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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鹏、陈印田:全国模范法官的榜样

时间:2026-01-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十年中全庭审理案件做到了无积案、无错案、无重审、无改判,连续五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最讲理、最公正、最廉洁、最文明”的人民法庭,并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和二等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周口市委政法委先后作出向李和鹏同志学习的决定。根据《人民法院奖惩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决定授予李和鹏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2002年1月13日    法〔2003〕7号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南丰人民法庭庭长李和鹏同志,现年40岁,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

多年来,李和鹏同志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根基层,忘我拼搏,无私奉献,勤政为民,以实际行动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显著贡献。自1992年初担任南丰人民法庭庭长以来,他为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大胆改革旧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取得良好效果。十年中全庭审理案件做到了无积案、无错案、无重审、无改判,连续五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最讲理、最公正、最廉洁、最文明”的人民法庭,并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和二等功。他坚持学习新的法学理论,指导审判工作实践,总结出基层人民法庭审理案件“收、立、查、审、执”的具体方法。主审并执行案件1618件,无缠诉、无上访、无矛盾激化、无不合格卷宗。先后被评为市、县“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政法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杰出青年法官”;曾获得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优秀青年卫士”和“全国青年法官标兵”、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称号;荣立过二等功1次、一等功2次,当选两届县人大代表,2002年当选周口市党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周口市委政法委先后作出向李和鹏同志学习的决定。(https://www.xing528.com)

根据《人民法院奖惩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决定授予李和鹏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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