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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美国语言学中的法位学理论及其影响

时间:2024-04-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节法位学理论法位学是美国描写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当美国描写语言学开始衰落的时候,法位学理论却继续向前发展,成了当代美国语言学中颇有影响的一种新学说。法位学理论的中心人物派构,是美国密执安大学语言理论系教授。第二种描写方法是法位学层次。可见,法位学力图把语言成分放在层次和系统中来研究,放在部分对整体的关系中来研究。接应则表示该法位是支配着其他法位还是受其他法位的支配。

现代美国语言学中的法位学理论及其影响

第六节 法位学理论

法位学(tagmemics)是美国描写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当美国描写语言学开始衰落的时候,法位学理论却继续向前发展,成了当代美国语言学中颇有影响的一种新学说。

法位学理论的中心人物派构(K.L.Pike,1912-),是美国密执安大学语言理论系教授。早在20世纪40年代末,派克就开始探索研究这种新的语言学说。他的主要著作有:

1.《法素和直接成分》(Taxemes and Immediate Constituents,1947)

2.《语言和生活》(Language and Life,1957)

3.《成核现象》(Nucleation,1960)

4.《法位学的新发展》(Recent Development in Tagmemics,1974)

5.《英语动词短语中法位成分的规则》(Rules as Components of Tagmemics in the English Verb Phrase,1974)

6.《语言和统一的人类行为结构理论的关系》(Language in Relation toəUnifide Theory of the Structure of Human Behavior,1976)

7.《语法分析》(Grammatical Amalysis,1977,与E.G.Pike合著)

法位学在分析言语行为的时候,使用的描写方法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描写方法是区分单位(emic unit)和非常单位(etic unit)之间的不同。这两个术语取phonemics(音位学) 和phonetics(语音学)这两个词的后半部emic和etic构成。位单位是指一个封闭系统中的形式单位,非位单位是指具有醒目特点的物质表现形式。例如,世界上大多数语言都有[t]这个音,具有某些共同的声学语音特点,这是一个非位单位,我们只能从印象上对它加以描写,并没有把它归入任何一种语言,作为语言系统中的一个成员。而英语中︱t︱这个音,则是英语语音系统中的形式单位,它在具体的环境中有形形色色的变体,是位单位。

第二种描写方法是法位学层次。一个句子可以分为许多层次:语素层次,词汇层次,短语层次,分句层次,句子层次。句子的产生过程,就是从语素层次开始,经过词汇层次、短语层次、分句层次,最后达到句子层次,上一层次包括下一层次。例如,词汇层次包括语素层次,而短语层次又包括词汇层次。包括成分叫法素(syntagmeme),被包括成分叫法位(tagmeme)。因此,任何特定的成分既是法素,又是法位,对上一层次而言,它是法位,对下一层次而言,它是法素。例如,词汇对于构成它的语素来说,是法素,但对由它构成的短语来说,则是法位。可见,法位学力图把语言成分放在层次和系统中来研究,放在部分对整体的关系中来研究。

每一个法位都具有轨位(slot)、类别(class)、作用(role)和接应(cohesion)四个特性。轨位规定着某个法位在其所在结构中占据的是核心地位(nucleus)还是外围地位(margin),有时可以分为主语轨位、谓语轨位、宾语轨位、附加语轨位。类别表示这个轨位上的语言实体所属的类,如词缀、名词、名词短语、动词根、子句根等等。作用指明该法位在结构中的职能,如动作者(actor)、受事者(undergoer)、受益者(benefitee)、陪同者(associated agent)、方向(scope)、时间(time)等。接应则表示该法位是支配着其他法位还是受其他法位的支配。这样,一个法位公式就应该具有如下的形式:

任何一个法位的性质,应该从轨位、类别、作用、接应这四个方面来进行描写。

派克认为,任何语言都具有三种等级体系:音位等级体系(phonological hierar chy)、语法等级体系(grammaitcal hierarchy)、所指等级体系(referential hierarchy)。音位等级体系是指语音与其所在的结构之间存在的部分对整体的关系,包括的平面有音素、音节、重读群、停顿群、修辞停顿以及调降调等,同时也研究各种语气对每个单音及重读群的影响。语法等级体系是指词汇单位和词汇单位模式与其所在的结构之间存在的部分对整体的关系,包括的平面有语素、语素群、词根、词干、短语、子句根、子句、句子、独白、一问一答、谈话等。所指等级体系是指概念与其所在的结构之间存在的部分对整体的关系,就是说,一个语言单位,可能是用来说明另一个语言单位的原因、目的、结果等,而这第二个语言单位,又可以构成一篇故事的背景、发展、高潮或结尾。

这三个等级体系中的法位都可以用法位公式来表示。

音位等级体系中,一首诗的韵脚的法位公式是:

