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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领跑科技界之王

时间:2024-02-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企业而言,真正的创新并不是技术的创新,而是“为技术创造出市场”的创新。如果把技术创新比作引擎的话,那么真正促使苹果起飞的另一种创新一定是整个发动机。挫折会让人真正静下心来思考,从而产生新的启发,这次经历让乔布斯真真切切体会到,技术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单纯的技术创新也不会给公司带来领先的地位。

苹果:领跑科技界之王

对于企业而言,真正的创新并不是技术的创新,而是“为技术创造出市场”的创新。

乔布斯能够说服数以千万计的人去买一部充一次电都管不到一天的手机,我还要多说什么呢?”

如果把技术创新比作引擎的话,那么真正促使苹果起飞的另一种创新一定是整个发动机。这就是如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所说的,“真正的创新并不是技术的创新,而是‘为技术创造出市场’的创新”。苹果成功的轨迹,人们看到的往往是乔布斯的技术创新,这往往是出于消费者或者观察者的角度,因为他们不需要经营。如果乔布斯没有市场营销大师的功底,苹果的创新可能还停留在工厂里或者管理者的办公桌上。

技术创新,很多企业都会,其中也不乏天才式人物的参与,但技术领先绝对不等于市场领先,而后者才是商业社会制胜的根本。

大家一定记得,1985年,乔布斯被赶出了自己一手创办的公司——苹果,董事会给出的解释是他过于沉迷于技术创新,创新也会成为一种错,但“此人不切实际地追求技术创新”的确是当时乔布斯不得不面对并反省的问题。

公司不是不给他机会,乔布斯负责研发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个人电脑——“麦金托什”(Macintosh),这款拥有先进图形操作系统的“革命性创新”产品,在技术上遥遥领先于竞争对手——IBM-PC机。但可惜的是,这款技术领先的Macintosh并没有给苹果带来好运,旷日持久的研发耗费了公司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消耗了大量的时间成本,结果产品销售不佳,项目最后不得不下马。

痴迷于技术创新的乔布斯品尝到了失败的味道。挫折会让人真正静下心来思考,从而产生新的启发,这次经历让乔布斯真真切切体会到,技术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单纯的技术创新也不会给公司带来领先的地位。过于超前的创新根本无法得到消费市场的理解和认可,市场消化不了的产品实际上与废品无异。

离开苹果之后,乔布斯开创了新公司NeXT,福斯特尔就是那个时候加盟了乔布斯团队,并与他患难与共长达15年之久。

乔布斯研发出NeXT STEP操作系统,并生产出NeXT电脑,在这款产品里仍然应用了当时最先进的技术。1988年,乔布斯推出针对大学生市场的电脑Cube,但由于定价过高而败北。乔布斯不甘心,随后又面向出版、医疗法律等一系列专业细分市场推出新品,不过结果都不尽如人意。

乔布斯创办NeXT的目的就是要彻底打败苹果,但结果是,NeXT1996年以4亿美元的价格被苹果收购。

乔布斯曾一度设想,精美的工业设计和熨帖的用户体验能帮助他领先市场,如果把苹果早期的成功经验复制到NeXT或许是另一片新天地。实际上,他的想法的确有一定可取之处,也能助他在大市场中获得差异化竞争优势,却不能让他真正赢得市场。

最终,由于当时NeXT的硬件过于昂贵,系统又缺乏支持,多方失利之后,其硬件部门被裁掉,软件部门则被迫卖给了苹果。

NeXT虽然是个失败案例,但如果没有NeXT STEP,就很难产生操作系统Mac OS X,作为第一个基于Unix又易用的图形操作系统,无论是Mac OSPowerPC 跨越到Intel,还是iOSIntel跨越到ARM,苹果都是它的直接受益者。

开发NeXT STEP系统的团队后来进入苹果,这个开发团队写下了NSObject,并在平板上做出了第一个iOS原型。

Mac OSPowerPC跨越到Intel的经验,对iPhone的迅速推出功不可没。

12年后,犯了大量错误的乔布斯在回到苹果之后并没有重复在NeXT走过的弯路,他有了全新的思路,仍然选择在竞争最激烈的主流消费电脑市场搏杀,以更好的用户体验和设计来为自己的独特性加分。

