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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哲学:探索心身问题与心理学

时间:2024-01-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详细地讨论过的问题包括:心身问题、心灵哲学的传统问题和心理学哲学。)最后“心身问题”有时被认为是这样一个问题,即探究心理的与物理的属性之间的关系,并由此去获得一种不仅是对心理世界的本质的,而且也是对物理世界的本质的更好的理解。在这里,“心身问题”这一表达式可能再一次被人误解;我觉得,使用“心理物理学问题”这一表述似乎更好一些。当代涉及到心身问题的大多数讨论关心的主要就是心理物理学问题。

心灵哲学:探索心身问题与心理学

罗德里克·M.齐硕姆

第9届维特根斯坦国际专题讨论会的主题是心灵哲学和心理学哲学。详细地讨论过的问题包括:心身问题、心灵哲学的传统问题和心理学哲学。

1.心身问题

什么是心身问题?“心灵”一词有多种非常不同的用法,这一事实导致了近来讨论中的某种混乱。对这个词,我们至少可以区分出五种不同的用法,因此心身问题至少有五种意义。

(1)我们可以像笛卡尔使用“mens”一词那样使用“心灵”一词,让它指称具有心理属性的东西,亦即指称那种进行思想、感知、相信和欲求的东西。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通常是用“心灵”这个词意指“人”这个词所意指的东西,因而该词表示的就是你和我这样一些实体。如果我们用“心灵”这个词意指“人”这个词所意指的东西,那么心身问题的一种表现形式就是这样一个问题:人与他的身体之间有何关系?例如在我和我的身体之间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里主要存在着两种可能的情况:或者我与我的身体是同一的,或者两者是不同一的。如果我与我的身体没有同一性,那么又会有两种可能:要么我与包括我的身体之一部分的某物是同一的,要么我与包括我的身体之一部分的任何东西没有同一性。在后一种情形之下,我又是一种什么样子的东西呢?

近年来有一种意见认为:“心灵”与身体以计算机的抽象图表(the abstract diagram)与计算机相联系的那种方式密切相关。但是如果“心灵”一词在上述所区分的那种意义上被当作指称具有心理属性的东西来使用,那么上述主张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计算机的抽象图表本身就是一种属性,就是一种抽象物,而那具有心理属性的东西,即进行感知、思维、感觉和欲望的东西,则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事物。

(2)我们也可以像现今许多人那样用“心灵”一词表示人的智能。如当人们说“那个人具有优良的心智”,意即说这个人很聪明时“心灵”一词就是以这种方式而加以使用的。在“心灵”一词的第二种意义上,“对心灵的考察”就是指对人的智能的心理学考察。在这种情况下,作名词用的“心灵”就可能引起人的误解,因为它可能被人们用来指示一种与人及其身体一同存在的独立的个体事物。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会错误地认为,存在着三种相互关联的独立的个体事物,即人、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

在第二种意义上使用“心灵”一词,我们还能说存在着心身问题吗?也许有这样的问题:“身体怎能具有智能”?如果我们可以假定存在着具有智能的某物,那么这种形式的心身问题就可归结为第一种形式:一个人与他的身体之间有何关系?因为大概正是人才具有智能。

(3)我们也可以将一个人的心灵说成是这样一种存在,正是借助于它,他才能进行思维。倘若如此“心灵”一词指示的确实是一个个体的事物。一个人赖以进行思维的那种东西显然是大脑,或者至少是包括大脑一部分的某种东西。如果我们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心灵”(意即人们靠它才能思维),而不是在第一种意义上(意即人)或第二种意义上(指智能)使用该词,那么我们所说的“对心灵的研究”就会是对大脑的神经生理学研究。而“心身问题”这一表述所涉及的就是神经生理学的某些问题。对这些神经病学问题的回答本身并不能为我们提供解决“心身问题”的方案,因为在这里,“心身问题”这一表达式是根据上面所区分的第一种意义上的“心灵”而加以解释的。

