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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文学:圣经与犹太法典

时间:2024-01-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旧约全书》是希伯来文学和犹太教的根基,也是基督教的根源。正如基督教《圣经》的第二部分是《新约全书》一样,犹太教《圣经》的第二部分也以《犹太法典》为参照进行了补充。时至今日,正统的犹太人仍把她看作神圣的经典。但是,由于犹太人在思想领域上比较孤立,所以《犹太法典》对周围的文学几乎没有产生过什么影响,读过这本书的非犹太人也极少。《犹太法典》的英译本共有二十卷,而与她有关的研究著作则算得上是汗牛充栋了。

犹太文学:圣经与犹太法典

圣经语言是流体的,而不是固体的;是运动的,而不是静止的;是文学的,而不是科学的。这是正确理解圣经的第一部。

——马修·阿诺德

如果我们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圣经》,她就是一部文学作品,就像我们阅读或玩味其他的书籍一样。因为她文字优美、充满诗意、充满智慧、有叙述性文学的意味,也有历史价值,所有这些都符合广义上文学的定义,所以我们可以称其为文学作品。而《圣经》是不是神的语言?是不是只在《圣经》而没有在世界其他的书中包含着圣灵感应之义?我们在道德上是否有把她当成绝对真理的义务?这些问题都可以留给神学家们以及各种犹太教会的人去解决。因为在这里,我们感兴趣的不是宗教而是文学。

不过,我们仍然无法回避一个纯粹宗教的问题,这是任何人都否认不了的事实,也是任何一个有知识的人都不希望否认的事实:那就是许多世纪以来,《圣经》的宗教价值已经远远超出了其他任何事物,她所宣扬的对世人的博爱已经深入成千上万人的心灵,那些虔诚的牧师传教士们对她的研究,以及数不清的教徒们对她传阅和聆听,已经超出了出于纯文学的目的。宗教的推动,传教士们孜孜不倦的精神,都超出了纯文学的兴趣。《圣经》被翻译成各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广泛地发行,以及学者们对她虔诚的献身精神,都不能归之于文学的原因。假如缺少了这种虔诚的热情,我们大多数的祖先又没有什么文学概念,那么《圣经》最终也会像印度的圣典一样,最后只有为数不多的学者们知道了。正是因为《圣经》的宗教和信仰,她里面的成语才演化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用语的一部分,其中的主要故事、比喻和寓言才能为全世界的人所理解,所接受。当人们谈到“哈米吉多顿”(圣经中的世界末日善恶决战的战场)的时候,很少有普通人会在百科全书中查询它也有“政治家”的含义,即使那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或者异教徒们也能在日常的交谈中引用或误用“箴言”,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这些字句的出处。

我们的思想和我们的语言都深深地烙有《圣经》的印记。这主要的原因,是历史的、宗教的,而非文学的。至今,《圣经》里面的宗教意味还吸引着很多人。尽管,今天的人们对于阅读《圣经》没有古代人那么虔诚。但是美国的记录表明,每年新印刷的《圣经》都不下几十万册。在美洲,只要我们稍微留心一下,就可以发现,几乎每个家庭甚至每家旅馆的房间里都有一部《圣经》。

如此,我们不得不承认宗教是《圣经》的原动力。如果没有这种动力,她的大部分作品都不会写完,而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不可能听到她的名字。不过,如果对神学上一切辩论都视而不见,把《圣经》看作欧洲语系的智慧传统,也是一件美事。就像蒲柏在提及女人胸前的十字架时说:“犹太人可以在此接吻,而异教徒却只有羡慕的份。”

我们也许不会像先人那样,每天都要诵读一章《圣经》,并且还将其烂熟于心。不过,学者和文学爱好者们,把诵读《圣经》当作受过教育的人的必要修养课,像研究希罗多德和吉本一样来研究《圣经》的历史部分,像欣赏莎士比亚戏剧歌德的作品一样来欣赏《圣经》中的诗篇。从文学和历史的角度来说,这种态度是非常有益处的,而从最广泛意义上的宗教方面来说,也没有什么害处。如果仅仅因为教派的冲突,就在法庭上规定禁止公立学校使用《圣经》的话,这对人类高尚趣味来说简直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如果一个人不太理解《圣经》,或在演讲中,或在文学作品中对《圣经》中那些非常简单的事实都弄不明白,那么,他对自己的民族精神,肯定也不会了解多少,对自己本国的文学也不会真正理解,也难真正欣赏了。

《旧约全书》是希伯来文学和犹太教的根基,也是基督教的根源。也是那些信仰基督教国家的基础,因此,这是那些基督教民族文学的万书之源。在人类思想的整个历史中,没有一本书能与《圣经》媲美,其他民族的人们也从中吸收了宗教的,文学的丰富养料。与此相映的例子,还有诞生于印度的佛教,与她的发源地相比,她在中国、其他国家和印度以东的地方发展得更繁荣。当希腊、罗马和北欧的所有宗教都被基督教所压服的时候,《旧约全书》内部又分化出两个互相对立的宗教。犹太人和基督教对共同的渊源抱着共同的尊敬,却在《旧约全书》的最后一句上分道扬镳,成为互相敌对的陌路人。回顾一下人类思想的历程,的确让我们感到很惊异、很有趣味。

