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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政策对待汉人:剃发之令等引发反抗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其对于汉人,却又是怎样呢?这都是明知国力不足,不得不抚用汉人,所以政策随着改变的。其尤激起汉人反抗的,就是剃发之令。则清朝初入北京之后,还承认明朝自立的。事发,孝标戮尸,名世弃市。嗣廷死于狱中,仍戮尸枭示,儿子亦坐死,家属都遣戍。下狱,凌迟处死。鄂尔泰的侄儿子鄂昌,高宗说他诗中称蒙古为胡儿,沾染汉人习气,也勒令自裁。到五十三年,仍有很严厉的谕旨,勒令各处销毁。

清朝政策对待汉人:剃发之令等引发反抗

至其对于汉人,却又是怎样呢?清太祖时候,排汉的思想,是很厉害的,当时得了汉人都拿来分给满人做奴隶。到太宗时才加以限制,把其余的汉民,另行编为民户。因为他们和满人同居,时时受满人的欺侮,就把他们分开,另选汉人治理。太祖最恶儒生,得到了都要杀掉。太宗则举行考试(天聪三年),考取的,还赏给布帛,减免差徭。这都是明知国力不足,不得不抚用汉人,所以政策随着改变的。

但是到入关之后,还不免有野蛮的举动,其中扰害最甚的,就是籍没明朝公、侯、伯、驸马、皇亲的田,以给旗民和禁隐匿满洲逃人两件事。因此破家致死的很多。其尤激起汉人反抗的,就是剃发之令。

按辫发之俗,由来很久。古书上或写作“编发”,或写作“被发”,其实都是一音之转(《论语》:“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袵矣。”《皇疏》:“被发,不结也。礼:男女及时,则结发于首,加冠笄为饰。戎狄无此礼。但编发被之体后也。”则被发,就是俗话所说的拖辫子。《汉书·终军传》“解编发,削左袵”。颜师古注“编读曰辫”)。《汉书·匈奴传》文帝送匈奴单于“比余”一具。颜师古注,说是“辫发之饰”。又《隋书·突厥传》载启民可汗上书,说辫发之俗,由来已久,一时未能解去。可见北族自古皆然。至其形状,则稻叶君山《清朝全史》说:

综合宋代之纪事,则蒙古人之辫发:前头与左右两侧皆留发,他尽开剃。其前头所留之发,如今南方支那妇人之前发,仍然垂下。两侧所留则辫之,余端垂下。此见之竹崎季长《蒙古袭来之绘词》。图中蒙古人皆两辫,但不见留有前头之发耳。

稻叶氏又说:据《金国记录》,太宗天会七年,有“削发令”,不如式者死。但其施行之范围,唯限于官吏。蒙古则不然,无论为公人,为私人,皆一般强行辫发(按:朝鲜人当元代,也都有辫发的。可参看《韩国小史》)。他引洪武元年的《皇明实录》。(www.xing528.com)

诏使复冠如唐制。初元世祖自朔漠起而有天下,尽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士庶咸辫发椎髻,深襜胡帽,无复中国衣冠之旧,甚至易其姓名。为胡名,习胡语,俗化既久:恬不知怪。上久厌之,至是悉令复旧衣冠,一如唐制。士民皆以发束顶。其辫发、椎髻、胡服、胡言、胡姓,一切禁止。于是百有余年之胡俗,尽复中国之旧。

汉族人除掉辫发,实际还不过二百七十七年(洪武元年至顺治元年,公元1368年至公元1644年)。如何又碰上满洲人,来强行起辫发令来呢?清兵的入北京,是五月初三。第二日,即下剃发之令。到二十四日,又听民自由。江南既下之后,又下令强行起来。京畿之内,限十日,外省限文到之后十日,尽行开剃。倘有不遵,即行处死。于是江南民兵,蜂起反抗。其结果,就酿成嘉定屠城等惨剧。按稻叶氏书又载世祖迁都之后,对于南方的檄文,有“尔明朝嫡胤无遗,势难孤立。用移大清,宅此北土……其不忘明室,辅立贤藩,戮力同心,共保江左,理亦宜然,予不汝禁”云云。则清朝初入北京之后,还承认明朝自立的。到既下江南之后,才断然有并吞中国的意思。所以辫发令即强行于此时。

