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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教育体系的层次结构及其办学形式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等护理专科教育的办学形式多样,可由普通医科大学或学院开办,也可由专科学校独立设置,还可以由职工大学、函授大学等开办。职工大学、函授大学多数为3年。实施护理本科教育的主要机构是各医科院校。

护理教育体系的层次结构及其办学形式

一、护理教育体系的层次结构

我国现行的护理教育体系的层次结构,按培养护理人才的等级高低可以分为护理研究生教育、护理本科教育、护理专科教育和中等护理教育四个层次。

(一)中等护理教育

中等护理教育(diploma nursing programs)的任务是培养中级护理人员。招生对象为初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报考受教育者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命题的入学考试,由学校根据考生的德、智、体三方面,全面衡量结果,择优录取。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或4年,依不同学校而异。通过学习,受教育者应掌握中等教育所必需的文化基础,本专业必需的医学基础知识,掌握护理理论及实际技能,熟悉病房一般管理,具有对常见病、多发病及急危重患者的观察、应急处理和身心护理能力,具有基本的社会保健知识。受教育者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通过国家的护理执业考试,并取得执业许可证后,能在各级医院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卫生宣教和疾病防治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调整护理教育结构,中等护理教育发展很快,1997年全国提供中等护理教育的学校曾达到530所。但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对护理人才需求定位的调整,目前中等护理人才的社会需求量已大大减少,因此多数护理院校已终止中等护理教育,只有少数学校根据地区需要,保留了中等护理教育。

(二)护理专科教育

护理专科教育(associate degree nursing programs)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级护理人才。高等护理专科教育的办学形式多样,可由普通医科大学或学院开办,也可由专科学校独立设置,还可以由职工大学、函授大学等开办。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男女青年,或中专毕业已参加护理工作的护士。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职工大学、函授大学多数为3年。而招收医疗单位在职职工、干部的专修科,因入学前已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学习期限多为2年。通过学习,使受教育者在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提高专科护理理论和技能水平,掌握本专业的新知识、新技术,具有一定的护理理论、预防保健及护理教学的能力,掌握基本的科研知识及运用护理科研成果的能力。受教育者学业期满,考试及格,准予毕业、发给专科毕业证书。近年来随着社会对高等护理人才的需求和中等卫生院校的合并升格,高等护理专科教育成为发展最为迅速的教育层次。

(三)护理本科教育(www.xing528.com)

护理本科教育(baccalaureate degree nursing programs)的任务是培养较系统地掌握护理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具有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的基本能力,能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工作的高级护理专业人才。实施护理本科教育的主要机构是各医科院校。目前我国护理本科教育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受教育者高中毕业后通过国家统一入学考试,进入护理院校学校,学习年限为4~5年;二是已取得护理专科文凭,通过国家统一的自学考试、全日制专科升本科、函授专科升本科等教育形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受教育者按教学计划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各门成绩经考试和考查全部合格,选修课达到要求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按国家颁布的学位条例规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四)护理研究生教育

这一层次的护理教育又分为两个层次,即护理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护理博士研究生教育。

1.护理硕士研究生教育 护理硕士研究生教育(Master's Degree Nursing Program)的任务是培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护理人才。目前我国实施护理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机构主要是各医科大学或综合大学的护理学院或护理系,招生对象是高等医学院校或其他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过国家考试,择优录取,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学习期间,由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研究生管理部门的相关制度,制订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该计划对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学习课程、时间安排、指导方式、考核期、学位论文和培养方法等都有具体的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修满规定学分,各门课程经考试和考查,成绩合格,论文通过答辩,并经国家授权的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授予硕士学位及硕士学历毕业证书。

2.护理博士研究生教育 护理博士生教育(doctoral degree nursing program)是我国护理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护理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是培养具有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精深的专门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和专门技术领域内作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护理人才。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一般能成为我国护理学科骨干力量和学术带头人。入学对象是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护理人才。护理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入学后必须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培养计划学习规定的课程,通过考试,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科研课题,写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应用价值的论文,通过答辩方能毕业。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要求者,授予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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