在这一点上,让我们对犹太人的文学做个简短的小结,当然不是那么充分。这是在基督徒们携着《新约全书》与携着《旧约全书》的犹太人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之后才发展起来的文学。正如基督教《圣经》的第二部分是《新约全书》一样,犹太教《圣经》的第二部分也以《犹太法典》为参照进行了补充。《犹太法典》收录的是律法和各代犹太法学博士对律法的解释,这是以口头传统为基础的,而这个传统可以追溯到摩西。时至今日,正统的犹太人仍把她看作神圣的经典。为了维持其宗教和种族的安宁,欧洲的犹太人和非犹太教的人进行了不屈的战斗,他们始终坚持自己传统的法律,并且投入了大量的优秀学者来研究它们。因为《犹太法典》影响了一个繁盛的种族中无数人的生活,凝聚了其中最优秀思想家的智慧,所以成为世界上伟大的书籍之一。但是,由于犹太人在思想领域上比较孤立,所以《犹太法典》对周围的文学几乎没有产生过什么影响,读过这本书的非犹太人也极少。《犹太法典》的英译本共有二十卷,而与她有关的研究著作则算得上是汗牛充栋了。其中有许多谚语早就被异邦人的文学所引用,而在描写犹太人的小说里,我们经常会看到引用此书中的话语。

《旧约全书》共有三十九章,如果我们把“塞缪尔记”、“诸王记”和“历代记”归在一起的话,那么就只有三十六章。为什么人们都认为上述各章是《旧约全书》的“正典圣经”,而把其他的章节当作是非权威,而编入“经外书”呢?这个问题值得神学家和历史学家们好好研究。从我们文学的角度来看《茱迪丝的故事》和《德训篇》这两章,不管它们是否编入正式的经典,其中所体现的精巧智慧以及浓厚的文学趣味都是不可否认的。

一般认为《旧约全书》分为三个部分:法典、先知的书和包括《路得记》和《约伯记》在内的性质不同的杂集。这种分类是依据题材不同而划分的。除了法典,即“摩西五书”是最初的“五书”之外,其排列的顺序并不是很恰当。比如“路得记”就排在“士师记”之后,而“雅歌”则排在“以赛亚书”之前。关于排序这个复杂的问题,学者们的意见也各不相同,对于普通的读者来说,这些分类和排序似乎不是很重要。一般的读者可以把它当作是莎士比亚的戏剧或者是狄更斯的小说一样来看,把《圣经》每一章分开来欣赏,而且这样看《圣经》似乎更合适,因为它本身就是许多作家的作品,它的章节和单元的设定都是人为的。

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是《圣经》的物理形态,一般来说,它不是被印刷得很大,大得不便携带,就是被印刷得很小,小得让人难以阅读。对于这个问题,牛津大学出版社用漂亮的印度纸印行的版本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艾丽和斯波蒂伍德这个四卷的版本无论携带还是阅读都令人挺满意的。理查德·摩尔顿教授把他的《现代读者的圣经》分成了二十一卷,它也以一卷本的形式发行。理查德·摩尔顿教授在他的书中将原来《圣经》的章节分类都打乱了,而是按照逻辑顺序重新组句排篇,这就打破了圣经散文的庄严。他的这种安排对那些虔诚的、思维传统的读者来说,无疑是惊世骇俗的,但是对当代的阅读者来说却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不管《圣经》是以什么样的历史原因来安排书中章节的顺序,我们没有必要按照它这个顺序来读。不是每一章的内容都有同样的趣味,为了让那些沉闷的章节诸如烦琐的系谱和枯燥无味的僧侣律法一样破坏我们阅读的兴致,我们大可以略过这些章节,直接跳到壮丽的故事和诗篇中去。虽然,对虔诚的信徒来说,《圣经》中的每一页都是非常宝贵的,但是,普通的读者感兴趣的却是那些充满灵感的,幽默的对话和浪漫的情节。另一方面,人类历史中最重要的问题,以及人类本身的宗教说教往往是非常晦涩、沉闷而且深奥难懂的。

通常,导致这种晦涩是有原因的,首先一个可以归因于为了追求简洁。为了简短,往往把很多事情压缩在一个章节里。另外,也许作者认为在写作自己东西的时候不说明资料来源更能显示其价值,也许可能是出于妒忌而不愿插入别人的话语。

一个惊人的例子就是《圣经》中往往会在一个简短的篇幅里讲述许多事情。在“创世纪”短短的四章中,就包含了创世、伊甸园、亚当、夏娃、该隐和亚伯的全部故事。而在比现代小说还要短的“创世纪”的其他部分,则涉及了诺亚和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约瑟和他的兄弟,以及许多其他人的生平故事。集宗教狂热和文艺巨匠于一体的托尔斯泰曾说,约瑟的故事是个完美的文学作品。其中的原因也许是约瑟是个活生生的人物,是个血肉丰满的、敢于冒险的人。而他的祖先回溯到亚当,就有神话的色彩,变得神秘莫测了。在后来的文学作品中,加在约瑟身上的故事也越多了,这就更让人怀疑这一人物的真实性了。比如诗人弥尔顿,就使“创世纪”以及“人类的堕落”中那些含糊不清的故事变得更丰富,更明晰起来。这并不是说,他的创作初衷并不是因为它们不完整,而是在此之上增加了更富有诗意的解释。

