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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的信用销售方式与房屋按揭的区别,回购担保与融资租赁销售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房屋的按揭和工程机械的按揭在操作模式上还是有所区别的,工程机械的按揭除了像房屋的按揭一样要将交易物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以外,同时,卖方还要为买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这种担保方式叫做“回购”。业界把这种卖出产品到又收回产品的交易形象地称为“回购”。融资租赁销售是继卖家分期付款、银行按揭之后的又一种信用销售模式。

工程机械的信用销售方式与房屋按揭的区别,回购担保与融资租赁销售

一般来说,信用销售的主要表现方式有三种,即卖家分期付款销售、银行按揭销售和融资租赁销售。

1.卖家分期付款销售

卖家分期付款销售是指卖家利用自有资金向买家提供分期支付货款服务的一种交易。这种交易中,买家占用了卖家的整个产品,而只支付了产品全价中的少部分价格,买家对卖家全部产品价格其余部分的占有中,实际上是包含了对卖家资金占有成分的,一般来说卖家是不向买家收取这部分被占用资金的利息的。

由上述可知,这种卖家分期付款的销售方式由于不向买家收取被占用资金的利息(实际上也不能收取),同时还要承担买家拖欠货款带来的风险成本(即被占用资金如不能及时收回,可能向银行融资所需支付的利息。这种额外支付的利息,实际上冲抵了卖家销售产品的利润),因此,卖家这种分期付款销售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自杀式的销售行为,它注定是短命的,不可持续的。

2.银行按揭销售

银行按揭销售是指卖方利用银行的抵押贷款(按揭的英语为mortgage)进行产品销售的一种交易方式。具体来说就是,买方以交易产品的产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由银行先行将所贷交易产品的价款(除首付外)支付给卖方,然后分期向买方收取本息的交易方式。

银行按揭早期用于房屋的抵押贷款,现在延伸到工程机械的抵押贷款,这种现象是银企合作的拓展。自2001年开展此项业务以来,工程机械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www.xing528.com)

房屋的按揭和工程机械的按揭在操作模式上还是有所区别的,工程机械的按揭除了像房屋的按揭一样要将交易物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以外,同时,卖方还要为买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这种担保方式叫做“回购”。也就是说,如果买方不能履约,则卖方就要替买方向银行一次性的支付抵押物未到期的全部本息,然后,银行将抵押物的抵押权转让给卖方,交易结束。银行在交易中不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能100%的收回投入的本息,风险为“零”;交易中的买方如果违约,则卖方将照单全收,最后收回所卖出的产品,交易结束,风险为100%。业界把这种卖出产品到又收回产品的交易形象地称为“回购”。

3.融资租赁销售

融资租赁销售是指承租人选择供应商和租赁物,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并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的一种交易方式。融资租赁销售是继卖家分期付款、银行按揭之后的又一种信用销售模式。这种销售模式对卖家是最有利的信用销售模式,也是工程机械行业发展潜力最大的销售模式。

融资租赁交易的基本要素是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和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出租人是指资金融通的一方即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是指租赁物的购买方;供应商是指租赁物的制造商或租赁物的供应方。交易规则就是定义中的描述,特别强调了由承租人选择供应商和租赁物的环节,这个环节非常重要,它涉及交易的质量和纠纷处理中诸多的问题,是出租人特别应该注意的问题。

融资租赁交易的实质是租赁物的产权、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的分置。按照法律规定,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的产权属于出租人所有,而租赁物的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为承租人所有。在卖方分期付款销售交易中,交易物的所有权属于买方,如果产生纠纷,卖方无权收回已经卖出的交易物,只能主张收回买方所拖欠的货款。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销售手段,最大的便利是,没有承担比银行按揭更大的风险,但却获得了比银行按揭更大的自由度。因此,它是受工程机械制造企业追捧的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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