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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成果:多角度、复杂性统一分类标准尚未形成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分类标准。许多经济学家和国际经济组织为了分析方便和研究的需要,从不同角度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了分类。(三)IMF的分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将服务贸易分为:民间服务。它是指1977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的《国际收支手册》中的货运;其他运输、客运、港口服务等;旅游;其他民间服务和收益。

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成果:多角度、复杂性统一分类标准尚未形成

由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分类标准。许多经济学家和国际经济组织为了分析方便和研究的需要,从不同角度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了分类。

(一)以要素密集度为标准

这种分类以生产要素密集程度为核心,按照服务贸易中对资本、技术、劳动力投入要求的密集程度,将服务贸易分为三类。

(1)资本密集型服务,包括空运、通信、工程建设等。

(2)技术与知识密集型服务,包括银行金融法律会计、审计、信息服务等;

(3)劳动密集型服务,包括旅游、建筑、维修、消费服务等。

发达国家资本雄厚,科技水平高,研发能力强,主要从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如金融、银行、保险、信息、工程建设、技术咨询等。这类服务附加值高,产出大。相反,发展中国家资本短缺,技术开发能力差,技术水平低,一般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如旅游、种植业建筑业劳务输出等。这类服务附加值低,产出小。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

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结合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要求,提出了以部门为中心的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

(1)商业性服务。商业性服务是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共分为6类,其中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

①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它包括法律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旅游机构提供服务;城市规划环保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以及与上述服务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活动。此外还包括设备安装及装配工程服务(不包括建筑工程服务)、设备的维修服务(例如成套设备的定期维修、机车的检修、汽车等运输设备的维修等)。

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它包括计算机硬件安装的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执行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库服务及其他。

③研究与开发服务。它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人类学中的研究与开发服务、交叉科学的研究与开发服务。

不动产服务。它是指不动产范围内的服务交换,但是不包含土地的租赁服务。

⑤设备租赁服务。它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如汽车、卡车、飞机、船舶等,和非交通运输设备,如计算机、娱乐设备等的租赁服务。但不包括其中有可能涉及的操作人员的雇用或所需人员的培训服务。

⑥其他服务。它是指生物工艺学服务;翻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广告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与人类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检测及分析服务;与农、林、牧、采掘业、制造业相关的服务;与能源分销相关的服务;人员的安置与提供服务;调查与保安服务;与科技相关的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摄影服务;包装服务;印刷、出版服务;会议服务;其他服务;等等。

(2)通信服务。它是由公共通信部门、信息服务部门、关系密切的企业集团和私人企业间进行信息转接和服务提供。其主要包括:邮电服务;信使服务;电信服务,包含电话、电报、数据传输、电传、传真;视听服务,包括收音机电视广播服务;其他电信服务。

(3)建筑服务。它主要指工程建筑从设计、选址到施工的整个服务过程。具体包括:选址服务;国内工程建筑项目;建筑物的安装及装配工程;工程项目施工建筑;固定建筑物的维修服务;其他服务。

(4)销售服务。它是指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服务交换。主要包括:商业销售,主要指批发业务;零售服务;与销售有关的代理费用及佣金等;特许经营服务;其他销售服务。

(5)教育服务。它是指各国间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务交往,如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等。

(6)环境服务。它是指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理服务;卫生及相似服务等。

(7)金融服务。它主要指银行和保险业及相关的金融服务活动。包括:①银行及相关的服务:银行存款服务;与金融市场运行管理有关的服务;贷款服务;其他贷款服务;与债券市场有关的服务,主要涉及经纪业、股票发行和注册管理、有价证券管理等;附属于金融中介的其他服务,包括贷款经纪、金融咨询、外汇兑换服务等。②保险服务:货物运输保险,其中含海运航空运输陆路运输中的货物运输保险等;非货物运输保险,具体包括人寿保险养老金或年金保险、伤残及医疗费用保险、财产保险服务、债务保险服务;附属于保险的服务,如保险经纪业、保险类别咨询、保险统计和数据服务;再保险服务。

(8)健康及社会服务。它主要指医疗服务、其他与人类健康相关服务;社会服务等。

(9)旅游及相关服务。它是指旅馆饭店提供的住宿、餐饮服务、膳食服务及相关的服务;旅行社及导游服务。

(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它是指不包括广播、电影、电视在内的一切文化、娱乐、新闻、图书馆、体育服务,如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等。

(11)交通运输服务。其主要包括:货物运输服务,如航空运输、海洋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内河和沿海运输、公路运输服务,也包括航天发射以及运输服务,如卫星发射等;客运服务;船舶服务(包括船员雇用);附属于交通运输的服务。主要指报关行、货物装卸、仓储、港口服务、起航前查验服务等。(www.xing528.com)

(12)其他服务。其他服务是指除以上所述外的服务。

(三)IMF的分类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将服务贸易分为:

(1)民间服务(或称商业性服务)。它是指1977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的《国际收支手册》中的货运;其他运输、客运、港口服务等;旅游;其他民间服务和收益。进一步分类如下:①货运,运费、货物保险费及其他费用;②客运,旅客运费及有关费用;③港口服务,船公司及其雇员在港口的商品和服务的花费及租用费;④旅游,在境外停留不到一年的旅游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花费(不包括运费);⑤劳务收入:本国居民的工资和薪水;⑥所有权收益,版权和许可证收益;⑦其他民间服务,通信、广告、非货物保险、经纪人、管理、租赁、出版、维修、商业、职业和技术服务。一般把劳务收入、所有权收益、其他民间服务统称其他民间服务和收益。

