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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尔税收政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激励措施

时间:2023-05-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外,卡塔尔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卡塔尔税收政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激励措施

14.4 卡塔尔税收制度与激励措施

14.4.1 税收制度

1993年,卡塔尔第11号法令颁布,确定了《所得税法》。1995年,关于该法令执行的财政经济贸易部长1995年第3号决议得以公布。上述法令专用于管辖外国人在卡塔尔总公司及分公司等业务活动中取得的利润,而卡塔尔人拥有的业务或业务份额则不属于该法管辖范围。

《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每个税收年度在卡塔尔活动扣除成本后的收入将被纳入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在卡塔尔执行合同的纯利收入;

2.资本利润;

3.在卡塔尔境内或境外发生的代理或商业调解等取得的佣金;

4.咨询服务、仲裁、鉴定或类似活动的收费;

5.出租收入;

6.从销售、发放许可或授权他人使用或利用任何商标设计专利或复制权的所得;

7.恢复以前已销账的坏账;

8.清算所得纯利;

9.来自境外和境内纳税人利息和利润。

该法规定,纳税人指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在税收年度的任何时间内进行的活动(税收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应纳税的所得应是所得扣除为实现所得而产生的支出和成本,其中包括:

1.为在卡塔尔完成项目所需的贷款利息;

2.已付租金;

3.工资及工人合同期满时的补偿金等有关支出;

4.所得税以外的税金;

5.经所得税局批准的坏账;

6.不动产的维护,机械、工具、设备和备件的更新和修理;

7.由固定资产出售引起的损失;

8.固定资产折旧;

9.向卡塔尔政府出资的慈善、人道主义、科学、文化机构或运动会,公共机关或公司提供的转让,赠送,赞助。但不能超过该纳税年度内应纳税纯利润的5%。

外国公司进口的原材料或在国外进行的工作不受该所得税法管辖,但其应在财务报告书中陈述为同样金额的税收和成本。

以下成本和支出不能考虑在税收中抵扣:(www.xing528.com)

1.个人支出;

2.罚款;

3.可以从保险单、合同或索赔中重新获取的支出或损失;

4.固定资产折旧超过原成本;

5.分公司在总公司有股份,其支出超出所得税决定的比率。

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应纳税的所得的计算,以借贷对照表为基础。若采用不同的方法计算应事先得到税务局的批准,承包工程的所得应按业已完成工程的百分比计算。已完成的工作的成本若是以外币核算的,应按换算日通行的汇率换算成卡塔尔里亚尔

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率如下:

1.建筑物、管道、加油站、车道为5%;

2.工厂、机械、办公室家具和设备,建筑和筑路设备,钻井工具为15%;

3.卡车拖车摩托车等车辆为20%。

所得税率如下:

QR.100 000以下为:0;

QR.100 001至QR.500 000为:10%;

QR.500 001至QR.1 000 000为:15%;

QR.1 000 001至QR.1 500 000为:20%;

QR.1 500 001至QR.2 500 000为:25%;

QR.2 500 001至QR.5 000 000为:30%;

QR.5 000 001以上为:35%。

此外,卡塔尔不征收个人所得税。(5)

14.4.2 税收鼓励措施

为鼓励投资,卡塔尔法律规定:在投资法规定的范围内,免除外国投资资本的所得税,自投资项目投产之日起,免税期不超过十年;对外国投资项目,为建设项目所需进口的仪器和设备,可予免除关税;对在工业领域里的外国投资项目为其生产所需进口的、本国市场没有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可予免除关税。同时,免收出口税

14.4.3 其他非税收鼓励措施

卡塔尔还有一些非税收优惠政策对外资具有吸引力。如:向外国投资者划拨必要用地,以建立投资项目。方法是通过长期租赁的方式,租赁期不超过五十年,可以续租;外国投资者可以根据现行法律为其投资项目进口用于建设、投产或扩展项目所需要的一切;外国投资者可将其投资随时汇入和汇出;外国投资无论直接或间接的投资,不得征收其所有权,或对其采取具有同等影响力的措施。如根据公共利益采取上述行动,应依法给予适当、快速的补偿;政府探寻工业投资机会并准备好相关项目介绍材料,对私人部门提交的技术经济可行性报告进行评估,并向其提供建议,提供原材料市场分析,确定工业项目所在位置并分配土地所有权;政府允许投资者以6%的利息从卡塔尔工业开发银行获取贷款,按季度支付,付款宽限期最长可达两年;政府为投资者提供数据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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