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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院文献研究:理学型书院志编纂体例的建构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陈时龙《书院志述略》认为书院志定型在明代,主要是受地方志编修以及其他原因的影响。从地理界域来看,两者实有所重合,因为书院均在特定的省府州县之中,其志书编纂所包含的诸要素亦均与地方志有关。因此,书院志编纂有其不同于方志编纂的必要性、重要性。从形式上,理学型书院志编纂最终仍然采取了接近方志的体例,这又是由于道统表达的一般要求决定的。[74]一般而言,理学型书院志用以说明其义例的体裁主要是序跋、凡例。

中国书院文献研究:理学型书院志编纂体例的建构

据邓洪波教授考证,最早的书院志出现于宋代,为《莱山书院志》,宋人欧阳守道曾为之作跋语。欧阳守道曾讲学于白鹭洲书院,后又为岳麓书院副山长。[69]文化环境来看,书院志最初脱胎于理学与书院一体化的时代。陈时龙《书院志述略》认为书院志定型在明代,主要是受地方志编修以及其他原因的影响。[70]诚然,就其体裁而论,当时的书院志多数都是采用接近方志体的编纂体例。然而,除陈时龙《书院志述略》讲到的对抗官学化的自觉性以及为创建者歌功颂德之外,理学与书院的结合,理学传播和道统传承的需要,实在是更为根本的一种内在动力。

一般认为,理学是哲学化、理论化的儒学,将其作为反抗、融合佛、道的产物。其实,理学的另一个矛头指向的是传统经学,从程颐朱熹再到王阳明,批判经学、讲求心性的逻辑越来越得到强化。到王阳明,甚至连朱熹也一起反对,在其看来,朱熹与汉儒一样,以外求知识为归宿。取代汉儒“师法”“家法”者,乃是宋明学者所谓之“心传”。正是从此角度,王阳明认为“圣人之学,心学也”[71]。与经学化的儒学不同之处在于,“心传”是关于人的身心性命的学问,是践履之学,强烈突出了“人”的要素。因此,从形式上看,理学道统表现为一条人物谱系,尧、舜、禹等彼此授受皆不以文字,而是以心体认天理,进行道德实践。尤其是宋明以降周、程、张、朱、陆、王等人,则构成了接续孟子之后新的道统谱系,理学道统又进一步获取了其现实意义。

理学道统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其生命实践的道德行为与其学术是滚融在一起的,从逻辑上表现为一种接续性的历史叙事。对这些学人的道德生命实践而言,讲学以及依书院讲学是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从这个角度来看,书院以及书院讲学实际上是道统社会化、教育化的产物,是道统人物活动的特殊地理界域。清人窦克勤说得很清楚:

书院者,所以教天下之英才,而驱之于仁义道德之地也。人人于斯学,则人人为仁义之士、道德之儒矣……学之所系者重,则书院不得轻;书院之所需者亟,则志书院不容缓。故曰:志书院,志学统也。他日书院中诚有膺学统其人者,吾知其人可志,其学可志……不然,书院志矣,而无人焉以与书院为不朽,抑又何以自立焉?[72]

在这里,窦氏将书院志修纂和理学道统联系起来,认为若无肩负道统之人,书院则即无事可记,其志书修纂的意义就消失了。因此,书院志的编纂,不是事无巨细地再现书院的历史,而是将书院历史中的文化精神、道统意象表现出来,具体而言,就是在材料选择和编排时将道统人物在书院这一特定界域的活动加以突出。

方志也是以特定地理为界域而展开编纂的,书院志则将这种地理界域缩小到书院这种特定的教育文化组织之中。从地理界域来看,两者实有所重合,因为书院均在特定的省府州县之中,其志书编纂所包含的诸要素亦均与地方志有关。比如书院沿革,方志之《学校志》《教育志》《建置志》往往有之,不少书院人物、书院记及相关书札诗文等又分布于方志的《列传》《艺文》等部分。然而,在方志中,这些史料是分散的、割裂的、粗略的或者没有指向的,书院志则专门将有关内容集中起来加以编次,增加更多方志无法进一步详细收录的史料,突出书院传承、表达道统的主旨。因此,书院志编纂有其不同于方志编纂的必要性、重要性。正如清人丁思孔在序《岳麓志》时所指出的“《通志》合一省之郡邑,故多而不及备;《府志》列十二州县之名物,亦略而不获详……岳麓之重系于书院,皆诸儒明道继统之地。”[73]就内容来看,方志与书院志接近,就其性质来看,却有某种本质的差异。书院志编纂之所以能够承担起传承、表达道统的使命,在于书院这种特定地理界域是理学道统谱系中诸人物长期活动、进行生命道德实践的道场。(www.xing528.com)