《旧约全书》的第二章,“出埃及记”是摩西传记的第一部分,而根据古时的传说则认为是他的自传。从“利末记”、“民数记”、“申命记”等篇章,一直到“摩西五书”。这是关于以色列民族迁徙和再度兴盛的伟大叙事史诗。摩西是犹太法典的缔造者,这些法典中的某些部分只具有地方意义,但像“十戒”等少数几种则被列入现代人的信仰和习惯里。当然,那些较小的,陈腐的法律也是不难理解的。通观《圣经》全文,其中有许多令人叹为观止的诗篇,它甚至照亮了《旧约全书》中最黑暗的篇章。在这里,我们要对《圣经》中的诗歌做个简单的小结。

约书亚——摩西的后继者,因创造奇迹而著名。他率领以色列人民渡过了约旦河,却没有把脚弄湿;他通过用喇叭呼喊的方式占领了耶利哥城;他甚至能使日月停止转动。这是一个带有神话色彩和神秘的宗教色彩的英雄故事,当然也是一个民族历史的故事。这里还写了一个浪漫的故事,小说家和剧作家都可以拿来作为创作素材。这是一个关于叫赖哈姑娘的故事,她将本城的秘密泄露给了约书亚,后来,当她的同乡成了刀下鬼的时候,她却得到了赦免。约书亚本是个冷酷的将军,是克伦威尔等冷血杀人狂的先驱。他能对赖哈姑娘赦免,不能不说明这个冷酷的将军还有一点人性的温情。

约书亚的征服虽然没有像亚历山大的那样广泛,但是对于犹太人来说,这些征服相当于亚历山大对希腊人的征服。不同的是,人们对亚历山大的功绩在他建立起来的时候就给予了公正的评定;而归功于约书亚的以色列人的功绩却是在他和他的父亲长眠于地下之后才给予的。不过这个问题可以留给历史学家去考虑,而答案如何一点也不影响充满活力叙事的文学价值。不管是谁,那些自认为是以傲慢的科学态度来讨论文学中纷繁的历史真相问题的人恰恰是以真正的不科学的态度来对待文学。

接下来的篇章是《士师记》,这也是《圣经》中的重要篇章,在开始讲述这篇章节之前,我们就会接触到《圣经》中众多英雄之一的女英雄——底波拉。尽管我们对此了解甚少,但她的英雄事迹可以和法国的女英雄贞德媲美。她鼓励巴拉克引导百姓取得了胜利,在胜利之后,她又和巴拉克共同创造了最古老的希伯来诗——欢悦和赞颂的二部合唱。其中最壮美的句子是许多胜利和许多充满胜利希望而经常用到的:“不管敌人是谁,我们头顶的星星依然战斗着。”

《士师记》中,还有参孙的戏剧性故事,与赫拉克利特一样,参孙也来自传说中的超人英雄种族,他为复仇而与敌人同归于尽的事迹被称为崇高悲剧的高潮。著名诗人弥尔顿的《力士参孙》对这个故事进行了完美的诗意拓展,法兰西作曲家圣桑还巧妙地以此作为歌剧的主题。这部歌剧结构庄严,在近代歌剧中十分著名。也许我们对《圣经》中的故事太过感兴趣,但这种偏重是有十分正当的理由的。正如罗伯·路易·斯蒂文森曾说,叙事是文学的典型样式。每个人都几乎喜欢在任何场合听故事,而我们发现,那些一味关注议论或事实的说明往往很难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希伯来的作家和其他一切民族的作家一样,都善于用故事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智慧。《圣经》中的故事很多,这些故事主要有两中类型:一种是以记叙为目的的,另一种是用寓意来讲述道德训诫的。《旧约全书》是这样的,《新约全书》也是如此。《新约全书》的主题就是耶稣的传记,而耶稣又比较喜欢用寓意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实际上比喻是他最擅长的训导方式。

还有伟大而又短小的《路得记》,它只有短短的四章,总共还不到一百小节。这个简短的故事包含了初期犹太部落里的妇女的生活状况和她们世代相传的律法。然而,许多读者从中可以感受到深沉而哀柔的伤感,作者以丰富的情感描写表现了两个女子的遭遇,就连最冷酷无情的讽刺家看了也会为两个姑娘的幸福结局感到欣慰。在《旧约全书》中,作为一个法则,男人和女人背负着同样的生活重荷,而她们俩的故事给人们独一无二的体验。这个故事得以流传还在于它所体现的那种淡淡的乡愁。济兹在他的《夜莺》里曾将这种美丽的痛苦归结为下面的诗句:

当路得含着泪,站在麦田中间,

苦苦思念着家乡的时候,

在她那悲哀的心头掠过的,

是一首忧伤的歌。

《圣经》中有国王四书,被分为“塞缪尔记”(两书)和“列王记”(两书),都是讲述犹太王国最光辉时代的故事。当时,在伟人的引领之下,以色列人民对自己的胜利得意洋洋。先知们说,这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所以忘记了神,最终会遭受惩罚、饱受失败和被俘的痛苦的。上述四书都是庄严伟大的史诗,它坚固而宏伟的结构就像设计华美的拱门一样。四书出于众多的诗人之手,他们中不可能全部都是伟大的诗人,但其中至少有一位或几位是伟大的诗人。所以说,这样宏大的史诗的形成不可能是单独的个体创造得来的。