(2)投资收益。它是指国与国之间因资本的借贷或投资等所产生的利息、股息、利润的汇出或汇回所产生的收入与支出。

(3)其他政府服务和收益。它是指不列入上述各项的涉及政府的服务和收益。

(4)不偿还的转移。它是指单方面的(或片面的)、无对等的收支,即资金在国际间移动后,并不产生归还或偿还的问题,因此又称单方面转移,一般指单方面的汇款、年金、赠与等。根据单方面转移的不同接受对象,又分为私人转移与政府转移两大类。政府转移主要指政府间的无偿经济技术或军事援助、战争赔款、外债的自愿减免、政府对国际机构缴纳的行政费用以及赠与等收入与支出。私人转移主要指汇款、从国外取得或对国外支付的养老金、奖金、赠与等。

(四)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分类

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分类是一种操作性的应用分类,其根据是IMF统一规定和使用的各国国际收支账户形式,其要点是将国际收支账户中的服务贸易流量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同资本项目有关,即同国际间的资本流动或金融资产流动相关的国际服务贸易流量,称作“要素服务贸易”流量;另一类则是只与经常项目相关,而同资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国际服务贸易流量,称作“非要素服务贸易”流量。

1.要素服务贸易

要素服务的概念源于传统的生产力三要素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财富来自因提供劳动、资本和土地三种生产要素而获得的报酬。由于国际领域中土地的流动性有限,而劳动要素所获得的报酬同国际资本流动或金融资产流动只有间接关系,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只有资本要素所提供的服务及其报酬才属于“要素服务贸易”的范畴。资本的跨国流动,无论是国际直接投资、间接投资,还是国际信贷,其收益流量均作为金融资产的要素报酬记入国际收支账户的服务贸易项目。收益流量的表现形式通常是利息、股息以及利润。

2.非要素服务贸易

“非要素服务贸易”概念是相对于“要素服务贸易”概念而言的,它是指与国际间资本流动或金融资产流动无直接关联的国际服务贸易流量。主要涉及劳务项目、运输服务、旅游服务(旅馆和餐厅)、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咨询、管理、技术等专业服务和特许使用项目等内容。由于非要素服务贸易所包含的内容太过庞杂,因此在规范界定“要素服务贸易”的前提下,一般采用剩余法或排除法来衡量“非要素服务贸易”。两者的关系如下:

 非要素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要素服务贸易

=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单方面转移支付-要素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的操作性统计分类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服务贸易分类法,其优点在于能使一国或一个经济体系比较准确迅速地掌握其外汇收支状况,但该种分类在经济学逻辑上是不清晰、不完备的。此外要素服务与非要素服务的划分也不尽合理,并且模糊了服务产品的进出口与服务业本身跨国投资以及生产要素跨国流动的界限。

(五)国际服务贸易的逻辑分类

国际服务贸易的逻辑分类是一种理论分类,这种分类在操作上有难度,但是有利于理论研究。

1.基于服务产品的分类而进行的服务贸易分类

这一分类方法的前提是认为国际服务贸易实质上就是服务产品的贸易。根据服务处于再生产的环节,可将服务产品分为三类:一是消费性服务,即消费者在消费者服务业市场上购买的服务,是经济社会提供的最主要的服务;二是生产性服务,即生产者在生产者服务业市场上购买的服务,作为中间投入服务,用于商品和服务的进一步生产,包括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会计、广告设计和保卫以及相对独立的产业服务,如金融业、保险业、房地产业、法律和咨询业等;三是分配性服务,即消费者和生产者为获得商品或供应商品而必须购买的服务,是一种连带性服务或追加性服务,如企业内商品库存的仓储、搬运、分配等。

2.按是否伴随有货物贸易为标准而进行的服务贸易分类

(1)国际追加服务。国际追加服务贸易是同有形货物贸易有着直接联系的国际服务贸易。对消费者而言,商品实体本身是其购买和消费的核心效用,服务并不能提供直接、独立的效用,而是提供或满足某种追加的效用,因此不能成为独立交换的对象。追加服务发生在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中,如产前的可行性研究市场调研;产中的质量控制和检验、设备租赁、人事管理与培训;产后的广告、运输、售后服务等。在追加服务中,相对较为重要的是国际交通、运输和国际邮电通信。随着经济服务化的发展,生产厂商提供的追加服务越来越成为其非价格竞争的重要因素。

(2)国际核心服务。国际核心服务与有形商品的生产和贸易无关,它是作为消费者单独购买的、能为消费者提供核心效用的一种服务。国际核心服务根据消费者与服务提供者距离远近可分为面对面型国际核心服务和远距离国际核心服务。面对面型国际核心服务是指服务供给者与消费者双方实际接触才能实现的服务,伴随着生产要素中的人员和资本的跨国界移动。例如,金融业的输出存在资本跨国界移动,国际旅游服务伴随人力资本跨国界移动。远距离国际核心服务不需要服务供给者与消费者实际接触,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方可实现跨国界服务。例如,通过通信卫星作为载体传递进行的国际视听服务、国际金融服务。

与操作性的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分类相比,国际服务贸易的逻辑分类更符合一般经济学的思想,但是同统计分类相比较,逻辑分类的实际应用性还是很差的。大部分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研究和讨论,都不以理论性的逻辑分类的概念和定义作为实际分析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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