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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政府推动决策民主化与法制化的决策咨询体系

时间:2023-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县域善治”要求县域政府强化决策的民意基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推动决策的民主化。“县域善治”也要求决策层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度,尤其要防止“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县域善治”要求强化决策的规范要求,健全决策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决策的法制化,逐步减少决策中“政策多过法规”、“批示强过法律”现象。

县域政府推动决策民主化与法制化的决策咨询体系

(二)决策咨询体系

1.推进决策的科学

决策科学化指在科学的决策思想指导下,按照科学的决策规律,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运用科学的决策方法进行决策。“县域善治”要求强化决策的智力支持,完善决策论证机制,积极推动决策的科学化。这就要求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决策事项,要委托专家、专业机构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同时,决策层必须大力加强决策前的实践调研工作,坚持将调查研究作为决策的前提,通过周密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为决策提供现实依据。越是重要的决策,越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越是要深入调研、反复论证、谨慎决策。必须坚决杜绝“盲人瞎马”的“拍脑袋”决策方式,切实做到未经深入调研和专家周密论证的重大决策,绝不提交讨论,更不得随意施行。

2.推进决策的民主化(www.xing528.com)

决策民主化指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按照民主程序进行决策。“县域善治”要求县域政府强化决策的民意基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推动决策的民主化。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群众服务,行政决策应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而绝不是领导者个人的意志和愿望。要通过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不断改善决策质量,提高工作效能,提高决策被公众接受的程度和实施的有效性。因此,要坚持重大事项的公议制度,凡涉及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重大事项,都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如通过召开民主恳谈会、听证会、发放调查表、民意调查、在媒体或网上征询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人大代表以及公民、社区、企业等的意见,以通畅民意表达的机制,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县域善治”也要求决策层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度,尤其要防止“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鉴于决策民主化制度的重要性,应考虑将其通过法律的形式和程序确定下来。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坚决做到未广泛征求民众意见的不出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出台、少数人利益未充分处理好之前不出台。

3.推进决策的法制化

决策法制化,就是运用法律规范和调控决策过程,使决策行为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即决策者在整个决策过程中依法、用法、守法,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县域善治”要求强化决策的规范要求,健全决策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决策的法制化,逐步减少决策中“政策多过法规”、“批示强过法律”现象。一是要规范决策的法律依据。决策必须依法进行,任何超越法律允许范围的决策,都应该终止;同时要合理界定决策事项的范围、决策机构的职能和权限等。二是要健全决策的程序规范,对决策的整个论证和通过的过程进行明确和规范。三是要建立决策审查制度。决策事项在方案拟订或形成文件初稿后,均须交由政府法制办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四是完善决策的责任制度。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建立决策违宪、违法追究制度,建立决策执行责任考核、评议、警示、奖罚体系,强化决策主体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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