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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与反补贴对贸易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补贴的基本类型《SCM协议》的目的是禁止或不鼓励政府使用那些对其他成员方的贸易造成不利影响的补贴,而不是反对所有补贴。如果反补贴调查当局初步认定存在补贴,且对进口成员方相关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为防止损害继续扩大,可征收临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不得高于补贴数额,自生效之日起应在5年内停止,除非停止征收反补贴税可能造成补贴的继续或再度发生损害。

补贴与反补贴对贸易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补贴(Subsidies)一般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对“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其收入和价格的支持。接受了补贴的产品往往会具有更强的价格优势,因此补贴经常被作为刺激出口或限制进口的手段。为确保一国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不至于不合理地妨碍国际贸易和他国利益,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制定了《补贴与反补贴协议》(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简称《SCM协议》)。

(一)补贴的范围

根据《SCM协议》的有关规定,补贴范围包括:(1)政府以赠与、贷款或资金注入等形式直接转让资金,或以贷款担保等形式潜在的转让资金和债务;(2)政府放弃或不征收财政收入;(3)政府提供货物或服务,或购买货物;(4)政府向基金机构拨款,或委托、指令私人机构履行上述三项功能;(5)其他补贴。

(二)补贴的基本类型

《SCM协议》的目的是禁止或不鼓励政府使用那些对其他成员方的贸易造成不利影响的补贴,而不是反对所有补贴。为此,《SCM协议》根据补贴的性质将其分为以下三种。

(1)禁止性补贴。它又称红色补贴,是指对进口替代品或出口品在生产、销售环节,直接或间接提供的补贴。它直接扭曲进出口贸易,或严重损害别国经济利益,是《SCM协议》要求任何成员国都不得授予或维持的补贴措施。

(2)可申诉补贴。它又称黄色补贴,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实施,但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对其他成员方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产生歧视性影响时,受损一国可对该补贴措施提出申诉的补贴。这类补贴从一国出于维持国民经济平衡发展的需要而对某些企业进行扶持的角度来看,具有合理性;但从接受补贴的企业可能在国际或国内市场上具有非正常竞争力,并进而对他国利益带来损害的角度看,又具有不合理性,因此《SCM协议》对其不绝对禁止,但也允许受损国提起申诉。(www.xing528.com)

(3)不可申诉补贴。它又称绿色补贴,是指实施该类补贴的政府着眼于本国经济的发展需要而采取的,并对国际贸易不会直接造成消极影响的补贴措施。例如,不针对某个行业或企业的非专向性补贴,或政府对科研、落后地区以及环保进行的补贴,都属此类补贴。

(三)反补贴措施

(1)临时措施。如果反补贴调查当局初步认定存在补贴,且对进口成员方相关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为防止损害继续扩大,可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2)补救承诺。如果反补贴调查期间,出口成员方政府承诺取消被诉补贴,或出口商承诺修正其出口价格,并且有关承诺已为调查当局所接受,就视为达成了补救承诺。这时,反补贴调查应停止或中止。若之后情况表明并不存在产业损害或产业威胁,则补救措施应自动取消。

(3)征收反补贴税。如果反补贴调查当局最终裁定存在补贴和产业损害,那么进口成员方当局便可决定对受补贴进口商品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不得高于补贴数额,自生效之日起应在5年内停止,除非停止征收反补贴税可能造成补贴的继续或再度发生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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