让我们来看看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塞缪尔是一个有着坚定信仰并且英勇无比的男人,他只身一人与强大的敌人战斗着,永不屈服。但最终当他年老体衰的时候,他的儿子们却软弱奢靡。扫罗出场了,他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他不能胜任他的职位,最终受尽了屈辱和唾弃。扫罗的儿子约拿,虽然骁勇善战、心地澄净,却是扫罗的主要心腹,后来约拿也没有能力领导以色列人民。这一切都是为了大卫的出场做准备。大卫是《旧约全书》中最伟大的人物,他是一位将军兼诗人,英勇而又富有谋略,膂力惊人,曾经巧杀歌利亚,他聪明机智,为人贤明。

所以不难理解,《圣经》的作者为什么要让大卫成为耶稣的远祖。不管系谱是怎样的,文学的描写和整体构思总是趋向于圆满、清晰的。新的国王、新的英雄理应从最勇敢的旧王室中诞生。大卫身披紫色的长袍上嵌满黄金装饰而耶稣则赤足行走;大卫浴血奋战而耶稣则是温和的不抵抗者;大卫犯了奸罪而耶稣则过着清苦的生活。这些对立确实会让我们感到大惑不解,但是,如果把他们当作人类的故事来看,就完全可以解释其中的矛盾了。大卫比约瑟尔和扫罗更优秀,而且是真正有血有肉的凡人。像其他史诗中的英雄一样,他脸上带着神话的面具,具有超人的色彩。但是我们又能感受到他的现实性,他的热情、他的悲哀、他的愤怒、他的宽容、他的爱情、他非凡的意志力和他跟常人一样的弱点。他就像《伊利亚特》中的阿喀琉斯一样被描绘得栩栩如生。虽然《圣经》中的有些故事混乱而模糊,但大卫的故事却是一件精品。(www.xing528.com)

关于大卫的儿子所罗门,《圣经》也有几乎同样生动的刻画。所罗门是以色列最繁荣富强、版图最辽阔时期的执政者,他的周围闪耀着璀璨的光芒。《圣经》的作者入木三分地记载了国王的荣华富贵,同时也记载了国王的哀愁。这些记载显然是在以色列衰败后的不幸岁月中留下的,而年代记录者显然是在追忆犹太人已经过去的繁华和光荣时代。传说中的所罗门的性格也是矛盾的,这也是实际生活中人们性格矛盾的反映。他是智慧的典范,几乎世界上流行的十分之九的谚语和圣洁的言论都是出自这位国王之口。同时,他也很愚笨,至少在他老年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他任由女人操纵陷入了偶像崇拜的境地,致使他身后的王国都没有较好的发展。(《圣经》的作者包括犹太人和基督教徒,都把女人看作是带给这个世界苦恼和混乱的祸水)。他的后继者们无法同所罗门相比,也无法同大卫相比。

先知以利亚和他的徒弟以利沙都预示了王国颓势的到来。他们都能创造奇迹,在一些事情中,比如划分约旦河的事情中,他们效仿摩西。在另一件事情,为寡妇增加食品的事情中,他们效仿救世主。但他们并不可爱。他们无法使老百姓真正信仰他们,这使得他们变得冷酷,心理充满了复仇的念头。他们加在那些犯了错的诸王身上的惩罚我们还是可以理解的,但他们强加给那些嘲笑以利沙的四十个孩子的血腥惩罚却是难以置信的残忍的事情。很明显,希伯来的历史学家无意于为他们的英雄和先知们的坏事遮丑,甚至都不想美化和解释。这也使得他们的散文残忍但却十分有力。实际上他们记录下来的历史事实确实具有悲剧性,尽管犹太人中出现两三个心地善良的王,如希亚加和约西亚,但总的衰败趋势却回天乏力,耶路撒冷陷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之手,以色列的黄金时代遂以犹太人的被俘和流亡而告终。

《历代记》二章是对以前各章曾经提及的诸多事件的并列或补充。接下来的两章“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则记述了犹太人从巴比伦归来以及对耶路撒冷的重建。这些章节在《厄斯德拉记》(以斯拉记的另外一种形式)二书中也可以读到,因为众多原因难以解释为什么这些在逻辑上有从属关系的章节却被分别放在《新约外传》中。经过了诸王的灾难和阴影之后,这两章的格调是十分明快的。尼希米和以斯拉都是伟大的建筑师,正是基于这一点,我们称之为复兴。尼希米从物质的角度复兴了耶路撒冷;而以斯拉则通过发表宣言,重新整理已经遗失的律法和记录,在精神上复兴了耶路撒冷。他和他的书记员在四十天之内写了二百零四本书,不管这件事情真实与否,这却是《圣经》中最美好的故事之一。

