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走向同性恋解放
但是不要以为我们不知道,
或者你们小心藏匿的东西不会
被一眼识破:
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说。
但是不要错误地相信我们死去;
我不会代替你跳舞。〔1〕(www.xing528.com)
第二次世界大战在同性恋历史上构成一次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相当的冲击。在德国,战争是纳粹镇压的高峰。其特点是恐怖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人遣送集中营和频繁地将阉割用作“再教育”措施。从1940年起,勾引过一个以上同伴的同性恋者被直接遣送集中营。1941年8月18日,希特勒命令加强国防军和党内的反同性恋斗争。1941年11月15日发布了“清扫(Reinhaltung)党卫军和警察”〔2〕的密令。他命令对所有犯有同性恋行为的党卫军和警察执行死刑。对于较轻的情节,可以改判苦役或监禁,监禁不少于6个月。如果犯罪人不满21岁,法庭可以在较轻情节下免予处罚。同样,希特勒青年团内部同性恋者的处境也恶化了。国家安全局(RSHA)1940年令准许将未成年人安置于警方领导下的青年拘押营。这种手段针对有犯罪行为和反社会行为的男孩,一些同性恋者有可能也被遣送到那里。最后,国家司法部、盖世太保、国家刑事警察局和军队医疗监察部门展开了一次秘密研究,以确定对国防军中同性恋案例应该采取的措施。司法部反对任何赦免和重新入伍。盖世太保和刑事警察赞成维持原有的对先天倾向的同性恋者和被勾引者的区分。军方的精神病医生奥托·武特1943年2月撰写了一份关于“感染”在军中扩大的备忘纪要。最终采用了两套措施,1943年5月19日国防军最高统帅部(OKW)首脑凯特尔将军发布了《处理反天性犯罪行为指针》。1944年6月7日,空军医疗机构领导人施罗德发布一份14页的指令,题目为《对于医生如何评估同性恋案例的指示》。同时提出了另外一些解决方案。1943年9月14日,党卫军的司法部门建议将因第175条罪行被定罪人员调入一些特殊单位。党卫军首脑希姆莱此前已经决定未成年人可以调入党卫军军械部的一些特别单位。最严重的案例必须被遣送集中营。提议建议,将一些中间情节的人安置在党卫军军械部的特别单位。1944年5月12日,安全警察首领的一份密令要求将国防军开除的同性恋者遣送集中营,即那些表现出“一种倾向或习得性的冲动而且明显不能纠正”的人。最后,阉割是几次辩论的主题。1943年的一项法案是关于“处置社会异己分子”。这一群体被描述为社会的包袱,包含流浪者、乞丐和同性恋者。全面战争阻止了法案的实行,法案准备对同性恋者强行阉割。另一方面,1942年11月14日负责集中营的党卫军经济和行政部门发出的一份密令交由营地指挥官在法律未预见到的特殊情况下发出阉割命令。这条法令使对营地中的同性恋进行阉割“合法化”。战后,从集中营逃生的同性恋者难以让人听取他们的见证。第175条仍然生效,同性恋流放者通常受到歧视。1969年,联邦德国决定21岁以上男性之间自愿的同性恋行为不受法律制裁。民主德国在1968年修改了第175条,18岁以上男性之间自愿的同性恋行为免予制裁。70年代初,一些同性恋运动团体创立,往往是遵循美国模式。1973年6月7日,联邦德国的联邦议院决定将自愿的年龄降到18岁。对于异性恋者性行为合法年龄定在14岁。1988年12月14日,民主德国的人民议会废除了第151条,该条惩罚成人与16-18岁青少年之间的同性恋行为。在两德统一后,1994年6月11日,第175条被最终废除。
在英国,警方的监控在战争年代似乎有一定松懈,同性恋生活有所复苏。这种发展在50年代初再次被打击,50年代的特点是从众,冷战助长了对同性恋的仇视的增长。在英国,剑桥间谍案的丑闻(盖伊·伯吉斯、唐纳德·麦克莱恩和安东尼·布伦特)重新引发了同性恋叛国者的虚妄之说。50年代,因同性恋被定罪的人数达到顶峰,平均每年2000人,而丑闻牵涉的同性恋名人也不断增加。1954年,这一问题在上议院辩论,内政大臣委托约翰·沃尔芬登爵士研究这个问题。1957年,他的委员会要求对同性恋免予刑罚,但在十年后才投票通过,海军和陆军中的同性恋除外。男性关系的自愿年龄仍然是21岁,1994年降至18岁。1970年11月,同性恋解放阵线(Gay Liberation Front)成立,按照美国运动的模式。
在法国,虽然巴黎吸引着同性恋者,但是镇压同样加强了。按照1942年8月6日法律第一条,改革后的刑法第334条第1款制裁“下流的或反常的”的与21岁以下未成年人所犯的男女同性恋行为。因而,50-60年代是暧昧不明的。虽然一些作家如罗歇·佩尔菲特和让·热内发表了一些公开的同性恋小说,安德烈·博德里创办了一份同性恋杂志《阿卡狄亚》(古希腊的世外桃源——译者),但是1960年7月的米尔盖修正案却将同性恋定义为一种“社会灾害”。1971年3月,同性恋革命行动阵线(FHAR)成立。1942年8月6日法律仍然生效,直到1982年才废除。〔3〕
注释
〔1〕 W. H. 奥登诗《证人》(1932)。
〔2〕 BAB, R 58/261.
〔3〕 《玫瑰色与黑色:1968年以来法国的同性恋者》,Frédéric Martel: La Rose et le Noir. Les homosexuels en France depuis 1968,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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