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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民事判决书制作程序及审判监督程序解析

时间:2023-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再审民事判决书的制作程序在我国,审判监督程序并非一级独立的审判程序。上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亦按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裁定也为终审的判决、裁定。

再审民事判决书制作程序及审判监督程序解析

一、再审民事判决书概述

(一)再审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法律依据

再审民事判决书,是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按照一审或二审程序再审终结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至第190条对审判监督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条文就是制作再审民事判决书的法律依据。从条文规定可知,我国现阶段引发再审程序的途径有:当事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包括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上级法院提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www.xing528.com)

(二)再审民事判决书的制作程序

在我国,审判监督程序并非一级独立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原判决、裁定是由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一审程序再审,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原判决、裁定是由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二审程序再审,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上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亦按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裁定也为终审的判决、裁定。引发再审程序的不同途径及审级上的区别,使得按不同审级进行再审的案件的判决书存在诸多差异,必须依照各自所应遵循的要求来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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