让我们再一次重申,关于史实是如何发生的这样的问题,以及任何一个历史事件包含的宗教重要性问题都是历史学家们所要研究的对象。我们有兴趣从广义文学的角度去考察,然而,历史的和文学的平等兴趣往往会交织在一起,我们不能把任何一种兴趣完全同别的兴趣区别开来,所以这点应该强调。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强调《以斯帖记》的文学价值,它可以被看作是早期的历史传奇的蓝本。这没有什么不尊敬的地方。对于犹太人(以及那些几乎全盘接受希伯来《旧约全书》的基督徒们)来说,《以斯帖记》是神圣的篇章。原因在于,这篇传记提升和赞扬了波斯王的犹太皇后的机智和美丽。她和她的养父末底改,扭转了曼哈的局面,把犹太人从毁灭的边缘拯救出来,为了纪念这一切,犹太人至今还祭拜着普列莫。不管这个故事是神圣的还是有“亵渎”的嫌疑,都能使人真正感到震惊。在谋杀计划和反谋杀计划中,如果以美丽聪明的女人为中心,这的确可以成为传奇的丰富素材。这个故事言语直接而且结构紧凑,不知道是出于偶然还是借助了文学技巧,正如一句熟悉的短语所说:“留下了很多让人想象的余地”。

以斯帖的姐姐犹滴也是女中豪杰。在希腊文版和拉丁文版的《圣经》中,她出现在以斯帖之前;而在英文的新教《圣经》中,她却被贬黜到“亚经”里去了。仅仅从文学的角度来说,我们已经很向往这位女性的命运了。特别是当我们的冒险故事是如此的简单,并且还从这本书抄袭那本书的时候,她的冒险传奇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了。犹滴冒险的经历是非凡的,简直可以说是震撼人心。她首先迷惑了荷罗孚尼,当他醉倒后,她把他的头割了下来,这个故事令人激动万分。我们称之为“小说”的文学形式是近代人的发明,但是,早在先人的叙事性散文中就已经包含了这种小说的萌芽结构和人物形象的刻画。

《约伯记》是《圣经》中最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它描写了一个和罪恶势力斗争的人的遭遇,最后,他因为不屈不挠的忍耐与坚强的意志力而得救。这是以人、恶魔和上帝为主要人物的规模宏大的戏剧。可以说是我们近代戏剧的雏形。这个早期的戏剧观点被后来的莫里斯·贾斯特继承发扬。学者们是如何研究《圣经》的也不属于我们的讨论范围。但是从《约伯记》所表现出来的戏剧因素上看,莫里斯·贾斯特有独特深刻的见解,他认为,约伯本来是与恶魔、恶鬼或普罗米修斯一样,是天国可怕的叛逆者,但是不管遭受什么样的苦难,他总是不屈不挠。后世的文人就将他的罪过降低、减弱了,只是让他经受了长期的磨难,为了使他坚定的信仰有所回报,他们给他安排了幸福的老年。

不管这样的解释是否有历史根据,但是很明显,这是具有史诗性和人文性价值的,假如不做任何解释,反而丰富了这个故事的内容。这出戏以大团圆的结局而告终,正如我们当今的戏剧一样,为了对约伯开始所受的磨难以及他曾经被夺去子女的不幸作出补偿,戏剧的结局就把更多的财富和子女赠给了他。其实这种补偿无论是从人性的角度还是从戏剧的角度上来说,都是很肤浅的。孩子们,并不像牛羊、骆驼那样可以从数量上作出赔偿,即使赐给他的是七个儿子和三个美貌的女儿,但他所怀念的肯定是那些最初被夺走的孩子们。不过,即使这出戏剧有漏洞,但这些“诗篇”,一章接一章,从头至尾,只要你沉浸在其中,你就会发现,这里无处不是完美名句,无处不是闪闪发光的金子。

现在,我们从《约伯记》跳到“诗篇”,是我们该谈谈《圣经》中的诗篇的时候了,读过希伯来文的人们都认为,原始版本中的美言是以在转译成另外一种语言的时候表现出来的,这句话也许是正确的。但是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阅读英文版的《圣经》的时候,我们仍然觉得很愉快,即使我们因为无法读懂希伯来语版本而丧失很多美好的东西,但我们仍可以从英语中获得很多。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圣经》来到我们手中的情形,就可以明白这点了。《旧约全书》原是用希伯来语和另一种塞姆语,即亚拉米亚语写成的,在公元前不久就翻译成了希腊文。希腊文译本称其为“The Septuagint”,这是由拉丁文的七十个字母组成,据说是由七十位学者共同智慧的结晶。那时,还没有拉丁文译本,公元4世纪末罗杰姆,翻译的“The Velgate”(普及版《圣经》)虽然做了很多修订,至今仍是天主教会公认的译本。17世纪之前,《圣经》的节选或完整的英译本有很多种,其中最重要的是16世纪的威廉·廷代尔翻译的那本。廷代尔不仅是精通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的杰出学者,而且是朴素的品位很高的英语作家,他的人格光辉至今仍在英文版《圣经》中的每一页闪耀,人们把他尊为英语散文之父。所以,无庸置疑,近代英语的一切重要的作品都受到了这个版本的《圣经》的影响,甚至那些看起来在风格语调和主旨上与它相距甚远的作品也不例外。

