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四 国家文物局陕西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框架协议书
2009年6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规划》提出,要把关中—天水经济区打造成全国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高地、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全国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全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基地、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基地。陕西省是实施该《规划》的主体区域,分别包括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商洛、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六市一区。
为加强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关中—天水经济区陕西省区域的历史文化资源集聚优势,共同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友好协商,现就合作共建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一、共建目标
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将加强协作,共同指导关中—天水经济区陕西省区域的文化遗产研究与传承工作,推动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建设工作,展现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世界影响的历史文化旅游品牌。
二、共建重点
1.国家文物局积极指导陕西省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陕西省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国家文物局积极指导陕西省人民政府编制《关中—天水经济区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建设规划(陕西省区域)》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库,并列入国家文物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人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陕西省人民政府在编制过程中,要以文化为纽带,围绕华夏文化起源、周、秦、汉、唐以及红色文化等,着力凝练一批重点文化遗产项目,并纳入陕西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国家文物局将对陕西省上报的有关基地建设方面的规划、方案和项目,在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加快审批,优先安排。现阶段将重点支持“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秦咸阳城考古遗址公园”等文物保护项目。陕西省人民政府将责成省发展改革、财政、文物、旅游等有关部门结合地方文化遗产资源情况、保护利用现状、发展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投资融资、项目建设、土地利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等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和服务于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建设工作。《关中—天水经济区》涉及的陕西省六市一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共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把基地建设工作落到实处。(https://www.xing528.com)
三、合作机制
成立“合作共建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合作共建指导委员会)。合作共建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国家文物局局长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共同担任,副主任由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成员由国家文物局有关司(室)负责人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和陕西省文物局负责合作共建指导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工作。
合作共建指导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会商协调重大工作事项,推进相关共建项目。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合作共建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指导委员会商定。
本协议于2010年7月7日在北京(地点)签订,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国 家 文 物 局 陕西省人民政府
代 表 单霁翔 代 表 赵正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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