(4)“心灵”一词有时还用来指示一种精神实体,即一种具有非物质本质的独立的个体事物(也许在这里使用“灵魂”一词更恰当一些)。在讨论人-体(person-body)问题时,如果我们断定人与他的身体或人与包括他的身体一部分的任何事物是不能等同的,那么我们可能要考虑这样的可能性,即按“心灵”一词的第四种意义,人是一个灵魂或心灵。(如果我们断言人是一种灵魂或心灵,那么我们就应小心谨慎,千万不要用“人有灵魂或心灵”这一说法去表述这一论断。因为那样的话,我们可能再次陷入这样的错误泥潭,即认为我们涉及的是三类独立的个体事物:人、心灵和身体。)

(5)最后“心身问题”有时被认为是这样一个问题,即探究心理的与物理的属性之间的关系,并由此去获得一种不仅是对心理世界的本质的,而且也是对物理世界的本质的更好的理解。这里涉及的是这样一些问题:每一种心理属性是与某种物理属性相同一的吗?每一种心理属性是在某种特定意义上依赖于物理属性,或某组物理属性的吗?在这里,“心身问题”这一表达式可能再一次被人误解;我觉得,使用“心理物理学问题”这一表述似乎更好一些。

当代涉及到心身问题的大多数讨论关心的主要就是心理物理学问题。

2.描述心理学

通常被称为“心灵哲学”的这门学问关心的主要是对人的心理状态与属性的描述,也就是说像处在这些状态之中和具有这些属性的人体验到它们时那样描述它们。这样做的一个目的就是解决上述某些心理状态和属性所引起的哲学上的困惑,以便由此更好地理解作为这些属性和状态的主体的人。这种类型的心灵哲学不仅包括布伦塔诺的描述性心理学,而且也包括胡塞尔以及后来的存在主义者的“现象学”,同样,这类研究也存在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中。(www.xing528.com)

某些自称为“现象学者”的哲学家曾经说过,他们的描述的目的就是要把握这些现象的本质——比如说像悲伤这种现象的本质。一个独立的个体事物的本质就是一组由该事物而且仅仅是由该事物所必然地具有的属性,其他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具有。既然悲伤是一种属性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事物,那么我们可以说,悲伤这种属性的本质就是悲伤这种属性的属性吗?——是一种必然属于而且仅仅属于悲伤而与其他任何事物都不相容的属性吗?于是可以毫无困难地说,悲伤的本质就是这样一种属性,它必然如此,以致可以表现于一切具有悲伤性的那些事物之中,并且只表现于它们之中。

当哲学家们说他们描述了悲伤的本质时,他们的意思可能是说,他们提供了对悲伤的一种分析。但那分析又是什么呢?

大概是这样的:那些哲学家们关心的是一种熟悉的现象,他们揭示了这一现象的一些显露出来但常被人忽视的本质属性。如果你说“悲伤应当被分析为如此这般和如此那般”,同时如果我理解了你所说的话,那么有两种情况:要么我已经认识了悲伤;要么我认为你是说,你所认识的悲伤是如此这般和如此那般的。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我都能够独立地分辨出被分析的对象(analysandum)。更一般地说,如果某人声称对一种状态或属性的本质提供了有信息内容的陈述,那么他便预先假定:那一属性是能够独立地予以分辨的。但是某些声称向我们表明了心理的“真正本质”的哲学家并未预先假定这一点。

这样的哲学家会说:描述性心理学家所采用的那些材料本身是值得怀疑的,完全可以与“民众心理学”的无知老妇式的无稽之谈相媲美。那些哲学家关注的分明是:(1)如果心理学在物理学和化学被说成是一门科学的那种意义上也是一门科学,不过,(2)如果心理学是要研究心理状态和心理属性,那么心理状态和属性究竟会是什么。如此一来,他们关注的便是这样的问题,即如果心理学是一门自然科学,那么什么样的事情可以恰如其分地称之为“相信”、“情感”、“感觉”等?有时还有人主张,那可能被称之为“心理的”或“精神的”东西好像与我们事实上很熟悉的那些心理状态与属性非常不同。假如是这样的话,对于我们亲知的那些心理属性的本质,那些哲学家们就不可能有什么理论。因为他们声称,他们根本就不相信存在着这样一些属性。因此既然我们不清楚他们采用的材料是什么,或者也不清楚他们对自己想说的话究竟肯定或否定什么,那么就很难对他们的陈述做出评价。