17世纪之初,《圣经》的官方译本是由詹姆士王钦定的。许多虔诚的英国人都相信,这一伟大的事业是在主的特别眷顾下促成的。许多极具牺牲精神的,最优秀的翻译家们在一起通力合作,他们几乎浏览了《圣经》早期的所有译本。这样,他们就掌握了大量的古代语言的资源,而且他们都通晓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的语法和韵律。而这时他们也丰富了英语,并且做到了没有违背原来的结构和章节。

时机成熟了,这时的英语正处于发展的大好阶段,正适合翻译那些富有诗意,朗朗上口的文章。因为这是伟大的诗的时代,这是莎士比亚的时代,这时的散文既柔美又庄重,既奔放又厚实,它还没有被18世纪的理性化理论所约束。在伊丽莎白和詹姆士的光辉时代,几乎所有的散文大家都是采取《圣经》式的英语来写作,或者,换种方式而言,《圣经》的翻译者们都是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语来写的。

所以,如果说希伯来文、希腊文和拉丁文的《圣经》有着英文版所没有的美或立体感,那么我们也可以骄傲地说,钦定的英文版《圣经》也有其特定的价值。实际上,精通古代和近代译本的几个实力雄厚的批评家们坦率地宣称:无论和哪种译本相比,我们的译本都可以算得上是文学中的杰作。

我们坚持从“文学”的角度考察,所以我们不必关注那些当时存在的问题,那些问题无疑已经被一群英国和美国的学者完美地解决了——他们在19世纪又给了我们许多《圣经》的修订本。我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墨守陈规的人,也不是那些宁愿喜欢“钦定”版本中的诗句也不喜欢修订版本的人。“faith、hope and charity”(信念、希望和慈爱)是一组可爱的词语,它们不能被单音节的字来替换“faith、hope and love”。修订者告诉我们,赞美诗作者不是说“我们要用琴对你唱歌”而是“我要对你弹琴”。也许是这样吧,而诗人们确实是用琴歌唱的啊,“歌唱”这个词在一切过去的和将来的权威学者那里会永远的“歌唱”下去。

尽管我是个美国人,但这不是国家主义的,而且我也相信,不会由于州、省的界限原因而仅限于我所知的一种语言,我建议在各种语言版的《圣经》,如英文版的,法文版的,还有路得·马丁德文版的,把这些放在一起做个比较。我这仅仅是建议并不是评论什么。

然而,无论英语的天才们对希伯来人的创作作了多少修正或修饰,英语的翻译者过分减弱或曲解原著的精神。而且正如《圣经》中三番五次强调,重要的是精神而不是文字。在“约伯记”、“诗篇”、“箴言”、“传世书”、“雅歌”中,尤其可以看出翻译者的独具匠心的用意。以上这些篇章都在充满了隐喻,就像蜂巢充满了蜂蜜一样。不管其诗句的旋律是否动听,它们总像上等的银器那样,闪闪发亮。

“我的美人呀,求你快来,你就像那香草山上的羚羊和小鹿”,“雅歌”在这样美丽的诗句中结束了。接下来的一章是“以赛亚”,以赛亚的抒情和可爱与那些严肃古板的先知们的面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若论先知,以赛亚当然比不上,古老的先知有摩西,稍微近的先知我们至少可以回溯到以利亚。先知们为百姓的罪恶而叹息,用神的惩罚威胁他们(在巨大的压力下,他们早就接受了),在劝说他们要信奉神明的时候,这些先知是最为雄辩的,不管他们当时是怎样的悲哀、厌世,或是热情和倾慕的。这些诗歌是暗含在文字里的预言,这些看似传统的预言形式是每个文法学校所必须学习的。而这些形式有时明显比近代任何一篇精雕细凿出来的诗歌还要显得深思熟虑,充满个性。举个例子来说,那些经常浮现在我们脑海中的句子或者是短语都始于《以赛亚》这章中:“灾难的翅膀给大地笼罩上了阴影”,“负累就是大海的沙漠”,“负累就是幻想的空谷”像这样的优美的诗行,不管是否是原创,不管是否是偶然得到的,但确实是一件凝结了高度艺术的作品。

即使是大致的一瞥,我们也可以发现:在诸多有关先知的书的背后,僧侣们的加工使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因此它总是带有各自明显的风格痕迹,在英文版的《圣经》中,这些差异也存在着。最高贵的以赛亚先知既是审判者又是安慰者,他痛斥坏人,歌颂拯救耶路撒冷的耶和华(耶和华,是犹太人梦想中的复国君主)。他是正直与慈悲的化身。这两种特质几乎形成了戏剧性的情感对照,《以赛亚》的结局就像是交响乐中优美的渐强音。有些学者认为,《以赛亚》中的冲突表明这部分的篇章可能不是出自一人之手,就这一点,他们提出了相当有力的证据。不过,就让他们去争论吧,从人类艺术的观点来看,天才的诗人们的内心都是充满着矛盾的。假如犹太人的编辑和书记员在很早以前把《以赛亚》分散的原始材料放在一起的话,那么他们这样做简直是极具高超的艺术技巧,在《旧约全书》中也就又多了一部完美的篇章。

