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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现状-

时间:2024-01-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特点,节能服务公司必须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投入较大资金,再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在较长时间内收回投资并获得利润,实现自身的滚动发展。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上述特点,节能服务公司仅靠自有资金支持少量项目尚可,但随着项目逐渐增多或增大,自有资金将难以持续支持,无论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建立可持续的融资能力都至关重要。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现状-

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特点,节能服务公司必须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投入较大资金,再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在较长时间内收回投资并获得利润,实现自身的滚动发展。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上述特点,节能服务公司仅靠自有资金支持少量项目尚可,但随着项目逐渐增多或增大,自有资金将难以持续支持,无论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建立可持续的融资能力都至关重要。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通过世界银行和中国政府共同实施的国际合作项目引入国内,三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主要依靠世界银行(WB)/全球环境基金(GEF)提供的赠款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提供的贷款以及自有资金为资金来源。2000年,原国家经贸委专门发文在全国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当时在全国涌现了数十家节能服务公司,绝大部分为民营中小企业,实施项目的资金基本全是自有资金。随着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机制不断被推广、认可,引来各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按照这种模式实施节能减排项目,由于一些有实力的公司不断加入以及早期成立的部分公司的不断发展,项目资金来源也逐渐呈现多元化,开始有银行贷款、担保、融资租赁乃至保理等形式出现,甚至有部分公司还成功地实现了上市。但是,对于正逐步形成的节能服务产业来说,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80%以上都是中小企业,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2010年度对会员进行的不完全统计,60%以上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仍旧来源于节能服务公司自有资金,其次分别是银行贷款(含担保)、股东集资、第三方合作投资及少量的融资租赁等。银行贷款仍是自有资金之外最大的资金来源。(www.xing528.com)

节能服务公司整体规模小、轻资产、回款周期长、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担保、低信用等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相对于高门槛的银行贷款或其他类型的金融产品而言,较难获得资金支持或者仅可能获得较少量的支持。同时,很多节能服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都是技术专业出身,也缺乏融资方面的相关知识,信息严重不对称;从金融机构角度,国家目前对他们没有直接的鼓励或激励的政策,而且,针对于新兴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节能服务公司也没有完全适应的创新型金融产品,许多机构仍旧沿用传统项目投资方法评估节能服务公司和项目,没有有针对性的项目评审规则,另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涉及的节能技术和领域纷繁复杂,节能效果是否可稳定可靠地实现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无法把控技术风险,都导致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支持力度不够。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2010〕25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发布以来,为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进一步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在政府大力支持和巨大节能潜力的双重驱动下,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都纷纷看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的节能环保产业,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节能服务行业逐渐开始受到关注,随着产业整体实力的增强,融资难的问题也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改进、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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