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没有统一的定义,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一直在变化。本报告认为:少数民族文化是指影响和解释少数民族文化生活方式的知识、制度和观念的复合体。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历史、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在意识形态的反映。民族的文化,是维系一个民族生存与发展的血脉,是民族发展繁荣的动力与活力的源泉。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民族文化对于一个民族的心理素质、民族性格、伦理道德、价值观念以及审美意识的形成,情操的陶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西北少数民族文化类型
公元15-16世纪中叶,近代西北少数民族及其分布格局基本形成,民族文化也基本定型。
(一)民族文化多元并存
西北民族文化是富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中国地域文化之一。这种文化是多源发生、多元并存、多维发展、多种文化类型并列的复合型文化,因此也是一种多元文化。关于这一点,新疆文化类型尤为明显,如按照生产、生活方式划分,新疆文化可分为史前狩猎采集渔捞文化和有史以来的绿洲农耕文化、草原游牧文化等类型;依民族类型可以划分为古代塞人文化、汉文化、吐火罗文化、匈奴文化、乌孙文化、突厥文化、回鹘文化、蒙古文化等和近代以来的维吾尔族文化、汉族文化、哈萨克族文化、回族文化、柯尔克孜族文化、蒙古族文化、锡伯族文化、塔吉克族文化、乌孜别克族文化、满族文化、俄罗斯族文化、达斡尔族文化、塔塔尔族文化等类型;依区域类型可以划分为古代龟兹文化、于阗文化、焉耆文化、高昌文化、楼兰文化、疏勒文化等绿洲城郭文化以及近代以来的吐鲁番文化、巴州文化、阿克苏文化、喀什文化、和田文化、乌鲁木齐文化、伊犁文化、阿勒泰文化、哈密文化、昌吉文化等类型;依宗教文化类型可划分为萨满教文化、火祅教文化、佛教文化、摩尼教文化、伊斯兰教文化、基督教文化、道教文化等类型。
从各民族形成的时空看,西北少数民族文化是多元的,因为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独特文化,同时又存在着共同的文化特征,主要反映在文化基础(经济类型)和文化性质的共同性。从文化特征看,西北少数民族大都是全民分别信仰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这两种世界性的宗教渗透于西北少数民族多元文化的各个方面,因而呈现出多元文化中的共性(见图2-1)。
图2-1 西北少数民族多元文化圈
资料来源:周伟洲.西北少数民族多元文化与西部大开发[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伊斯兰教文化圈。是西北少数民族最主要的文化圈,属于伊斯兰教文化圈的西北少数民族及其文化有9个,即维吾尔族文化、哈萨克族文化、柯尔克孜族文化、塔塔尔族文化、塔吉克族文化、回族文化、东乡族文化、撒拉族文化和保安族文化。
2.藏传佛教文化圈。主要分布在青海和甘肃,属于藏传佛教文化圈的西北少数民族有4个,即甘青藏族文化、西北蒙古族文化、土族文化和裕固族文化。
3.其他文化圈。俄罗斯族和锡伯族从文化特征看,不属于伊斯兰教文化圈和藏传佛教文化圈内的文化。由于两族人数较少,对西北民族多元文化类型影响不大。
(二)以绿洲农耕文化和草原游牧文化为主的文化形态
西北少数民族文化的基本类型是绿洲农耕文化、草原游牧文化和宗教文化。所有这些文化类型之间都在相互影响和多维互动:一方面,这些文化类型之间相互吸收、相互融合的特征十分明显;另一方面,这些文化类型受惠于东西方文化的交汇,这与丝绸之路的开通和汉代以来中央政权统一西域有密切关系。正因为这些文化类型之间有很强的互补性,所以才有了各文化类型之间和谐并存的机遇。
1.绿洲农耕文化。主要是指天山以南地区和河套平原为主的以农业生产方式和定居生活方式为主的农耕文化。绿洲农耕文化的基本特征是:因为农耕民定居从事农业生产,所以具有强烈的恋土情结,其思维方式、思想观念、生产生活技艺以及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学艺术无一不是农业文明的产物。新疆绿洲农耕文化在距今约4000年前已经形成。汉代的西域三十六国主要是指天山以南地区的绿洲城郭国,这些绿洲城郭的文化是古代绿洲农耕文化的基本类型。如新疆古代的龟兹文化、于阗文化、楼兰—鄯善文化、高昌文化、疏勒文化等都是新疆古代典型的绿洲农耕文化。这些文化各具特色:龟兹盛行小乘佛教,龟兹乐舞闻名于世,苏莫遮广为流行;于阗盛行大乘佛教,以尉迟乙僧父子为代表的于阗画派的凹凸晕染法对中原画坛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鄯善是两种文化并行的地区,但汉文影响很大,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到精神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与汉代至魏晋时期屯垦有关;高昌文化分为三期,先是高昌王国时期的汉文化,之后是唐统一两域时期的汉文化,最后是西州回鹘时期的文化。前两个时期是儒释道文化、中原制度文化和汉语文、汉风俗主导的文化时期,后者是以回鹘摩尼教、佛教、回鹘语文、回鹘风俗为主的文化时期。
近代以后形成的维吾尔族是现在新疆南部绿洲的主要居民,他们的木卡姆艺术、麦西来甫歌舞娱乐活动以及和田地毯、乐器制作、陶器工艺、木器制作、桑皮纸工艺、民居建筑、服饰饮食和民间信仰,如麻扎崇拜等构成维吾尔族的民俗文化。他们的民俗文化既有相对稳定性,又有变异性和区域性。
2.草原游牧文化。主要是指生活在天山以北、阿尔泰山、帕米尔地区以及青海大部分地区、甘肃南部地区的游牧民族文化,分为古代游牧部落文化和近代以后的游牧民族文化。草原游牧民族因逐水草而居的生产生活方式,在物质文化上不追求繁复,而是崇尚简便,一切用品都是为了迁徙方便;制度上则是以氏族部落为纽带维系着血缘关系;英雄史诗、阿肯弹唱、长调民歌等都是适应草原游牧生活产生的草原艺术。
