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小股东的利益,就容易成功,反之,就容易失败。
私有化是指改变原有上市公司的公众性质,使之成为私有公司。公司上市、收购公司以及供股集资,都是“进取”。将公司私有化,取消其挂牌的上市地位,即“淡出”。“淡出”也是收购,即大股东向小股东收购该公司股票,使其成为大股东的全资公司。从1984年起,李嘉诚进行过三次私有化。
1985年10月,李嘉诚宣布将国际城市有限公司私有化。小股东大喜过望,纷纷接受收购。
1988年10月,长江实业宣布将青洲英泥私有化。长江实业控有其44.6%股权,以20港元一股的价格进行全面收购,收购价比市价17.7港元溢价13%,共涉资金11.23亿港元。
李嘉诚的第三次私有化,一波三折,远不如收购国际城市、青洲英泥那么风顺。
1991年2月4日,控股母公司和黄宣布将嘉宏私有化的建议,以每股4.1港元价格将嘉宏收归私有,共涉资金118亿港元,被舆论称为香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私有化计划。收购价比市价溢价7.2%,和黄当时拥有嘉宏65.28%的股权,实际动用资金41亿港元便可完成收购。
舆论纷纷之下,李嘉诚解释,主要原因是嘉宏盈利能力有限及业务与长江实业、和黄重叠。并声称不会提高收购价格,如有人肯出5港元的价格收购,他会考虑出售。
证券界认为,市场投入40多亿资金,将会对1989年后香港股市的萧条带来刺激,有助于股市的复苏。(www.xing528.com)
嘉宏资产估值在每股5~6港元的水平,和黄开价4.1港元,即折让一成多收购,显然是肥了大股东,而损了小股东。
李嘉诚解释嘉宏盈利前景有限,应该是事实。但在1991年4月10日嘉宏股东会议上,小股东质询:嘉宏1990年财政年度业绩在(1991年)3月8日公布时,盈利状况甚佳,13.16亿港元的年盈利比上一年增幅达29%。另外,嘉宏所控的港灯市值连月上升,也会造成嘉宏资产值增高,这都有益于嘉宏的发展。
小股东纷纷质疑,并表示反对,嘉宏私有化建议在一片鼓噪声中以不足1/4的支持而胎死腹中。证券界认为:“流产的原因,是收购价偏低,收购方对嘉宏的评估与实际业绩的差异。和黄出价太低,远不及1987年上市供股价4.3元的水平。李嘉诚素来关注小股东的利益,而和黄的收购建议对小股东照顾不够,有失长江实业系的一贯作风。”
“大限”满后,1992年5月27日,和黄重提嘉宏私有化。收购价每股5.5港元,较停牌前收盘价高出32%,涉及资金58.38亿港元。李嘉诚当日表示,私有化目的在于简化机构等。对和黄是否供股集资来筹措收购资金,李嘉诚不做表态。
在7月10日的嘉宏股东会议上,私有化建议以96.7%赞成票获得通过。这次私有化,和黄以每股5.5港元的价格收购小股东36.6%的股权,实际动用资金50.84亿港元。这次的收购价,比上一次的出价4.1港元提高了36.62%,但比资产净值每股6.4~6.5港元的水平仍有折让。
收购之所以成功,是既保全了大股东自身的利益,又顾及了小股东的利益。这次私有化,既有失败的教训,又有成功的经验。
商业合作必须有三大前提:一是双方必须有可以合作的利益,二是必须有可以合作的意愿,三是双方必须有共享共荣的打算。此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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