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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有机磷农药中毒?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机磷农药中毒可发生于生产、运输、保管及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个人防护不周。(三)社区及乡村卫生院急救有机磷农药中毒一经确定,应立即救治。胆碱酯酶复活药对已老化的胆碱酯酶无复活作用,故中毒超过72小时者无效。

如何应对有机磷农药中毒?

六、有机磷农药中毒

目前有机磷农药为我国农村广泛使用的杀毒剂之一,常用的如敌百虫、乐果、对硫磷(1605)、内收磷(1059)等。

有机磷农药工业制剂除敌百虫为固体外,多数为淡黄色或棕色油状黏稠液体,不溶于水而溶于有机溶剂。一般在酸性环境中稳定,在碱性环境中易水解而失去毒力,故一般常用碱性溶液清洗被沾染的皮肤、黏膜及胃。但敌百虫除外,因其在碱性溶液中可变为毒性较高的敌敌畏。有机磷农药大多有类似大蒜样特殊气味。

有机磷农药中毒可发生于生产、运输、保管及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个人防护不周。杀虫药通过皮肤和呼吸道吸收而引起中毒,也可因误服、自服或摄入被污染的食物,通过消化道吸收所致。

有机磷在体内与胆碱酯酶迅速结合,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抑制胆碱酯酶活性,使其失去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造成乙酰胆碱积聚,引起胆碱能神经先兴奋后抑制,临床上出现相应症状。

(一)临床表现

1.症状和体征

(1)毒蕈碱样的症状:这是有机磷中毒出现最早的一组症状。主要是副交感神经末梢兴奋所致,表现为平滑肌痉挛和腺体分泌增加,类似毒蕈碱作用。临床表现有恶心、呕吐、腹痛、多汗、流泪、流涕、流涎、腹泻、瞳孔缩小、视力模糊、呼吸困难,呼吸道分泌物增多,严重者出现肺水肿

(2)烟碱样的作用:由交感神经节和横纹肌的运动神经肌肉接头处兴奋引起,与烟碱中毒所引起的症状相似。主要表现为骨骼肌的兴奋,常首先发生在小肌群,如颜面、眼睑、舌肌颤动,并逐渐发展至四肢和全身横纹肌发生颤动,甚至全身肌肉痉挛性强直,而后发生肌力减退和瘫痪。呼吸肌麻痹引起周围性呼吸衰竭

(3)中枢神经系统的症状:乙酰胆碱刺激中枢神经所致。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失眠嗜睡、言语不清、谵妄,严重者出现抽搐、昏迷,可因呼吸衰竭、脑水肿而死亡。

2.急性中毒可分为三级

(1)轻度中毒:头昏、头痛、恶心、呕吐、流涎、多汗、胸闷、视力模糊、乏力、瞳孔缩小。

(2)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肌束颤动,瞳孔明显缩小,呼吸困难、流涎、腹痛、腹泻等。

(3)重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并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肌麻痹、脑水肿。

3.血胆碱酯酶活力测定 测定血胆碱酯酶活力是对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特异性诊断指标,并对中毒程度及预后估计极为重要。正常人血胆碱酯酶活力为100%,轻度中毒胆碱酯酶活力在70%~50%,中度中毒在50%~30%,重度中毒在30%以下。

(二)诊断

有确切的有机磷农药接触史或误服史。

(1)口腔、皮肤、呼气、呕吐物有蒜臭味。

(2)临床表现为瞳孔缩小、流涎、肌束颤动、昏迷、肺水肿等。

(3)全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呕吐物中检测出毒物。

(4)阿托品试验阳性:静注阿托品1mg,10分钟后未出现颜面潮红、瞳孔扩大、心动过速、口鼻干燥等反应,提示有机磷农药中毒的可能性,反之,则没有有机磷农药中毒。

(三)社区及乡村卫生院急救

有机磷农药中毒一经确定,应立即救治。(www.xing528.com)