3.心理物理学问题

《科学世界观[2]的作者们和那些追随他们的物理主义传统的人,希望证明心理状态和属性与物理状态和属性的同一。但是与什么样的物理状态和属性相同一呢?这个纲领相对于感觉来说似乎是有前途的,因为在感觉中,据说存在着每一类感觉所独有的物理关联物。这样一来,有人就认为可能提出一个一般的假说:每一感觉都同一于其物理关联物。但事实上很难找到与各种有意向性的现象(如相信、希望、疑问、愿望等)相对应的关联物。例如想要占有一个23英尺的小帆船,我们能找到与此愿望相同一的什么物理状态呢?似乎没有独一无二的、与这种愿望相关联的、可辨认的物理状态。

所以,人们终于认识到:这样一些有意向性的现象可能同一于行为的倾向,但不能同一于物理状态或属性。这种观点的一种粗糙的表现形式就是:你想要拥有一个23英尺的小帆船,当且仅当问你是否想要拥有一个23英寸的小帆船而你做出肯定的回答。但此双重条件句需要加以限定。例如,如果你并不想要这样一个帆船,而是企图欺骗某人,让他认为你想要一个帆船,那么这一条件句就是假的。而如果你的确想要这样一个帆船却又不明白那位向你提问的人的语言,那么这一条件句也是假的。我们能为这个双重条件句找到恰如其分的限定条件吗?这里的困难在于,我们为了处理这样的实例而必须施加的限定条件又将涉及其他的有意向性的现象,例如涉及你想望或不想望的其他事情,涉及你相信或不相信的什么东西,涉及你感知到的什么东西,和涉及你记忆的什么东西。既然有关的行为倾向只能参照其他心理现象才能予以描述,那么就不能说这种理论将心理现象还原为行为的倾向。

能否不诉诸于心理物理的相关论(correlation thesis)而为心理物理的同一论作一点辩护呢?诚然,人们不能说,一件事在一定时刻可以与某件事相同一,而在另一时刻又与另一件事相同一。但一直有这样的主张:任何特定的心理属性的独特的显现(标记)可以是这样的,其中一些显现与一种物理属性的独特显现相同一,而其他的则与某种其他物理属性的独特显现相同一。但有什么根据来支持这种形而上学的论点呢,照此论点看来,存在着诸属性的这样一些独特的显现(标记)?就我看来,上述论点毫无根据,除了能为我们提供心理物理学问题这一可能性以外,别无其他。为了维护心理物理同一论而接受这种形而上学学说的形而上学代价似乎是太高了,尤其是当我们认为这种理论的“标记-标记”形式是最卓越的时候,这就有了一种既不能证实又不能证伪的理论。

事实上,某些“功能主义者”曾说过,即使心理物理的东西不可能零星地还原为物理的东西,但整个地还原还是可能的。这个意思主要是说,不是以某些确定的方式将特定的心理状态(如想要一个23英尺的小帆船)与神经病学的状态或行为的倾向相同一,而是将一个人任何时候的全部心理状态与这个人在那个时候的全部物理状态相同一。这种理论不再带有《科学世界观》一书的精神实质,因为它像已考察过的“标记-标记”理论一样,似乎是那既不能证实又不能证伪的理论的典型例证。

【注释】

[1]本文是R齐硕姆为《心灵哲学和心理学哲学》(第9届维特根斯坦国际专题讨论会记录汇编,1984,奥地利)一书所写的“序言”,标题为译者所加。

[2]即维也纳学派出版的一本宣言式的小册子:《科学世界观——维也纳学派》。——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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