清朝这种行为,断无可以持久之理。汉人所以都为其所压服,全是吴三桂等一班军阀,为虎作伥。然而福、唐、桂三王灭亡之后,实权也还不全在满人手里。只要看当时吴三桂的用钱用兵,兵部户部,都不能节制。用人也不由吏部,另称西选。西选之官半天下,就可知道西南半壁,差不多完全不在北廷手中了(顺治八九年间,岁入在14000000两左右,兵饷在13000000左右。而三藩之饷,即已占9000000)。直到三藩平定之后,汉人才真为满人所压服。

然而一味用高压政策,也是不行的。所以从圣祖以后,对于汉族,也颇取怀柔的手段。一面尊崇明太祖,封建其后,以减少汉族的反感(圣祖南巡,每过南京,必向明太祖陵致祭。世宗雍正二年,又封明后朱之琏为一等侯)。一面开博学鸿词科(康熙十七年),纂修巨籍(可参看下节),以网罗人才。一面表章程朱,尊崇理学,想唤起汉人尊君之心。一面又大兴文字之狱,焚毁许多书籍,以摧挫他们的气焰(清朝文字之狱,大的有好几次。其一是庄廷之狱。廷是湖州富人。明朝的朱国祯,曾著了一部《明史稿》,明亡之后,稿藏于家。后来朱氏的子孙窃了,把稿子抵押给庄廷。廷替他补全了崇祯一朝的事实,要想刊刻,未成而死。他的父亲允诚,遂替他刻完了。为归安知县吴之荣所告。延戮尸,并杀其弟廷钺。列名书中的人,和失察的官吏,死掉七十多人。其二是戴名世之狱,戴名世,桐城人。所著《南山集》,多采同县方孝标的《滇黔纪闻》。中多涉及吴三桂处。事发,孝标戮尸,名世弃市。替他刊刻的尤云锷,收藏板本的方苞都坐罪。以上是康熙时的事情。其三是汪景祺之狱。景祺,浙江人。著《西征随笔》,颇议论康熙时的朝政。世宗就坐他个“大逆不道”的罪名,把他杀掉。妻子和“期亲”都遣戍,五服以内族人,皆斥革拘管。其四是查嗣廷之狱。雍正四年,查嗣廷典试江西,以“惟民所止”命题。世宗说他是把雍正两字,截去了头。嗣廷死于狱中,仍戮尸枭示,儿子亦坐死,家属都遣戍。其五是陆生楠之狱。生楠广西人,著《通鉴论》十七篇。中有论君权太重,及封建制度,万世无弊等语。被杀。其六是曾静、吕留良之狱。吕留良,字晚村,浙江人,尝讲学于家。湖南人曾静,见其所评时文中,有论井田封建的话,颇以为然。叫自己的门徒张熙,去找他的儿子吕毅中,把他的遗稿取来。后来诸王布散谣言,曾静以为有隙可乘,叫张熙到四川去见岳钟琪,劝他造反,为钟琪所举发。世宗把吕留良剖棺戳尸,曾静、张熙,却免死拘禁。到乾隆初,亦被杀。以上是雍正时的事情。其七是胡中藻之狱。胡中藻,鄂尔泰的门生,著有《坚磨生诗钞》。高宗摘其中字句,指为有意谤毁。下狱,凌迟处死。鄂尔泰的侄儿子鄂昌,高宗说他诗中称蒙古为胡儿,沾染汉人习气,也勒令自裁。其八是徐述夔之狱。徐述夔,浙江举人,高宗时已死。高宗亦摘其诗句,指为怀挟异志,剖棺戮尸,杀其二子。其九是王锡侯之狱,王锡候,江西举人。因刻了一部《字贯》,怨家讦发他,说是删改《康熙字典》,亦被拿问。巡抚以下,都得失察的处分。以上是乾隆时的事情。“禁书”起于乾隆三十九年,本说以五年为限,后来屡次展限。到五十三年,仍有很严厉的谕旨,勒令各处销毁。据当时刑部所奏,共烧毁二十四次,五百三十八种,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二部)。这种政策,是康、雍、乾三朝一贯的。他们想把这种刚柔并用的政策,压服汉族——然则到底曾收多少效果呢?我敢说是丝毫的效果也不曾收到。请看第十三章第五节,自然明白。至于清朝所以能享国长久。还靠康雍两朝,政治总算清明的力量。请看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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