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城市规模对服务业集聚作用的结构指数稀释和负作用加强

城市规模对服务业集聚作用的结构指数稀释和负作用加强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浮沫指数”与城市规模一次项的联立项显著为负,说明,“浮沫指数”会显著降低城市规模对服务业集聚的正向作用。这意味着,“结构指数”会在一定程度上稀释掉城市规模之于服务业集聚正向作用,同时强化较大规模城市对服务业集聚的负作用。

城市规模对服务业集聚作用的结构指数稀释和负作用加强

上文对中国城市规模之于服务业集聚的非线性作用进行了估计和验证。与陈建军等(2009)的研究结论不同,在更加精确的测度和定义后,本文发现,我国城市无论东部或中西部,其规模对服务业空间结构的作用呈现出一致的“倒U形”关系。这是否意味着,从服务业集聚的角度看,我国一些城市已经超过最佳的规模水平,需要加以限制呢?本文认为不然。纵然上述估算揭示了一个规模拐点的存在,拐点的大小本身却未必是合理的。国际经验表明,城市规模对服务业集聚的促进作用能够达到更高的上限,如Kanemoto、Ohkawara and Suzuki(1996)就指出,人口已逾3 000万人的东京大都市区还未达到其产业集聚的最优规模。与其相比,中国的城市似乎过早地出现了规模拐点。

原因何在?本文尝试从两个两个角度作出解释。其一,中国服务业在城市的低集聚状态或与中国特色的城市发展模式有关。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是大量“候鸟式”的农民工,是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而非真正的转业和人口迁徙(李文溥等,2011),这种城市化进程并不利于城市服务业的发展。一方面,流动型的城市人口不能为城市提供潜在的消费额度,势将扭曲城市的消费结构,导致城市消费需求不足,直接制约了更依赖于本地市场的服务业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劳动力供给的不稳定,社会、企业和员工个人都没有从事人力资本投资的欲望,员工人力资本难以稳定积累,只能适应低技能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需要,不能为产业升级提供必要的技术供给。因此,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产业大军势必是低人力资本型的,劳动生产率也将无法随城市规模的扩张而得以有效提高。图2显示,我国地级以上城市的每单位从业人员的三产产出和城市规模之间甚至也呈现出“倒U形”的关系,这一关系在扣除了较小城市和极大城市后仍然成立,迥异于其他发达国家的经验——越大的城市应该拥有越高的劳动生产率(Comber et al.,2012)。程大中(2003)的研究甚至指出,我国服务业出现负的有效劳动生产率,人越多反而使劳动生产率下降。

总之,过多的流动人口构成城市规模的一部分,增加了城市的集聚成本,却又从未真正属于城市,因此不能构成城市的市场和财富池。这样的城市就如同表面溢满浮沫的啤酒,看似满满一杯,但浮沫之下,实际规模并不及预期。城市付出了集聚成本却未能充分享受集聚收益的结果,可能是导致我国城市发展对服务业集聚正向作用较小的原因,本文将此称为“浮沫效应”。

其二,城市规模拐点的过早出现还可能与我国现有以生活性服务业为主的服务业内部结构有关。以往的研究显示,一些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会倾向于在大城市高度集聚(Sassen,1991;Berkozand Eyuboglu,2007等)。究其原因,更便于贮存、传输以及远程交易的生产性服务业能够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本、知识外溢以及信息化水平的正外部性,显示出更强的区域集聚态势,而生活性服务业则为居民就近提供服务,一般无法长距离储存、运输,决定了其在同一空间尺度上,比生产性服务业要更为分散。因此,以生活性服务业为主的服务业构成实际上并不能充分人口规模较大城市的规模优势,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越大规模的城市,服务业集聚水平并不一定越高。为方便起见,本文将这一作用称为“结构效应”。

图2 城市规模与每单位从业人员的三产产出

备注:左图为全样本;右图为去除人口超过1 000万的城市和人口低于160万的样本。

为检验上述两个效应假说,本文分别引入“浮沫指数”和“结构指数”两个变量,并将其与城市规模变量联立起来,以探析其对城市规模之于服务业集聚的作用。其中,前者是以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的差额占常住人口的份额来代表;后者则以生活性服务业就业人数占服务业总就业人数(扣除公共管理部门)的比重来代表。(www.xing528.com)

检验结果见表6。首先,方程(26)~(30)显示,城市规模的一次项和二次项依旧维持显著为正、显著为负,表明城市规模与服务业集聚之间的“倒U形”关系仍然成立。“浮沫指数”与城市规模一次项的联立项显著为负,说明,“浮沫指数”会显著降低城市规模对服务业集聚的正向作用。换言之,当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差额越大时,“浮沫效应”将越大,从而城市对服务业集聚正向作用会越小。此外,“浮沫指数”与城市规模二次项的联立项显著为正,表明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张,“浮沫效应”会逐渐变小。其中原因或在于,大城市的最低生活成本相对高于中小城市,迫使流动人口必须进行一定额度的消费支出。

其次,方程(31)~(35)显示,“结构指数”与城市规模一次项、二次项的联立项均不显著,但是,上述联立项的引入导致了城市规模一次项的显著性程度大幅下降,其中,方程(31)、(33)和(35)的城市规模一次项变量估计变得不再显著;城市规模的二次项则依旧显著为负。这意味着,“结构指数”会在一定程度上稀释掉城市规模之于服务业集聚正向作用,同时强化较大规模城市对服务业集聚的负作用。不过,总体上,与“浮沫效应”相比,“结构效应”并不是城市规模过早出现服务业集聚拐点的显著因素。由于城市市场容量的缺失,无论是生活性服务业抑或是生产性服务业,都处于相对较低的集聚状态。

表6 假说检验

续表

备注:(1)上述结果中()内均为异方差稳健的标准误;(2)***、**、*分别表示通过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