他同样追求技术领先,但不再是一味追求,而且苹果在研发上的投入并不多,相对于IBM、微软、英特尔等公司来说,苹果在基础科技研发上的投入几乎不成比例。“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乔布斯带领下的苹果总是有意避开与高投入相伴随的高风险。(www.xing528.com)

苹果式创新虽然形成了一面旗帜,但在事实上,无论iPodiPhone还是iPad,其核心技术很少出自苹果的手笔。道理很简单,一家企业如果真的需要技术,完全可以通过购买专利获得,“涅槃归来”的乔布斯把创新理念应用到了“用户体验”上。乔布斯所做到的,也只是极其完美地改进既有技术,使产品更加符合用户的审美而已,能够最大限度地被用户接受才是最重要的。

触摸屏技术为例,早在20世纪70年代即已被发明,并且已经在自动取款机上得到广泛应用,苹果只是改进了这项技术,把它搬到手机和电脑上,仅此而已,它却成了苹果产品的制胜利器,以至于带有触摸屏技术的手机和电脑很快成为风靡时尚的俏品。

乔布斯绝对不是传说中的“创新天使”,他只是完成了从“让用户容易使用、乐于接受”到“塑造用户新的使用习惯”的过渡,在这个过程中,苹果才真正实现了从“技术创新”到“技术领先”的跨越。

iPhone 4上那个“被打磨得银光闪闪的软硬整合”被业界赞不绝口,但正是孤注一掷的坚持“软硬整合”,正是乔布斯被赶出苹果的诱因,个中因由颇值得玩味。

有了iOS 1.0的华彩篇章之后,ARM再续完美。虽然PalmNokia表面上占据ARM,但是系统在Mac OS级别的功能和更复杂的人机交互面前却灵活自如,连Windows也自叹不如。

NeXTPowerPC是两个失败,正是这两个让乔布斯刻骨铭心的失败带来了 Unix图形操作系统,并为2007iPhone的一飞冲天提供了前提。

2007年,当一个行业新人——乔布斯拿着一个昂贵、功能欠缺,又没有AppsiPhone向外界高呼将领先业界5年时,几乎整个世界都笑了。但iPhone确实做到了。

超越基本功能诉求,用独特、精致的设计给用户带来卓越的愉悦享受似乎是产品更高级别的意义,所以领先的是一种感觉——给顾客创造的体验价值,如果仅仅以产品功能论英雄,一般的手机都能满足用户需求,价格高高在上的iPhone不会有如今这样的竞争力和声望。把用户培养成粉丝才是富有成效的做法。

其实,乔布斯的过人之处,正是吃透了用户的需求心理,他创造的是一种需求革命,在他所主导的这场革命中,他让顾客的消费需求走出了常规的理性范畴,苹果成了电子信息时代的“拜物教”。所以,即便是苹果产品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依然炙手可热,缺点在粉丝那里却被演绎成了特立独行的风格。

真正领先的创新,是为技术创造出领先的市场。乔布斯并不能被称为真正的创新者,他更适合“整合专家”这样的称谓,这也难怪,业界给他起的一个绰号是“伟大的小偷”,就是通过利用和改进别人的技术而进行“拿来主义”,透过别人的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摘取自己的成功果实。

这与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所说的理念不谋而合,他说,对于企业而言,真正的创新并不是技术的创新,而是“为技术创造出市场”的创新。

乔布斯令苹果公司的首席宣传官显得很“无奈”:“乔布斯能够说服数以千万计的人去买一部充一次电都管不到一天的手机,我还要多说什么呢?”

那些追赶苹果路线的公司是不明智的,而有好东西但不能做出来仍然是困惑很多企业的瓶颈,把好创意锁在抽屉里或者夭折于董事会的会议桌上,或许仍然不是个案。很多公司不缺钱,不缺技术,不缺人才,但却不能制造领先的市场。

设计和引导出吸引粉丝的设备,然后建立一个系统,用内容和应用程序来充实这个系统,通过丰富用户体验,来增强用户的忠诚度。这就是苹果的领先之道,这是一个清晰的苹果式商业策略。

持续关注市场趋势,拿捏好消费者喜欢的产品类型,然后推出凌驾于消费者审美之上的产品,苹果的领先策略看起来似乎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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