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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服务的限制范围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事宜必须由纳税人自行办理,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另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

税务代理服务的限制范围

一、税务代理的范围

税务代理的范围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允许注册税务师所从事的业务内容。尽管世界各国所规定的业务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大致一样的,即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纳税人所委托的各项涉税事宜。由于我国税务代理刚刚起步,委托方和受托方还都缺乏经验,认识还有待深化,因此,《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采用正列举的办法,把可以接受的代理项目一一列举,以利于贯彻执行。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www.xing528.com)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税务行政复议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注册税务师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同时,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例如,《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事宜必须由纳税人自行办理,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另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例如,《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26条、第30条都明确规定了注册税务师不得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事项的委托,并有义务对其行为加以制止及报告有关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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