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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福利管理政策及福利金使用规定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②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以每年举办一次为原则,有关检查事项由人事部办理。②委员会福利金的非营利性支出,应由福利金运用小组编列预算,于每月月初提交经理并予公布。⑧由公司安排的,员工每年例行身体健康检查,其费用由公司报销。①本公司为加强员工福利,安定生活,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④凡本公司员工本人、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患伤病住医院接受门诊时,由福利委员会补助其医药费50%。

公司福利管理政策及福利金使用规定

1.员工健康检查及保健制度

(1)员工健康检查办法。

①为促进员工健康加强预防疾病起见,特制定本办法。

②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以每年举办一次为原则,有关检查事项由人事部办理。

③X光摄影由人事部与防病中心接洽时间,请派巡回车至公司或工厂办理。经防病中心通知必须进一步检查者,应前往指定医院摄大张X光片,以助判断疾病。

④一般检查由人事部负责与市立医院接洽时间,分别至该医院接受检查。

⑤有关费用概由各部门负担。

⑥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令其停止继续工作,返家休养或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⑦人事部每届年终,应依检查表作成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作有效措施及卫生改善的参考。

⑧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2)员工保健制度。

体检

● 员工应在进入本公司时及在每年规定期间接受体检

● 员工不得无故拒绝接受本公司所举办的体检、预防注射,及其他有关保健的必要措施

②严重疾病。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为新进者不予任用为本公司员工,其为现有员工则不得进入本公司工作场所。

● 患有慢性痼疾不能胜任工作者,或可能因工作而恶化者

● 患有公认的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者

● 曾患传染病或严重疾病,虽经治愈而尚未康复者

● 接近公认的传染病患者而有已受传染的可能者

● 患有其他法令禁止患者就业的疾病,或本公司特约医师认为患有不宜就业疾病者

2.员工福利金办法

公司员工福利金办法草案如下所述。

(1)首先确定员工福利金的来源。

公司员工福利委员会福利金来源包括下列六项:

①基金部分:由本公司提拨,以提拨一次为限。

营业额提拨部分:由公司的营业额提拨,每月提拨前月份营业额的万分之五。

③薪资提拨部分:由公司所有员工的薪资、年终奖金扣减千分之五移拨。

④伙食费移拨部分:由公司员工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移拨。

⑤下脚料出售价值移拨部分:公司下脚品出售值移拨40%。

⑥福利金运用收入部分:由福利金的运用赚取的利息利润

(2)员工福利金的使用范围。

委员会福利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下列六项用途:

①办理本公司员工的各项福利活动,包括旅行电影放映、节庆活动等。

②办理本公司员工的伙食,包括平日膳食、加菜、聚餐等。

③办理员工伤病的救济慰问、婚丧喜事的庆贺哀悼等。

④员工的借支。

⑤其他由本委员会决议的用途。

⑥福利金的营利性运用或购买本委员会设备的支出。

(3)福利金的运用。

①委员会福利金的运用包括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项支出,非营利性支出每月动支的金额以不超过当月份的收入金额为原则,但特殊情形经由2/3以上福利委员通过者不在此限。

②委员会福利金的非营利性支出,应由福利金运用小组编列预算,于每月月初提交经理并予公布。

③员工伙食费、各项庆贺、慰问、奠仪、救济的金额标准,由本委员会制定公布。

④员工伙食的支出款项统由本委员会控制,参照支出标准按日实报实销

⑤公司同仁的伤病、慰问、婚丧喜事互助金的发给统由当事人或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

⑥公司同仁因特殊事故需向本委员会申请借支,可由当事人填妥申请单向本委员会申请,但借支的金额以不超过当事人一个月薪资所得为限,月息1.5%,但特殊情形由本委员会委员保证者得借支至3个月所得。

⑦委员会各项福利活动的费用支出以不超过当月份的预算为原则,实报实销。

⑧委员会营利性的支出统由福利金运用小组运用,无动用部分得存入本公司账上,以1%日息计算。

(4)福利金的运用状况报告与控制。

①委员会福利金运用小组每月月底必须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支出编列结算表,交付本委员会审核并予公布。