古代活动在亚欧草原的塞种、匈奴、大月氏、乌孙、悦般、柔然、突厥、蒙古等游牧部落因逐水草而居,其文化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住毡房、以肉食为主,崇拜自然万物、多数信仰萨满教是其共性;而婚丧习俗、宗教信仰、语言文字、服饰文化等因民族不同而发生差异。他们的文化遗存主要是墓冢、岩画、草原石人、鹿石、青铜器、金银器等。近代以来的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等民族虽然都信仰伊斯兰教,但他们的文化各具特色,并保留了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原色。哈萨克族的阿肯弹唱、姑娘追,蒙古族的长调、英雄史诗《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叼羊、驯鹰、英雄史《玛纳斯》,塔吉克族的鹰舞等形成本民族深厚的文化积淀。而青海大部分地区和甘肃南部地区的游牧民族文化,有着浓厚的藏文化气息。
二、西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家和民族的重要精神财富。改革开放以来,是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的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性的文化变迁过程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历史生命在现实社会中的延续,它既具有历史性,又具有现实性。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是这一文化变迁的主题,少数民族面临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冲突、调适的重大问题,如何适应现代化进程成为一道历史性的难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况
非物质文化信息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传递的民族信息符号,是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信息空间。主要有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等。如著名的三大英雄史诗藏族的《格萨尔王传》、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以及维吾尔族的古典音乐《十二木卡姆》,流传于甘、青、宁、新各地涉及8个民族的“花儿”体民歌等,都曾记忆和传承着各民族历代先民的聪明才智,呈现出西北民族色彩斑斓的多元文化格局。
1.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务院批准文化部于2006年、2008年和2011年分别发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数分别为:第一批518项,扩展项目147项。第二批510项。第三批191项,扩展项目164项。三批项目中西北少数民族共有128项(包括共有项目),其中第一批38项,第二批61项,第三批29项(见表2-10),体现了国家对西北少数民族文化的高度重视。
表2-10 西北少数民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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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涉及西北民族的有128项,其中民间文学15项,占11.72%;民间音乐19项,占14.84%;民间舞蹈15项,占11.72%;传统戏剧2项,占1.56%;曲艺5项,占3.91%;杂技与竞技6项,占4.69%;民间美术15项,占11.72%;传统手工技艺22项,占17.19%;民俗26项,占20.31%;传统医药2项,占1.56%;传统体育1项,占0.78%。居前三位的是民俗、传统手工技艺和民间音乐,涉及西北各个民族,对保护和传承西北民族文化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2.地方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2004年国家实施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为契机,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08年)等保护法规,西北少数民族各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迎来了有史以来最好的发展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初步形成体系。如新疆在全区初步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其中: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批)185项,地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35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480项。已建立地级名录的地、州、市共13个,占92.86%;已建立县级名录的县(市)共77个,占78.12%。到2011年,已经建立了省(区)、市(地州)、县(区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呈现出西北民族色彩斑斓的多元文化信息格局,并紧随国家名录的发布而发布本省(区)文化遗产名录,第一、第二批共发布524项,其中:新疆187项、青海102项、宁夏62项和甘肃173项(见表2-11)。各省(区)历时五年的“摸家底”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已进入验收阶段,对西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西北民族文化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可,许多名录已经开始进行数字化开发,为更广泛的传播和发展开拓了新的空间。
