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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命运:二十一世纪人生态度特点

时间:2024-01-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十一人生态度之特点在这样特殊构造底社会中之人生,是自然要有其特点底。说到中国人生的特点,我们有千言万语可说,而因其浑整莫破如环无端,不是几点平列,亦非有层次先后,好像不知从何说起。中国人所以紧张不起来,所以不能迅赴事机,正为其习惯于此而缺乏那集团斗争的锻炼之故。“自我中心”“欲望本位”,遂为近世社会人生一特色。虽前后事实一致未改,然其自我中心的态度不合吾人习惯。此足见两方人生之异趣矣。

中国文化的命运:二十一世纪人生态度特点

二十一 人生态度之特点

在这样特殊构造底社会中之人生,是自然要有其特点底。说到中国人生的特点,我们有千言万语可说,而因其浑整莫破如环无端,不是几点平列,亦非有层次先后,好像不知从何说起。今开口一句,我将说它的从容不迫。这自然是农业社会与工商社会不同处,然而一个人在家里(尽或是大家庭),是比较在较大组织生活中,亦不同底,我们在外面社会,尤其人多场合,便好像一阵势,不免要提神来应付;而在家里则松散自然,不甚经意了。中国人所以紧张不起来,所以不能迅赴事机,正为其习惯于此而缺乏那集团斗争的锻炼之故。——缺乏集团与欹重家庭为一事之两面,而斗争与集团相联,和平与散漫相联,前已言之。

就在这宽松不甚经意底家人父子生活中,让人的情感发露流行,同时又使这一家人,在事实上不得不相依为命,于是其情感更深相缠结。在中国人生活中,情感抬头,演为重情谊底文化,即为此。反之,在中国处处见彼此相与之情者,在西洋却处处见出人与人相对之势。非唯人民与其政府相对,劳工与其业主相对,乃至夫妇两性亦且相对。这就为他们的生活欹重于团体;在团体内是要讲法纪讲契约底,家庭情爱为其所掩。由生活欹重点不同而文化出发点不同。我由父子兄弟之情,推及社会之一切;彼则由团体而影响到家庭了。固然人与人都不免以利相合。即如家庭组织,本有它的基础在吾人生命中,而一面亦是建筑在经济上底。其他无论。然西洋于此比较露骨,中国则比较隐约。这自然是为他们工商业社会,不免一切商业化;却亦为中国将一切关系都纳入伦理,而情谊化之了。

中国人生所表见者,是情感抬头,欲望置后;西洋与此相反。在西洋近代人生中,欲望是抬头了。这种不同,一面源于他们的宗教与我伦理教化之异,一面又是生活欹重团体与欹重家庭之异。质言之,在西洋近代人生中,欲望之所以抬头,正是对于过去宗教禁欲之反动;而中国之伦理教化,却承认“食色天性”(见《孟子》),根本不发生禁欲主义,自亦没有此一反动。同时又为在集团生活中,个人茁露(说见前)之故,所以在近世权利观念就抬头了;而个人权利之本质,原即欲望。“自我中心”“欲望本位”,遂为近世社会人生一特色。生活欹重家庭,而情感抬头底中国人生,原不一定排斥欲望;却是“因情而有义”、“其情益亲其义益重”,不期而义务观念抬头,恰与西方权利观念成对映。

这里面含有一重要关键。就是:人在情感中,恒只见对方,忘了自己。慈母每为儿女而忘身;孝子亦每为其亲而忘身。夫妇间、兄弟间、朋友间,凡感情厚底必处处替对方设想,念念以对方为重而放轻了自己。所谓“因情而有义”之义,正从对方演来,不是从自己立场出发。反之,人在欲望中,却只知为我,时或不顾对方了。人以口腹之欲,不免置鱼肉于刀俎,狎妓者不复顾及妇女人格,即其显例。于是伦理本位社会中,一个人似不为其自己而存在,乃仿佛互为他人而存在;反之,在个人本位底社会,则率直表见“自己本位”或“自我中心”。此非谓西洋人都情感薄,或其不能舍己为人。更非谓中国人都情感重,或都能舍己为人。但彼此两方风教之异,固不可掩。(www.xing528.com)

此其相异,在中西礼仪上即可看出。如西洋人宴客时,自己坐在正中,客人反在他的两旁。尊贵的客人,近在左右手,其他客人便愈去愈远。宴后如或拍影,数十百人皆为自己作陪衬,亦复如是。中国则客来必请上座,自己在下面相陪。宴席之间,贵客上座离主人最远,其近是左右手者,不过末座陪宾了。寻其意味,我则尊对方,谦卑自处;西洋则自我中心,示其亲昵。——这完全是两种精神。

权利一词,是近数十年之舶来品,译取自英文Right。论其字之本义,为“正当应该”,与中国人生观念所尚初不相远。其相异只在说话者之地位,是第一位(First Person),而不是出于第二位(对方),或第三位(Third Person)。例如父母对儿女说“我应该养活你们到长大”,或“我应该予你们以相当教育”。这样就合于中国味道。因为这是自课以义务,亦即是承认对方之权利。又或这话由第三者来说,亦可以底。因系站在旁观地位来评论其理。但假如由作儿女们自己来主张,那便感觉不合适了。虽前后事实一致未改,然其自我中心的态度不合吾人习惯。晚近西洋国家新订宪法,有以“生存权”“受教育权”与种种自由权同为人民所享有者:亦有以选举为国家所责于国民之义务,得强制其投票,而不看作一种权利者。且不论这些问题内容,但论其态度,总皆与我不合。按中国习惯,凡是权利皆待对方赋予,凡是义务皆出于自课。试以选举为例。在国家一面,要认作是国民的权利而尊重之;换言之,给予国民以选举的机会是国家的义务。在国民一面,却要认作是他对国家的义务而履行之;换言之,国家有权召集我们投票。照这样,选举是权利是义务,可不成问题。这就是伦理关系之两方互相尊重之理。亦就因为彼此皆为对方设想,不从自身起念,权利观念遂不发生,而说来说去莫非各人应尽之义。

理义观念既兴,本不一定排斥欲望者,而欲望自然受排斥。欲望,是从自身起念反乎为对方设想;其受排斥者一。欲望又不免从躯壳起念,易使人生落于浅近狭小,于前论“伦理有宗教之用”不能发挥;其受排斥者二。任何一方针或主义,到末后总易有偏激之处。中国人生本不一定排斥欲望,而欲望卒受排斥,一部分亦即由这种末流偏激。

各人站在自己立场则相争;彼此互为对方要着想则相让。一让一争,遂为中西两不同精神。有人说,中国礼让一词在西文中直无适当之字可译。此足见两方人生之异趣矣。“一争两丑,一让两有”;此我民间流行谚语。在西洋纵不说它是相尚以争,但此以争为丑之心理殆非他们所了解。至于让则两有之理,亦是我们就事实上慢慢体认得之。更有所谓“学吃亏”之说,饱经世故者每以此教年轻人;其中虽亦有道理,却难免流于乡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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