1.迅速清除毒物 吸入毒物者,应立即撤离中毒环境,呼吸新鲜空气。皮肤接触中毒者,应立即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服、鞋帽,用肥皂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毛发和指甲,但忌用能促进毒物吸收的热水和酒精擦洗。对口服中毒者应进行催吐,或用清水、2%碳酸氢钠(敌百虫中毒禁用)或1∶5000的高锰酸钾溶液(硫代硫酸脂类有机磷,如对硫磷、内吸磷、甲胺磷、乐果、马拉硫磷中毒等禁用)反复洗胃,直至洗出液清晰、无农药气味为止,然后用硫酸钠导泻。眼部污染可用2%碳酸氢钠或生理盐水冲洗。

2.解毒药物的使用

(1)抗胆碱药:首选阿托品。阿托品能拮抗乙酰胆碱对副交感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毒蕈碱受体(M受体)的作用,消除和减轻毒蕈碱样症状,并能兴奋呼吸中枢,对抗呼吸中枢抑制。阿托品对烟碱样症状无作用,也不能使抑制的胆碱酯酶活性恢复。

阿托品应用原则是早期、足量、反复给药。一旦确诊为有机磷中毒,即开始使用阿托品,切不可待洗胃完毕后才开始使用。阿托品的用量应根据中毒的程度来掌握,直至阿托品化。阿托品化的指标是瞳孔较前扩大、面色潮红、口干、皮肤干燥、心率加快、肺部啰音消失。患者出现阿托品化后即可逐渐减量,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应注意千万不能大幅度减量或骤然停药,尤其是乐果中毒应适当延长给药时间,以防病情反复。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瞳孔散大、高热、神志模糊、狂躁不安、抽搐、昏迷和尿潴留等,提示阿托品中毒,应停用阿托品。对有心动过速及高热患者,阿托品应慎用。在阿托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全身反应和瞳孔大小,并随时调整剂量。

(2)胆碱酯酶复活药: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恢复活性,消除和减轻烟碱样症状,但对毒蕈碱样症状作用不明显。常用的药物有氯磷定和解磷定。氯磷定为当前首选药物。胆碱酯酶复活药对已老化的胆碱酯酶无复活作用,故中毒超过72小时者无效。用药原则为尽早给药、首次足量、重复应用。一般轻度中毒可单独给予阿托品或胆碱酯酶复活药,中度中毒或重度中毒需两者并用,阿托品用量适当减少。阿托品和各种胆碱酯酶复活药的具体使用方法见表4-2。

表4-2 有机磷农药中毒常用解毒药物剂量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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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症治疗

(1)维持呼吸循环功能:有机磷农药中毒的主要死因是肺水肿、呼吸肌麻痹或呼吸中枢衰竭。休克、心脏骤停等也是重要死因。因此在抢救过程中应严密观察呼吸的频率、深度,注意肺部体征。保持呼吸道通畅,有呼吸肌麻痹或中枢抑制者,可作气管插管或切开,进行人工呼吸,正压吸氧,使用呼吸兴奋剂等。休克时给予输液和血管活性药物,以维持血液循环。

(2)积极治疗脑水肿、肺水肿:使用脱水剂、利尿剂和糖皮质激素等。当出现烦躁、抽搐时,可注射地西泮或给予水合氯醛,忌用吗啡巴比妥类药,以免引起呼吸抑制。

(3)输液、输血:输液可加速毒物排泄,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补充营养,但需防止因输液过多而诱发肺水肿。危重患者可输新鲜血液300~600ml,以增强酶的活力。

(4)防治感染:凡有感染者,应及时使用抗生素控制感染。

(5)防止病情复发:对重度中毒患者,中毒症状缓解后应逐步减少解毒药用量。直至症状消失后停药,一般至少观察3~7天,如病情反复,应及时增加阿托品剂量,重新阿托品化。

核心提示

本节重点介绍了急性中毒的救护原则、农村常见中毒的表现及现场急救方法。农村常见的急性中毒包括:急性酒精中毒、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安眠药中毒、鼠药中毒和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农村常见中毒急救时则应注意:首先立即终止毒物接触;对于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毒物应用催吐、导泻等方法予以清除;对于已经吸收的毒物则应通过吸氧、补液、利尿等方法促进排出;对于有特效解毒剂的应及时应用,并给予对症支持疗法,促进患者康复。

学习目标评价

简答题

(1)急性中毒的救护原则有哪些?

(2)一氧化碳中毒的患者应如何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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