耶利米,在四大先知中排名第二,虽然他没有以赛亚那样伟大,却同样热情雄辩。在被俘时代以前的犹太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他就开始演讲了。耶路撒冷陷落后,他遭受了监禁和流放的磨难。所以,从这点上来看,我们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成为厌世者了。在耶利米创造的“耶利米哀歌”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他的厌世主义思想,这位先知在灾难面前呻吟,对腐败潦倒的国家和空虚的宗教发起了反抗。在反抗中一个美丽的文学思想出现了,而这种文学想法直接导致了《新约全书》的诞生。国家衰败,即使国家消亡了,国家与作为国民和民族神性的耶和华之间的关系中断,那么也会存在着一种更坚实的东西,那就是神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在这两者之间缔结一种神与信神的关系。“我会把你带到城市中的两个家庭里去”悲观的耶利米正是由于是这个观点的创始人而成为先知,成为了成千上百人信仰的先知。而这个狂暴的人就像隐喻的投枪一样,成为先知中最伟大的梦想家。《耶利米哀歌》,这沉郁而又美丽的挽歌,作为副书被加在《耶利米》的后面,这不可能是他最后的话语,他真正最后的话语是在《罗马书》(七封保罗书信之一)中重现的。

以西结也是个梦想家,喜欢幻想和比喻。在他的书中,到处都是精致的幻影和精彩的文学寓言。在传输宗教观念上,寓言往往是绝妙的载体,而以西结不但是寓言的巨匠,更是启示录文学(启示录,意味着将隐藏在事情表象后的真实揭示出来。)的先驱。启示文学最优美的实例就是《新约全书》的最后一章“启示录”。真正的诗人所运用的启示寓意是很有效果的,当以西结把埃及沦亡的法老比做是被折断的柏树枝的时候,所起到的效果比始终将法老当人物表现,更具有悲剧性。像这样自然的诗篇,充满了想象的空间,假如和其他事情一样被隐藏(实际上不是隐藏)起来,就会收到更深刻的艺术效果。当然,以西结并不会让他的思想躲藏在神秘的云端里,他能摆脱他所塑造的人物的厚重包裹,并能像耶利米一样,通过平和的散文达到鞭笞和非难的效果,水到渠成地引出道德训诫。他当之无愧是先知中的最复杂和最富有想象力的人物。

但以理在几大先知中位居第四,他最喜欢冒险,也最具有声望。用他的名字命名的基督教和犹太教孩子的数量比耶利米、以西结和何西阿三位先知的总和还要多,至少也与大卫,约瑟和塞缪尔他们不相上下。但以理的书虽然篇幅短小,但有不少的故事。这些故事是在犹太人被俘,他住在巴比伦时所发生的,还是尼布甲尼撒王之后几百年作者的凭空想象?对此,我们不必追根刨底。这书的主旨就是安慰和鼓舞犹太人,实际上它也达到了这个目的。但以理有一种天赋,即他能够解释异教徒的魔术师无法解释的梦境,因此,他在异国的宫廷里颇受尊重。当他被推到狮坑里时,他安然无恙,他那被抛到烈火中的三个朋友也是如此。就这样,犹太人用上帝赐予的超人的聪明才智,把自己从敌人那里解救出来,并且以故事的形式艺术地表现出来。以西结的幻想是复杂晦涩的,而但以理的幻想则是直白朴素的,宛如儿童故事一样。实际上,他解释自己的梦,以及解释国王的梦的时候,都用非常平白易懂的语言,除了国王和他的专业占卜士们不懂之外,(他们看起来极其愚蠢,比起野蛮的异教徒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以理可以说是第二个约瑟,他们都是凭借着自己的才智和神的恩宠在外国政府里得到了崇高的地位。

小先知的十章被放在了《旧约全书》的结尾,这里所涉及的思想几乎在前面各章中都已经提到,而且都阐述得相当全面、有力。所以颇有重复之嫌。但是,这些小先知们也是很重要的,那些大先知们的很多思想都是从他们这里学的,因为《旧约全书》中各章的顺序并不是按年代的顺序排列的。阿摩司和何西阿都是最早的先知,他们都是开路先锋。阿摩司也许是最早的预言家,他的言论都是在他的直接指导之下记录下来的,这就是最早的以书面形式保存下来的预言,也是最早的口头训诫。

何西阿留下的言论虽然没有以赛亚和耶利米的那样精彩,却体现了同样优美的精神。他的情感冲突,就像耶利米一样,在绝望和希望、激愤与信赖之间,正是《旧约全书》的精神所在。他之所以被编入到小先知的补遗中,并不是因为他就是小人物。而大多数的小先知确实就是小人物,我们没必要花很多时间去了解他们。然而,我们不可忘记一本令人惊叹的小书——那本用了四章的篇幅讲述的有关约拿在鱼腹中的故事。约拿起初被抛进了大海,被一条大鱼吞没了,后来他又被大鱼吐在了干燥的地上——这是个家喻户晓的神奇故事。在这个故事里面,就像但以理的探险一样,预言以象征的形式表达了是以色列再生的故事。约拿象征着那被吞并,但因神的恩宠又蒙得救再生的以色列。约拿的故事还有着更深远的意义,不仅是以色列,一切人类都可以再生,而在《圣经》中,作为这一思想的发展,衍生出了基督再生的故事。

