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中,按三种类型的居住方式:家庭户、与他人合住/合租和一个人居住进行了调查,结果(表11.1)显示,人均用水量以单身户最高,达7.67t/月;家庭户次之,为5.00t/月;与他人合住/合租最低,为4.19t/月。这样的结果是由于居住面积和收入水平造成的。如家庭户、单身户和集体户的人均居住面积分别为24.49m2、45.08m2 和14.66m2,人均月收入分别为1680.32 元、2685.21 元和1599.80 元。
表11.1 居住方式与用水量关系
特区内的统计结果显示,人均用水量单身户为10.35t/月;家庭户次之,为6.36t/月;与他人合住/合租最低,为5.18t/月。这样的结果也是由于居住面积和收入水平造成的。如特区内家庭户、单身户和集体户的人均居住面积分别为27.38m2、50.94m2 和15.78m2,人均月收入分别为2282.79元、3140.03 元和1666.39 元。特区内平均为2230.07 元。
特区外的统计结果显示,人均用水量单身户为5.77t/月;家庭户次之,为3.91t/月;与他人合住/合租最低,为3.78t/月。这样的结果也是由于居住面积和收入水平造成的。如特区外家庭户、单身户和集体户的人均居住面积分别为21.14m2、39.93m2 和13.50m2,人均月收入分别为1012.74 元、1879.31元和1221.35 元。特区外平均为1151.83 元。不同于特区内的是,特区外的收入水平,集体户高于家庭户。
特区内外的结果显示,由于特区内的人均居住面积、收入均比特区外高,因此,体现在用水量上,特区内的用水量比特区外的大,在各种居住方式上也是如此。
按照以上分析,结合深圳市现行的执行水价标准分析,可以发现,按照调查的人口规模[由于不包括单身户家庭,因此调查的家庭人口规模偏大;如果按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深圳市家庭人口规模为2.63 人(含单身户家庭)],深圳市集体户的用水水费标准高于家庭户和单身户(表11.2)。由于集体户的收入水平较低,这样的水费结构不利于低收入的群体,不符合社会公平的原则。同样特区内外的数据的比较分析也表明,特区外的水价高于特区内,这也不符合公平的原则。(www.xing528.com)
表11.2 深圳市现行水价标准
按人均住房面积分析,在人均50m2 以下时,可以发现,随着住房面积的增加,深圳市人均居民生活量也增加,从人均小于10m2 的3.24t/月增加到人均40~50m2 的8.10t/月。但超过这个数量级以后,发现人均用水量出现下降的趋势,尽管下降幅度不大(表11.3)。按深圳市的家庭人口规模估计,人均用水量最高发生在130~160m2 建筑面积的住房。
表11.3 人均住房面积与用水量
分区的结果也显示了同样的结果,特区内按照居住面积划分,人均最大用水量发生在人均居住面积50~100m2,为10.40t/人;特区外的人均最大用水量发生在人均居住面积40~5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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