从形式上,理学型书院志编纂最终仍然采取了接近方志的体例,这又是由于道统表达的一般要求决定的。比如,书院建置、沿革(包括修建书院的章奏、书札),代表了理学家创建道场的艰辛努力,毛德琦、周兆兰修《白鹿书院志》就专设《兴复》一章,以突出道统核心人物朱熹复兴白鹿洞书院对该志的重要意义;又比如,书院记往往集中叙述书院创建的过程,揭示和表赞创建者、讲学者、来学者对理学道统的接续。诸要素中,人物系统、讲义系统(窦克勤所谓“其人可志”“其学可志”)可以更为集中地表达编纂者“明道继统”的意图。人物系统在书院志编纂中一般会以多种形式的人物传记展开,还包括对祭祀人物的序列建构。这种人物系统之所以要被建构起来,在于从形式上理学道统本就是从尧舜到孔孟再到周程张朱乃至陆王的人物谱系,理学道统人格化,必须在道德实践包括书院讲学中去展示自身的力量。人物传记往往搜集各种史料如本传、行状、世谱、年谱等,以从不同侧面展示道统人物的伟大人格及其文化地位。祭祀材料也是围绕人物展开,从根本上基于书院的实际祭祀情形,属于隐性的人物系统,与列传相比,尽管可能仅以姓名出现,然而其符号意义却不可低估。祭祀是沟通人神的特殊形式,其人物序列可以彰显道统人物的神圣性,与传记的现实性形成对称。讲义系统包括讲义、学规、会约、会语等,是书院学术宗尚、教育程式、教学方法的产物,集中探讨的内容都是儒家“性”与“天道”等问题,由此而形成的专门性书院志如《南阳书院学规》(清·李来章)、《鹅湖讲学会编》(清·郑之侨)等亦有行世者。由于书院与道统相关的活动,其涉及面极为广阔的,单一的纪传体编年体或记事本末体都无法承载,又因为其文献收集以地理界域为根本,采取方志体进行撰述是最为恰当的选择,只有方志体,才可以更为全面、生动、立体地建构起这样的道统形式。

由于理学诸流派的纷争,包括道统建构的需要,以及其材料形式、性质的多样性,为了书院志编纂更为有机、统一,从根本上,在书院志的编纂实践中仍然形成了自身体例的特色。体例包括义例和体裁,体裁是其外在表现形式,义例是其内在质素所在。[74]一般而言,理学型书院志用以说明其义例的体裁主要是序跋、凡例。设卷是书院志编纂的基本骨架构成,其是否单独设卷抑或合卷,以及各种材料放入何卷,均要视其与理学道统诸要素关系和紧密程度而定。同时,纂志者还会在文字、图形、本文诠释等方面对既有材料加以增汰删改,由之进一步完善其志书形式和内容。具见拙作《明道继统:书院志编纂与理学道统的建构》。[75]

越是充满理想主义,其书院志编纂的理学化程度就越深,其在体例上就越是具有书院志本身的特征,而距离方志更远。比如《嵩阳书院志》《白鹿书院志》《诗山书院志》《南溪书院志》《岳麓志》等都是极其典型的理学型书院志。兰军、邓洪波《书院文献编纂与尊朱辟王实践——以瀛山书院为中心的讨论》一文对比了万历《严州府志》康熙《遂安县志》与《四刻瀛山书院志》的差别,[76]说明方志尽管在体例上与书院志接近,实际内容却并不完全相同,其对道统的接续和表达却远不及书院志。

但是,当这一理想褪去其色彩,理学、书院一体科举化,倒向功利主义,考课式书院漫地席卷,其志书编纂事实上也在发生相应变化。比如,祁门东山书院以考课为主,其志书就仅载有劝捐启、襄事名氏、新立条规、乐输名数、输项开支、新置产契、递年额收息钱租金、递年额用款项等九项内容。人物系统、讲义系统等理学书院志的核心要素在此都被抛弃了。考课式书院尽管为数甚巨,修志却微乎其微。如《东山书院志略》只有一篇短序,开首就讲“祁门东山书院与课生童旧常百数十人”[77],其境界和理想由此可知。可见,考课式书院修志的内在冲动是极为薄弱的,因为没有足够的信仰和使命感在编纂者背后去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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