人民法官和广大执法工作者的杰出代表,他不仅是全市法官的光荣,也是上海政法干警和全市共产党员的光荣。

陈良宇指出,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像盛勇强那样,廉洁奉公、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予的,绝不能以权谋私,绝不能以法徇情,每时每刻、一言一行都对自己严格要求,严于律己,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模范,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陈良宇强调,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上海的现代化建设面临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要尽快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之一,关键要靠全市干部群众万众一心,奋力拼搏。要发扬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全身心地扑在事业上,学习要有新成果,工作要攀新高峰,竞争要争第一名,在全社会涌现出更多像盛勇强那样的先进人物,形成千军万马、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把上海的各项工作不断推上新的水平。

(原载2003年3月2日《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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