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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迷信”疯传,腐败横行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纵观历史,毛泽东同志对法律还是重视的。起初,毛泽东同志曾一度表示反对林彪、“四人帮”的作法;但到了后期则听之任之。为此目的,他也利用“个人迷信”发动群众,争取人心。尽管我们今天还是怀念毛泽东同志的个人魅力和丰功伟绩,但是也不能不指出,“个人迷信”是他晚年的重大错误。

个人迷信”疯传,腐败横行

三、“个人迷信”盛行,全国“无法无天”

动乱时期,“个人迷信”盛行,整个国家处于“无法无天”状态。具体表现为:第一,领袖的话统称“最高指示”,它“大于一切,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并且“一句顶一万句”,“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只要一发最高指示,全国立即召开会议层层下达,组织干部群众深刻体会、贯彻执行。第二,“砸烂公检法”,统一实行军管,并行使司法权,在判决书的开头,便是一条极为醒目的最高指示:“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它就不倒,这也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动跑掉。”当时,冤假错案多如牛毛,整个法制荡然无存。第三,一手一本语录,从“早请示”、“晚汇报”到成天“跳忠字舞”,从成天喊“万岁!万岁!万万岁!”到“大树特树╳╳╳绝对权威”,使庞大的国家玩弄在个人的手掌之中。这种奇怪的现象,竟发生在有五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之中,真使人无法理解。

纵观历史,毛泽东同志对法律还是重视的。早在少年时代,他曾有个志愿:当法学家;并在他的处女作《商鞅徒木立信论》中表示了他对法律的重视,曾留下了这样一句名言,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9]在民主革命时期,他领导革命根据地曾制定不少至今还有重大意义的法律和法令,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的《人权保障条例》等。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他亲自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一些重要的法律,对巩固人民政权,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和安全发挥过重大作用。(www.xing528.com)

毛泽东同志对法律的态度为什么会发生这样根本性的变化呢?一是受到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干扰与破坏。宣传个人迷信,本身就是这两个反革命集团所玩弄的伎俩,企图打着拥护毛主席的旗号进行反社会主义的勾当。起初,毛泽东同志曾一度表示反对林彪、“四人帮”的作法;但到了后期则听之任之。二是毛泽东同志晚年对社会主义认识的错误,即他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按这个错误的理论,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越来越尖锐,党内出现了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因此,他决心要干掉“睡在身边的赫鲁晓夫”。为此目的,他也利用“个人迷信”发动群众,争取人心。其实,这是根本错误的,在实践中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使整个民族遭受浩劫。这无疑是个深刻的教训。尽管我们今天还是怀念毛泽东同志的个人魅力和丰功伟绩,但是也不能不指出,“个人迷信”是他晚年的重大错误。

综合起来,我们可以看出:在十年动乱期间,“三者统一”遭到极大破坏,特别是“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几乎受到毁灭性的破坏,就是党的领导,也受到极大的干扰,造反派就是在“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口号下进行反革命活动的,林彪、“四人帮”也是利用他们篡夺的那部分权力胡作非为。这个严重教训告诉人们:什么时候离开了“三者统一”,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就要受到极大的破坏,我国的人民就要遭殃。“三者统一”是国家的生命线!民族的生命线!人民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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