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税务代理的特征和原则

税务代理的特征和原则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外,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性的中介服务,涉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国家的利益关系,比较复杂。

税务代理的特征和原则

二、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和原则

(一)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

1.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在税务代理法律关系中,代理行为发生的主体资格是特定的,作为代理人一方必须是经批准具有税务代理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不能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作为被代理人一方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2.法律约束性

税务代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事务委托或劳务提供,而是负有法律责任的契约行为。注册税务师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是通过代理协议而建立起来的,代理人在从事税务代理活动过程中,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行使代理权限,且其行为受税法及有关法律的约束。

3.内容确定性

注册税务师的税务代理业务范围,由国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注册税务师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代理活动。除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外,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4.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

税务代理是一项民事活动,税务代理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承担的、其本身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在代理活动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代理人的原因,其承担者均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而不能因建立了代理关系而转移征纳关系,即转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但是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并不意味着注册税务师在代理过程中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益不负责任,不承担任何代理过错。若因代理人工作过失而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必要的损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

5.有偿服务性

税务代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代理业是智能型的科技与劳动相结合的中介服务行业。它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效益为目的,在获取一定的报酬的前提下,既服务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又间接地服务于税务机关。(www.xing528.com)

(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

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性的中介服务,涉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国家的利益关系,比较复杂。为了使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税务代理试行办法》明文规定:“税务代理人实施税务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独立、公正执行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据此,税务代理必须遵守以下三项基本原则:

1.依法代理原则

法律、法规是任何活动都要遵守的行为准则,税务代理人承担一切业务都要以法律、法规为指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职责,不能超越代理范围和代理权限。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国家的税收利益,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使其代理成果被税务机关所认可。因此,依法代理是税务代理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

2.自愿有偿原则

税务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税务代理关系的产生必须以委托与受托双方自愿为前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委托和不委托的选择权,也有选择委托人的自主权。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没有自愿委托他人代理税务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强令代理。代理人作为受托方,也有选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可见,税务代理当事人双方之间是一种双向选择形成的合同关系,理应遵守合同中的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等原则。税务代理不仅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而且是一种专业知识服务,税务代理人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征纳双方服务,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这种报酬应依照国家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确定。

3.客观公正原则

税务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过程中,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既要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因此,税务代理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服务为宗旨,正确处理征纳矛盾,协调征纳关系。在税务代理过程中,既要对被代理人负责,又要对国家负责,代理行为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要符合被代理人的意愿,而不能偏向任何一方。

4.严格管理原则

税务代理人既然是独立行使代理权限,其服务又是有偿的。为了保证它的客观公正性,其代理行为必须有国家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包括明确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代理资格的认定、代理权限以及代理责任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