②福利金的收支账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支出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者并需提交福利金运用小组审议。

③福利金运用小组每半年应编列福利金运用表及资产负债表各一份交本委员会审议并予公布。

(5)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并得以修订。

表4-12 福利金收支预算表格式

3.员工医疗补贴制度

(1)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①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使医疗保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每人每月补贴医药费40元;员工子女补贴一个,即每月40元;员工父母实行半费补贴一个,即每月20元。

③凡在本公司就业的试用人员及临时工每人每月补贴30元。

④正式聘用员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及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报销时应扣除当年应发医药补贴费,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 收据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 收据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的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 收据金额在20000元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⑤试用人员、临时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相应报销办法,扣除当年医药补贴后,超支部分按60%报销。

⑥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报销办法同上。

⑦员工父母因病住院,可向公司申请补助,由财务经理核定,总经理批准后,在员工福利或工会互助金中实行一次性补贴。

⑧由公司安排的,员工每年例行身体健康检查,其费用由公司报销。

⑨医疗费补贴由劳资部每月造册,通知财务部发放。

(2)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①本公司为加强员工福利,安定生活,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②本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可适用本办法。

③员工及其家属自员工离职日及留职停薪日起即丧失此补助权益。

④凡本公司员工本人、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患伤病住医院接受门诊时,由福利委员会补助其医药费50%。每户补助金额按员工本人及其配偶与直系一等血亲人数每人每年以补助200元计算。(例如,员工某甲,包括其配偶及直系一等血亲在内,共5口,则某甲全年补助额以1000元为限)

⑤本公司员工,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门诊时,由员工本人先行垫付医药费同时填具医院门诊医药费证明单(公司印备)请医院盖章,然后提出该证明单向福利委员会申请医药补助费。如医师开处方至药房购药者,添附处方及药房收据申请补助费。

⑥员工本人及家属经由劳工保险费负担医药费者,不予补助,但超过劳保标准,自付医药费部分有医院收据或证明者,不在此限。

⑦员工本人或其家属因美容外科,装义肢、义齿、义眼,配眼镜、生产及其他附带治疗、输血、证件费均不得申请补助。但因紧急伤病,经医院诊断必须输血者,不在此限。

⑧本办法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3)员工工伤补助费支给办法。

①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使其能认真工作,免有后顾之忧,特制定本办法。

②工伤补助费的支给:

● 医疗给付

● 残废给付

③医疗给付:

员工因工受伤急需医疗者,得发给医疗补助费。

④已参加劳工保险的员工,因工受伤者可依凭据由公司补助相关医疗费用。另外还适用于主治医师认为必需的针药,而劳保不能给付者。

⑤因受劳工保险条例规定的限制不能参加劳保的员工,其医疗费用的支给比照劳保规定由公司发给。

⑥残疾给付:

员工因工受伤经医疗后,诊断为残废者,依照本公司退休办法的规定支领退休金

⑦临时及试用人员不适用本办法,但得视实际情况酌予补助。

⑧工伤补助费的发给应检附医院证明及收据申请核付。(申请书由人事部制发)

⑨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4)特约医院医疗贷款办法

①本公司为增进员工福利,特指定综合医院为本公司特约医院。

②本公司员工及其眷属疾患医疗优惠条件如下:

● 检验费  按定价七五折优惠

药品费  按定价七五折优惠

● 手术费  按定价七五折优惠

● 住院费  按定价七五折优惠

● 治疗费  按定价七五折优惠

● 膳食费、输血费、麻醉药品费、会诊医师费不予优惠

③本公司员工及其眷属在特约医院住院或门诊就医费用达3000元以上者经本公司同意得予记账,并于每月底通知本公司一次代缴,其费用属所列优惠项目者并以七折优惠。

④本办法所称眷属系指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兄弟姊妹、孙辈等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由公司员工负担生活费的家属而言。

