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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财权不足:阻碍轨道工程进展的关键障碍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程受阻的关键障碍是省政府的财权不足。其一,事权联盟模式转变与站点选择边缘化,加重省政府财政负担。地方政府仅负责轨道站点土地开发与房屋拆迁的相关费用,加重了省政府的财政负担。铁路亏损由省政府独立承担,亏损金额被预测将在开通后的十年间累计近36亿元。财政筹资能力薄弱,加之土地融资权缺失,导致省政府的财务权力空心化。

省级政府财权不足:阻碍轨道工程进展的关键障碍

项目获批启动后,穗莞深城际铁路未能快速推进。工程受阻的关键障碍是省政府的财权不足。其一,事权联盟模式转变与站点选择边缘化,加重省政府财政负担。珠三角城际铁路网事权模式由“部省市联盟”转变为“省市联盟”,重要标志是铁道部主体的退出[1]。按照2004年铁道部、省政府及地方政府制定的联盟事权分配规则,省政府与铁道部各负担50%的城际轨道工程成本。“省市联盟”虽然增强了省政府对铁路发展的掌控权,却也导致雄厚国家资金的离场。从此,铁路投资、运营、管理、亏损的负担皆落在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简称“省铁投”)。地方政府仅负责轨道站点土地开发与房屋拆迁的相关费用,加重了省政府的财政负担。具体来说,一方面是站点选址边缘化大幅增加了额外建设成本。在省市就铁道站点选址谈判中,地方政府发挥多部门协作优势、动用多方权力反馈渠道、利用信息不对称,增强了对省政府的“讨价还价”能力,最终导致站点选址边缘化。由此,“站点边缘化方案”无法利用已建成的站点及线路设施,拉高了工程建设成本。另一方面,该方案增加了运营和亏损的财政负担。站点边缘化反对“新老共站”和“局部并线”,增加了铁路运营维护成本。铁路亏损由省政府独立承担,亏损金额被预测将在开通后的十年间累计近36亿元。加上佛山——肇庆东莞——深圳铁路十年间近44亿元经营亏损和巨量银行贷款,广东省需为上述三条城际铁路支付巨额费用。仅穗莞深、东莞——深圳线和佛山——肇庆三条城际铁路,广东省政府每年须支付40亿元。

其二,省政府财政汲取能力和资金补亏能力有限,加剧压力诱致困境。广东省的财权空心化,必然导致补亏能力的大幅下降。相比中央雄厚的财政资金,省级政府的筹资能力本就有限。国家资本离场,和站点博弈带来的工程延期和成本上涨,进一步扩大省政府在城际铁路上的补亏缺口;相比城市政府的土地融资,省政府的筹集资金渠道狭窄。既无权直接经营土地一级开发获取预算外收入,也无法将站点建设结合土地开发以产生利润。财政筹资能力薄弱,加之土地融资权缺失,导致省政府的财务权力空心化。(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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