表2-11 西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单位:项
注:﹡为数据未发布。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往往包括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文化空间是指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从西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来看,主要有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良俗等八大类。它广泛存在于人们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共同构成了西北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以独特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泛性。西北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区域内共有53个民族成分,有汉、维吾尔、哈萨克、回、藏、蒙古等13个主要民族,其中维吾尔、裕固、东乡、保安、撒拉、土族、锡伯、塔塔尔等民族是西北特有民族。各民族在西北这块土地上创造了各自灿烂的民族文化,各民族保存着先辈的文化遗存,养育着一代又一代的人民。如果说现有的古迹遗存是国家和民族在演变过程中留下的物化足迹,那么非物质文化则是民族的内心思想。一个民族的延续是民族精神和文化的延续,而非物质文化是其中最为隐秘和深层的部分,充分表达了一个民族的内在品质。所以说,非物质文化是“一个民族记忆的背影”。
从国家级和省(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来看,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手工技艺等的民族性更为鲜明。如《维吾尔木卡姆》的早期形态是西域大曲,早在唐代,龟兹、疏勒、高昌等地区的乐舞艺术中,已经存在集歌乐、舞乐、器乐于一体的“大曲”形式,经过叶尔羌汗国的宫廷歌舞套曲的演变,集维吾尔传统乐舞艺术之大成,不断演化流传至今。新疆哈萨克族《阿依特斯》是哈萨克族历史悠久的一种对唱艺术形式。阿依特斯是由哈萨克族的民间采掘、诉讼、排难解纷方式演变而来,它与哈萨克族人民的历史、生活同步产生和发展,是哈萨克族人民精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https://www.xing528.com)
2.民间性。西北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各族人民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体现了西北各民族所特有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道德观念、审美趣味和艺术风格。西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于民间,生长于民间,繁荣于民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无论其价值观念还是呈现形态上都与西北人民大众有着密切的联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收集中,在类别名称上都冠以“民间”二字,如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它蕴涵着深刻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理念,以及爱国为民、重诺守信、勤劳勇敢、聪明智慧等优良传统道德因素,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表现出来的极大热情,正表明它是深入人心、民意的,相比宏伟瑰丽的宫殿和陵墓,非物质文化虽然大都散落在民间,而且显得庸俗和司空见惯,但正是这些脱离了权力和征服的文化元素沉淀出民间记忆,也正因为有肥沃的“民间”土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显得绵绵流长。
3.多样性。西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出多元文化共存的特征,呈现多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一是多民族共享的项目,这是经过长期的交流融合而被各民族不断共同创造的文化。如《格萨尔》为西北多个民族共同享有的非物质文化项目。“花儿”是西部民歌的标志性口头文艺精品,是西部多民族共享的非物资文化遗产,被誉为“西部之魂”,流行于西北五省的汉族、藏族、蒙古族、裕固族、回族、撒拉族、土族、东乡族和保安族9个民族中。这9个民族分属三大文化体系:汉文化、藏传佛教文化和伊斯兰文化体系。其流行地域之广、民族之多、文化之多元是民歌史上罕见的。但9个民族都用汉语(河湟方言)演唱,表现出对汉文化的趋同走向,但不同民族的歌手在演唱中又夹杂大量的本民族语言,比如藏语、土语、撒拉语等民族语言,当地人称为“风搅雪花儿”。二是表现形式多样化,作为活态的文明和心灵的记忆呈现五彩缤纷的画卷。如分布在新疆的喀什、和田、阿克苏、伊犁以及乌鲁木齐等地的《十二木卡姆》,既体现古代宫廷的精英文化,又展现乡村市井的边缘文化;分布在塔里木盆地西北部的叶尔羌河至塔里木河流域一带的《刀郎木卡姆》,不受环境、场地的制约,乐声起处,无论男女老少,都要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尤以麦盖提、巴楚、莎车、阿瓦提为盛;分布在哈密地区一带的《哈密木卡姆》,因哈密所处的新疆东大门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历史上与中原和周边地区多种文化的广泛交融,使其形成和发展出独特而鲜明的地方特色。
