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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及利亚国家投资委员会批准大额投资的必要条件

时间:2023-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达到或超过5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的投资要获得一般性优惠政策必须经过国家投资委员会批准。

阿尔及利亚国家投资委员会批准大额投资的必要条件

29.5 阿尔及利亚主要贸易投资管理部门

阿尔及利亚投资主管部门包括国家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业和投资促进部、国家投资发展局。

29.5.1 国家投资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对阿尔及利亚总统负责,由财政部长、工业和投资促进部长、内政与地方行政部长、贸易部长、能源矿业部长、工业部长、中小企业和手工业部部长、国土整治与环境部长组成。投资金额超过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均须经委员会审批。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任何成员均可申请召开会议。达到或超过5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的投资要获得一般性优惠政策必须经过国家投资委员会批准。

29.5.2 工业和投资促进部(www.xing528.com)

制定国家投资政策,初步审批重大投资项目。

29.5.3 国家投资发展局

系行政公共机构,具备法人资格,是投资政策的协调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保证国内外投资的实施、发展与监督,给予常驻和非常驻投资者投资信息指导和支持,通过“一站式”服务简化创建公司的手续,保障投资优惠有效落实,管理投资扶助基金和投资范围内的不动产,负责收集整理各类投资信息,与阿尔及利亚和国外的公共私人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发现投资障碍并建议政府将其清除以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金额低于500万美元的项目可由阿尔及利亚国家投资发展局直接审批(2009年《财政补充法》规定,所有外资项目都须经国家投资管理委员会审批)。国家投资发展局在阿尔及尔、布利达、奥兰、君士坦丁、安纳巴、乌尔格拉和贝贾亚设立了7个“一站式”办公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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