通向《新约全书》的道路有很多,而且这些道路都是非常宽阔,足够无数信徒们通过。我们不妨沿着那些重要人物的传记道路走近它。《新约全书》是关于那些曾经在现实中存在过或者是人们想象出来的重要人物的传记。在信仰基督的国度里,没有什么故事能得到这样广泛的阅读、默诵或讨论了。在宗教或世俗的历史上,没有任何一部作品能像它一样影响了成千上万的人们。即使是那些对基督教漠不关心的人,或者对之持敌对态度的人,至少也会了解这些故事的大致结构,因为它已经渗透到所有欧洲国家的文学和生活中去了。

在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的四福音中,以及“信徒行传”中补足的记事部分,关于耶稣的故事其实只有寥寥几笔。福音书的故事加在一起只能构成一本短小的书。如果除去福音书中互相重复的段落,就显得更短了。耶稣简短的传记与后代那些政治家和将军们长篇累牍的回忆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耶稣传记的执笔人并不是信徒和后继者们,他同自己的主一样,习惯于用口头相传的方式去激励人们拥有信仰。即使是耶稣最博学的阐释者保罗,也是出于不能同信徒一一面谈的考虑,才产生了文字记载的传教。

在十字架上的刑罚过后的许多年里,产生了光辉夺目的基督文学。这些文学从基督创始直到19世纪,并不在《圣经》的范围之内。它的材料有《新约全书》和许多非宗教的资源,许多后代的作者都试着重新构思基督的故事和生活,增加基督的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并且对各种福音书之间的不同进行调整或者说明。在这样的趋势下,法国哲学家欧内斯特·芮农所写的《耶稣的生涯》被一致公认为是文学上的杰作。我举这本书为例并不是肯定这本书的历史价值——更何况,他的怀疑态度已经激怒了很多基督教信徒——而使它从纯粹的文学领域陷入了愤怒的争论领域,而我,在这里,既没有什么智慧,也没有意愿去追随这本书。对于那些与《圣经》有关的浩如烟海的近代文学,我们仅能投去一瞥而已。对于博学并且有毅力的人们来说,这类文学无疑会给他们提供更多的知识和信息。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往昔的传教者对苦心经营的注解书的评价:“这是一本伟大的书,上面闪耀着《圣经》的光”。如果说《圣经》的记录是不完整的,那么它反倒给读者们提供了发挥想象的空间了。正是因为简略的缺陷,《新约全书》里的故事才会显得出奇的丰富和清晰。这些故事的确是我们应该知道而且也必须知道的一切故事的基础,直到普通的读者都对它的每一章节相当熟悉了,如果,他对文学还没有什么概念的话,那么他可以通过仔细阅读《新约全书》的每一章节来培养自己的文学感觉。然而,还有好多东西是书本中找不到的,正如“约翰福音书”的结语多说:“耶稣的故事还有很多,如果都一一写下来,恐怕这个世界都显得小了。”至于那些故事是什么,永远不会有人来告诉我们了,但是已经写出来的那些还不够吗?《新约全书》更像是耶稣的传记,而他生命的延续是通过他的信徒和使徒们来完成的,特别是保罗,他的地位仅在耶稣之后。如果没有保罗的智慧和协助,耶稣也就无法征服西方世界了。在“四福音书”和“启示录”之间,保罗是主要人物,是中心思想家。我们得感谢他的书信,他的书信不仅使我们了解了他的神学和他对耶稣使命的阐释,还使我们知道了他自身的性格。他的性格极富挑战和诱惑力。对于他的宗教和哲学观点,你可以置之不理,但对他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和精力,以及他表达自己的高超技巧,你却不能无动于衷。他最神奇的地方是他能吸引众多的追随者加入他;他并不要求什么权利,除了内心的信仰。他的人生是可信、朴素而又高贵的。举个例子说吧,在与亚基伯的辩论中,他显得非常机敏和大胆,这与在《腓利门书》中的表现是一致的,他的确是个伟大的人,他在困境中所表现出来的机敏,还有他那精彩又不乏幽默的语言风格,都深深打动了他的对手。以至亚基伯由衷地说:“我被你说服了”的确,那些听到保罗声音的人们和追随他的人,几乎全都被他说服了,这在历史上也是毋庸置疑的。

《新约全书》以圣约翰的启示录结尾。启示录是一篇神秘的诗,充满了令人心醉神迷的幻想,充满了寓言般的象征,这使它显得扑朔迷离,难以捉摸。企图揭开这个谜团的学者和诗人,就像研究《圣经》其他章节的人那样多。但是,没有一篇对这个谜团的阐释是令人满意的,除了作者本人感到满意之外。18世纪有一篇阐释稍微让人觉得有意思,它就是瑞典哲学家和神学家伊曼纽尔·斯韦登伯格的阐释。他认为,新耶路撒冷的幻想,是以“启示录”为基础的,而“启示录”的细节问题永远是迷幻和朦胧的。这篇寓言的主要思想,用最简单的形式来表达就是:这座神圣的城市也许是胜利的,或许是这个有罪的世界的象征。这座城市就像《圣经》中一切美好的事物一样,它只欢迎那些信仰者;对于那些没有信仰的人来说,它是日夜敞开的地狱。这种对比,就好比在战火与上帝荣光照亮的金城之间,充满了诗意和艺术的辉煌,就像戏剧的高潮一样,让人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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