公式中“+”号表示强制性,“±”号表示选择性。这个公式说明,动词原型是强制性的,其轨位是核心,类别是动词根,作用是谓语,而该动词的词尾变化的轨位是外围,类别是时态后缀,作用是表示时间,接应是要与动作发生的时间相符,动词的词尾变化是有选择性的,因而用“±”表示。

名词短语old trees(古老的树)的法位公式是:这个公式说明,trees(树)是强制性的,其轨位是核心,类别是名词,作用是表示项目(人物、状态等),old(古老的)是选择性的,其轨位是外围,类别是形容词,作用是修饰名词trees。

所指等级体系的法位公式是:

在这三种等级体系中,语法等级体系的研究比较实在,成绩较大,而音位等级体系和所指等级体系还处于探讨之中。

本章参考文献

1. L.Bloomfield,Language,1955,London.中译本,《语言论》,袁家骅、赵世开、甘世福译,钱晋华校,商务印书馆,1980年。

2. E.Sapir,Language,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peech,1921,New York.中译本,《语言论——言语研究导论》,陆卓元译,陆志韦校订,商务印书馆,1964年。

3. Z.Harris,Methods in Structural Linguistic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1.

4. C.F.Hockett,Two models of grammatical description,Word,10,P210-233,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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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R.S.Wells,Immediate Constituents,Language,23,P81-117,1947.

8.高名凯:《作为美国资产阶级文化一个部门的描写语言学》,《语言学资料》,1964年第3期。

9.刘润清:《派克的法位学语法》,《语言学动态》,1979年第6期。

【注释】

(1)布龙菲尔德:《语言论》,中译本,第3页,商务印书馆。

(2)布龙菲尔德:《语言论》,中译本,第3页,商务印书馆。(www.xing528.com)

(3)布龙菲尔德:《语言论》,中译本,第4页,商务印书馆。

(4)此书于1960年第四次重印时,改名为《结构语言学》(Structural Linguistics)。

(5)J.B.Watson,Behavior,An Introduction to Comperative psychology,P9-10,1914.

(6)布龙菲尔德:《语言论》,中译本,第28页,商务印书馆。

(7)布龙菲尔德:《语言论》,中译本,第166页,商务印书馆。

(8)布龙菲尔德:《语言论》,中译本,第166页,商务印书馆。

(9)布龙菲尔德:《语言论》,中译本,第196页,商务印书馆。

(10)布龙菲尔德:《语言论》,中译本,第196-197页,商务印书馆。

(11)布龙菲尔德:《语言论》,中译本,第197页,商务印书馆。

(12)布龙菲尔德:《语言论》,中译本,第29页,商务印书馆。

(13)B.Bloch,G.L.Trager,Outline of Linguistic Analysis,P5-6.

(14)C.F.Voeglin,Linguisticswithoutmeaning and culture without words,Word,5,P42,1949.

(15)B.Bloch,A set of postulates for phonemic analysis,Language,24,P5,1948.

(16)弗里斯:《英语结构(英语句子构造导论)》,中译本,第55页,商务印书馆。

(17)弗里斯:《英语结构(英语句子构造导论)》,中译本,第56页,商务印书馆。

(18)弗里斯:《英语结构(英语句子构造导论)》,中译本,第55页,商务印书馆。

(19)弗里斯:《英语结构(英语句子构造导论)》,中译本,第56页,商务印书馆。

(20)E.Nida,A system for the description of semantic elements,Word,7,P8,1951.

(21)以下编了号的20个例句均引自H.A.Gleason.An Introduction to Descriptive Linguistics,P67-74,1955.

(22)Z.Harris,Methods in Structural Linguistics,P15.

(23)Z.Harris,Methods in Structural Linguistics,P17.

(24)B.Bloch,G.L.Trager,Outline of Linguistic Analysis,P60.

(25)Z.Harris,Methods in Structural Linguistics,P15.

(26)M.Swadesh,The phonemic principle Language,10,P117,1934.

(27)K.L.Pike,Phonemics,A Technique for Reducing Language to Writing,P93,1947.

(28)H.A.Gleason,An Introduction to Descriptive Linguistics,P82,1955.

(29)E.A.Nida,Morphology,The Descriptive Analysis ofWords,P44,1946.

(30)Z.Harris,Structural Linguistics,P5,1963年新版。

(31)R.S.Wells Immediate Constituents,Language,23,P81-177,1947;转载M.Joos编Reading in Linguistics,P187,1958.

(32)R.S.Wells Immediate Constituents,Reading in Linguistics,P190.

(33)R.S.Wells Immediate Constituents,Reading in Linguistics,P193.

(34)Z.Harris,Methods in Structural Linguistics,P163.

(35)Z.Harris,Yakuts Structure and Newman’s Grammar,IJAC,10,P199,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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