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定性研究中融合定量方法:方法论探讨

定性研究中融合定量方法:方法论探讨

时间:2023-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严格来说,我们应该更恰当地把“在定性调查加入定量调查”理解为:在定性的研究设计指导下,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采用了一些定量的技术或方法。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这样得来的统计结果在严格意义上其实并不是“定性资料的量化处理”,仅仅是在定性调查中加入了定量调查,仅仅是两者的“组合”而不是“结合”。

定性研究中融合定量方法:方法论探讨

三、定性调查中加入定量调查

这种情况似乎是主张定性研究的中国学者向定量调查的一种妥协。[3]在一些定性访谈中,虽然没有使用问卷,但是研究者已经有意识地对一些足以量化的问题进行询问,例如钱数、天数、人数等,然后把这些信息抽取出来加以标准化再进行统计。

这当然是可以的,而且往往是有益的。尤其对于某些人们还知之甚少的现象,完全可以使用这样的统计结果来使读者对所访谈的那些人的共性有一个概括的认识。例如笔者曾经对东北的103位“小姐”进行了定性访谈,其中有一些关于她们的流动情况的可量化内容,足以反映出她们中间存在着“职业平移”的现象。为了让读者有一个总体的认识,笔者就把相应的定性内容进行量化统计并发表了出来(黄盈盈、潘绥铭,2003)。

严格来说,我们应该更恰当地把“在定性调查加入定量调查”理解为:在定性的研究设计指导下,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采用了一些定量的技术或方法。两者还是没有结合,而仅仅是组合。(www.xing528.com)

但是在使用这样的统计结果的时候需要说明:这并不是一个标准的定量调查的结果,因为它没有总体与代表性。因此笔者建议,最好还是把这样的统计结果当做定性的认识来使用,也就是根据它来对所有调查对象的共性做出一个陈述式的判断,而不是列出一些百分比或者分布状况。例如在笔者的论文中,“东北这三个城市里的这些‘小姐’以前大都从事过其他工作”这样一个命题,虽然是根据统计结果做出的判断,但是在表述的时候最好不直接引用任何具体数字。

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这样得来的统计结果在严格意义上其实并不是“定性资料的量化处理”,仅仅是在定性调查中加入了定量调查,仅仅是两者的“组合”而不是“结合”。当然,组合不可能是50%对50%,而是要看整个研究更加侧重什么,然后再来决定把自己的这个研究定位于主要是定性调查还是定量调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