4.传承性。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给我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既有物质形态的“有形”的文化遗产,如文物、典籍;又有主要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下来、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包括口头传承、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艺技能等。它的传承方式主要是民间的、口头的。传承人是鲜活的民族财富,他们担负着一个民族文学艺术的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在新疆表现更为明显。如木卡姆大师吐尔迪·阿洪是新疆唯一能完整演唱《十二木卡姆》的大师;《玛纳斯》是我国柯尔克孜族的英雄史诗,解放以前,《玛纳斯》只在民间口头流传,其中居素甫·玛玛依能演唱完整的八部二十多万行的《玛纳斯》。因此,《玛纳斯》是我国民间活形态的史诗。《玛纳斯》在千年传承中,没有文字记载,依靠口耳相传至今仍是活形态的流传,且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不断加入不同历史时期的内容和民族意识。
三、西北少数民族文化特征
西北在历史上处在丝绸之路的要冲,东西方的中国中原文化、印度文化、波斯文化、古希腊罗马文化、阿拉伯文化都在此交汇,各种文化和本土文化的碰撞、融合,形成了富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古代西北文化,也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一些基本特征。
(一)显著的地域性
无论是古代不同历史时期的西北文化,还是西北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都有鲜明的个性。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积淀深厚、文化形态多样、民间文艺丰富多彩、民俗民风淳朴富有地域和民族特色。如维吾尔族的大型音乐经典套曲“十二木卡姆”,共12套,包括365首曲牌和器乐曲,集歌、舞、乐于一体,体裁多样,演唱一遍需要20多个小时。
(二)很强的交融性
各民族文化之间、不同文化类型之间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族际文化共享关系。这是政治制度上的整合、经济上的互补、精神文化的交融所带至的水到渠成的结果。各民族风俗在继承过程中有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在相互交融与影响中不断得以保持和发展。一方面每个民族都是在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尽量恪守着本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文化品格,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吸收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以丰富自己。
(三)历史的传承性
虽然一些文化发生了断裂,但是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在内的诸如民居文化、饮食文化的承袭以及价值观念、思维习惯、行为方式、民族性格等,都通过潜移默化的内在化过程沉淀于新疆民众的潜意识底层。
(四)时代的转型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各民族文化的物质层面、制度层面、精神层面都出现了向现代性的转型,特别是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的变化更大。这种文化转型有利于建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但是民族文化转型中要注意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契合。
四、西北各民族文化的现代转型
西北各民族文化的现代转型是指西北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在社会变迁中如何迈向现代化之旅的问题。如果从社会变迁的视角去审视,西北各民族的传统文化至少有过三次现代转型: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与盛世才建立统一战线时期的文化转型;第二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因社会变革引发的文化转型;第三次是改革开放政策引来的新时期的文化转型。
(一)新文化转型期
第一次现代转型虽然持续时间不长,但留给人们很多启示。发生在中国抗日战争时期的这次文化转型有深刻的国际国内背景:就国际环境看,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就,使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社会主义的文化形态向新疆传播有了可能;就国内环境而言,由于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抗日战争爆发,这也影响到西北,在中国共产党人和爱国进步人士的领导下,西北各界的抗日救亡运动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这个时期的西北文化是以抗战救亡文化、马克思主义文化、西北传统民族文化在内的三元汇一的文化。这种新文化的标志是:西北各民族的现代教育体系正在形成;各民族以书面文字创作的作家出现;各民族有了一定数量的现代知识分子;新疆各民族建立了宣传抗日和演出现代话剧、歌剧的文化促进会;西北现代新闻传媒和图书出版有了发展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宣传、新文化的传播、新科学的启蒙带来了西北文化深层结构的嬗变。所有这些都对新中国成立后新疆社会主义文化的建构奠定了思想和群众基础。
