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协调支持体系:培育基层社会组织的重要性

协调支持体系:培育基层社会组织的重要性

时间:2023-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五)协调支持体系1.积极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如前所述,“县域善治”并非是政府单方面的事,同时也是全社会的事。

协调支持体系:培育基层社会组织的重要性

(五)协调支持体系

1.积极培育基层社会组织

如前所述,“县域善治”并非是政府单方面的事,同时也是全社会的事。因此,要有序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激发基层社会活力。要坚持引导与管理相结合,发展和吸收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要通过行政指导、资金支持、信息互通等手段,重点培育发展惠及民生的公益类民间组织,如“农民协会”、“渔民协会”等,使其能够在促进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多种筹资方式,重点扶持、补助公共服务供给迫切需要的社会组织。要实行分类管理,规范各类组织不同的准入“门槛”,为社会组织的健康成长开辟空间。要引导基层社区(村庄)中出现的诸如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文娱体育团体、公益互助组织等“草根”社会组织,促进其健康发展,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不同群体的有益“桥梁”。同时,要积极在各类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加强领导和管理,使之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应有的作用。

2.健全群众的诉求表达机制(www.xing528.com)

“县域善治”要求实现国家权力和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这就必须扩展基层群众的诉求表达的渠道,健全机制。一方面,要继续健全和完善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以及信访、传媒这些基本的诉求表达渠道,同时强化各种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等表达载体建设,形成规范有序的对话、协商和处理问题的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探索新型的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应正确认识游行、示威等诉求表达方式的“减压阀”作用,同时依法加强管理,可选择特定的县(市)进行试点,设立“游行、示威专区”,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宪法赋予人民群众的权利,使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能够得到合理、合法、有序的释放,防止积怨压抑并最终导致非制度化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培育基层社会自主性是推进“县域善治”的有力支撑。应逐步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规范民主实践,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素质,提升基层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培养群众自治意识,切实保障群众应当享有的民主权利;要不断丰富民主形式,创新民主内容;要强化依法选举,规范选举操作程序,提高选举程序的透明性;要统筹发展城乡村(居)民自治和社区建设,推动城乡社区在发展民主自治、加强管理服务上实现良性互动、共同进步。要积极推广基层“协商民主”,使之成为提高基层民众参政议政能力的有效抓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