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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义务与利益平衡:重视每个成员的贡献

时间:2023-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人们能够比较充分地利用大自然的恩惠并增进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这个目的决定了社会同它的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必要的相互关系产生了相互的义务,即约束着人们联合成为社会的义务。不过,他同意依赖社会生活决不是没有条件的。因此,社会应该拿出某些财富来补偿每一个成员理应为社会作出的牺牲。其实,他们一切仰仗社会力量,却忘记自己是依靠这种力量,并且把自己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截然分开。

社会的义务与利益平衡:重视每个成员的贡献

由此可见,人们联合起来是为了满足本身的利益。社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人们能够比较充分地利用大自然的恩惠并增进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这个目的决定了社会同它的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必要的相互关系产生了相互的义务,即约束着人们联合成为社会的义务。如果说各个部分在某种程度上要依赖于整体,那么整体也要在某种程度依赖于各个部分。

有人可能问我:社会对它的每一个公民有什么义务呢?我回答说,社会有义务保障公民的物质福利,有义务帮助公民享用他有权享用的一切,但以社会利益所能相容的为度;最后,还应保障公民安全,因为没有安全则一切福利都将是无用的。如果人生活在社会里什么好处都得不到,那他就会脱离社会;如果人生活在社会里受了损失,那他很快就会舍弃社会,对社会怀抱厌恶情绪。人在单身独处的时候,或者说,处在自然状态的时候,会享受着完全的独立,他的劳动产品会属于他个人所有。但因为人觉得,联合能给他带来好处,于是他就不得不让自己对视为必要的人处于依赖地位。不过,他同意依赖社会生活决不是没有条件的。他放弃独立是以他希望得到的利益大于他完全享受自由时所得到的利益为限度。他如果单身独处有时也能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又同意为别人效劳那只是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因此,社会应该拿出某些财富来补偿每一个成员理应为社会作出的牺牲。反过来说,牺牲原是权力强制作出来的,只有在作出牺牲的人归根到底能从中得到自己的利益的前提下,牺牲才能够是自觉自愿的。人给社会的好处是直接的,可以感觉得到的,但又是转瞬即逝的,而人从社会得到的报酬却比较实在,虽然不常常是近在眼前的。

单身独处的人是完全独立、不依赖别人的,可是别人也可以照样做,不依赖别人。如果第一个人力气较大,他就能够夺取第二个人的劳动成果。但另外又有两个人把力量联合起来,就能夺取第一个人的财产。一个单身独处的人能够自己维持自己的生存,但要是有人帮助他,他的生活就要容易得多。单身独处的人是可能幸福的,可是当别人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他就要幸福得多了。(www.xing528.com)

由此可见,联合给人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不联合是肯定得不到这种好处的。社会给人以力量,给人提供帮助,使人心情喜悦,最后,还保障人的安全,人如果单身独处,就没有安全可言。

可是一个比其他所有的人都有力气,有办法,并且生活得好,也许不需要生活在社会中吧?大概许多专制君主和统治者的所作所为,其根源就隐含着这种想法。其实,他们一切仰仗社会力量,却忘记自己是依靠这种力量,并且把自己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截然分开。他们生活在他们所统治的人民中间却一切只为自己。一个不依靠别人的人,肯定会变得冷淡无情,或者变得凶狠毒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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