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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应是成员,避免利益冲突,具备基本食品安全知识。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兼职不应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的职责发生利益冲突。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应是该组织的成员。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应至少具备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不必要求其必须具备专家水平,但小组中其他成员应能够提供相应专家意见。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应是成员,避免利益冲突,具备基本食品安全知识。

7.4.5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

7.4.5.1 标准条款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任命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无论其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①管理食品安全小组,并组织其工作;②确保食品安全小组成员的相关培训和教育;③确保建立、实施、保持和更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④向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报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宜性。

7.4.5.2 标准理解(www.xing528.com)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受最高管理者授权,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负有直接责任,对体系的更新和改进负有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的责任。组织的最高管理者从管理层成员(通常为中高层人员)中指定一名食品安全小组组长,书面明确其职责和权限。指定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是为减少最高管理者有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大量事务性工作,强化最高管理者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推动而不是为了减轻或转移最高管理者的食品安全职责。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兼职不应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的职责发生利益冲突。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无论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其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根据标准要求的职责和权限应予以保证。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组织、管理、领导食品安全小组的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得到相关培训和教育;对建立、实施、保持和更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向最高管理者报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并将此作为体系改进的基础;外部联络,如组织对供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价、与认证机构的联络等。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应是该组织的成员。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应至少具备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不必要求其必须具备专家水平,但小组中其他成员应能够提供相应专家意见。否则应有一名与面临的危害相对应的人员,如微生物专家或化学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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