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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建议中英设领事官 促进友好往来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英外部商设英属各埠领事为照会事:照得华民寓居英属各地者极多,中英往来交情,日加友睦,日增紧要,而中国领事官仍仅新嘉坡一处。本大臣奉总理衙门来文,嘱与贵爵部堂相商中国设领事官于英地之事。此事于一千八百七十八年,中国与别国往来,或有此等情形。虽尚未将内地各处,尽准西人通商,然即中国所办之事论之,亦足有准设领事官驻扎英地之理。其收税之轻,与有约各国比之,中国实可称无税之地耳。

建议标题:建议中英设领事官 促进友好往来

与英外部商设英属各埠领事(1890年)

为照会事:照得华民寓居英属各地者极多,中英往来交情,日加友睦,日增紧要,而中国领事官仍仅新嘉坡一处。本大臣拟请贵爵部堂渐除此等立异之见,稍合两国亲睦之道,及中朝惠顾出洋华民之意。本大臣奉总理衙门来文,嘱与贵爵部堂相商中国设领事官于英地之事。从前议设中国领事官于新嘉坡时,一千八百七十八年四月十六日贵爵部堂致郭大臣照会内,曾云:“中国与各国往来,系照特定和约之章,非遵各国通好之道。况中国尚未尽准洋人入内地,洋人商务,亦未各处开办。故不能援引各国之式,准派领事官分驻英地”等因。此事于一千八百七十八年,中国与别国往来,或有此等情形。但于近日观之,实无此等情形。中国并未不遵万国公法,而近来十五年之内,更觉按照万国公法办事。虽尚未将内地各处,尽准西人通商,然即中国所办之事论之,亦足有准设领事官驻扎英地之理。各友邦均许派领事官分驻英地,中国深望英廷照此例一律办理。中国有二十余处地方,准令外国人民居住经商。其收税之轻,与有约各国比之,中国实可称无税之地耳。计有二十二处,英国曾派领事官驻扎其地。本大臣请贵爵部堂详察之。盖非恐英廷有不允之意,不过于贵爵部堂前一为讲解而已。一千八百七十八年四月十六日贵爵部堂缮写照会时,《烟台条约》尚未核准。此条约内已言中国有派领事官至英地之权。又一千八百六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条约中,曾明言英国愿认中国有派领事官至英国各处之权。此约虽未曾照行,本大臣必提及此者,因欲声明英廷已早有允中国派领事官之意。而其约之未经批准者,系由别事之故耳。今本大臣又向贵爵部堂言明,如此事商妥,中国并非欲一时遍派领事官分驻英国各处地方,因有酌量添设之处,并为以后陆续派领事官时请给文凭之事而已。相应照会贵爵部堂,请烦查照。须至照会者。光绪十六年八月十五日。(www.xing528.com)

(选自《出使公牍》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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