(二)新制度转型期
第二次文化转型出现在新中国成立后。这是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和建设高潮相适应的文化转型。这次文化转型的成就在于:成立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文化管理机构和文化团体;建立了各文艺家协会,各民族有了自己的作家、诗人、音乐家和舞蹈家,并在消除封建文化的同时确立社会主义文化的地位;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破除迷信、普及科学知识和移风易俗带来的文化创新,使人们的价值取向、思维模式和审美情趣都有了深刻变化;大规模搜集、整理和出版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如《十二木卡姆》、《江格尔》、《玛纳斯》及其他民间文艺作品的工作全面展开,取得相当大的成绩;在此期间,社会主义的教育、新闻出版和科技事业由初创发展到形成规模。
(三)新时期转型期
第三次文化转型是在改革开放所出现的,是西北近现代民族文化转型中最辉煌的时期。这次文化转型已经使西北各民族文化从文化的表层到文化的深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有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两个文明建设、公共文化事业、文化深层结构的嬗变、民俗文化、社会文化和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一是西北各民族思想观念的变化。一些过去很少经商或耻于言利的少数民族群众走出穷乡僻壤,走向城市,走向全国,经营个体工商业,不少人成了民营企业家或商人,改变了千百年来的价值信条。二是在审美观上也在出现传统与现代审美情趣契合的趋势,当代信息媒体的传播和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水平,从饮食、服饰到文化娱乐使各民族人民越来越多地享受到现代文明,审美情趣也在向健康和多元化方向发展。三是消费文化、娱乐文化、阅读文化日趋呈现多样化,不但有了量的积累,也有了质的提高。其中亚文化中的家庭文化、社区文化、儿童文化、老年文化、校园文化等在改革开放前是连想都不敢想的,现在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文化景观。
西北各民族文化的现代转型是一个不断吸收传统文化积极合理因素,舍弃其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并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过程。但是这里面临的问题是,传统的绿洲农耕文化和草原游牧文化在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完成社会和文化重建的任务。不可否认的是,任何文化转型过程中物质文化层面是现代转型的基础,因为任何文化转型都首先是从物质文化层面开始的,但更重要的是文化的主体—现代化的枢纽地位,包括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的转型,这些深层结构的文化转型比起物质文化转型更呈复杂性和滞后性。和谐社会中和谐文化的构建给西北各民族文化的深层结构转型提供了契机。从历史发展观点看,少数民族文化转型将是长期的,同时这种存在又在不断地自我调适,不断适应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水平,也正如现实所表明,西北少数民族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强的适应性的一面。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按照中央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软实力的任务要求,文化阅读是文化领域里对文化创造、生产、传播、继承和发展的行为,是图书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通过对西北少数民族阅读研究,我们可以更全面、更深刻地了解西北少数民族的发展进程,树立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起为国家民族奋起而努力阅读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注释】
[1]数据见各省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
[2]王远新.中国民族语言学论纲[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
[3]戴庆厦,何俊芳.语言和民族(二)[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4]韦建国,吴孝成.多元文化语境中的西北多民族文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5]韦建国,吴孝成.多元文化语境中的西北多民族文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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