⑤就医费用扣除团体保险给付金额后之余额由员工分期付款办法如下,但贷款最高金额以2.5万元为限。

⑥贷款金额包括膳食费、输血费、麻醉药品费、会诊医师费等。

⑦员工申请贷款达6000元以上者须觅保证人一人,限本公司四阶以上员工。

⑧本公司员工及其眷属于特约医院医疗优待手续由人事部与特约医院联系订定。

(5)员工医疗期规定

①为了保障企业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②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③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④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⑤企业员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医疗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⑥企业员工非因工致伤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⑦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⑧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4.员工抚恤细则

(1)本公司员工凡不能参加劳工保险或人寿保险者,遇有伤病亡故,其抚恤办法,悉依本细则。(www.xing528.com)

(2)本细则除长期受聘在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外,其他的临时、特约顾问、特聘等人员均不适合。

(3)凡因执行职务而致工伤,一时不能工作者,在其医疗期间,按月发给全部薪津,但以24个月为限。

(4)在职死亡,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 服务未满1年者,给予1万元

● 服务1年以上未满2年者,给予2万元

● 服务2年以上未满3年者,给予3万元

● 服务3年以上未满4年者,给予4万元

● 服务4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5万元

● 服务10年以上者,给予6万元

(5)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死亡者,除照上文办理外,得由直属主管,叙明事实,呈报总经理核定,另行酌给特别抚恤金,但以5个月薪津为限。

● 明知危险而奋勇抢救同仁或公物者

● 不顾个人生命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 于危险地点或危险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

(6)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职期间内病故者,得按在职死亡请恤,但在停薪留职后6个月内为限。

(7)遗属请领抚恤时,应检具死亡证明书及户籍誊本各一份,继承人以分配顺序表及同意书件等随同申请表送交人事单位。

(8)抚恤申请表应由人事、会计两单位审查签证后、呈奉核准后发给。

(9)受领抚恤金的遗属,须备有证明文件。受领抚恤金的顺序如下:

● 配偶

● 直系血统的子女

●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 孙子女

(10)死亡者如无遗属或遗属居住远方,不能赶到,无法亲临处理后事时,由公司指定人员代为处理后事,其费用在应给的抚恤金内支用。

(11)申请抚恤金应在死亡后3个月内申请,但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时,得准予延长。

(12)本细则呈奉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5.住房津贴

公司住房津贴给付规定可参见以下规定:

(1)本公司员工的住房津贴悉依本办法给付。

(2)凡外勤人员因工作关系,经公司调离现住址或本籍地以外县市需租屋以执行职务者,由该人员自行申请,经主任复核,各该部经理核准后始付住房津贴。

(3)但合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住房津贴。

①应聘在招聘地区服务的;

②在家庭所在地执行职务的;

③调离是出自志愿者

(4)每月津贴规定如下:

(5)津贴在每月20日与薪金一并发放。

(6)外勤人员若因调动而必须取消住房津贴者,应由该部通知人事室停止支付。

(7)本办法经呈准总经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6.女员工特殊保护制度

(1)公司对女员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4)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6)不得安排女员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员工产假如遇实际困难,由本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机关女员工经处级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此期间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75%发给,并据此比例计发房补;物粮补贴、书报费、洗理费照发;浮动工资、积累奖、级差奖、考核奖及一切生产性奖金一律停发。在调整工资、升级时,这段时间可参照出勤处理。临时工不享受以上待遇。

7.岗位津贴制度范例

第一章 住房津贴

第一条 领取资格

在公司住宅、宿舍及其他公司设施以外居住的公司员工,自

年月起,按下列标准领取住宅津贴。

第二条 津贴额

住宅津贴按下列分类分别确定其津贴额。

1.本人是户主:

(1)有扶养家属,共同居住:

● 租借房屋每月津贴_____元

● 自有房屋每月津贴_____元

(2)无扶养家属(单身):

● 租借房屋每月津贴_____元

● 自有房屋每月津贴_____元

2.本人不是户主:

(1)所扶养家属为户主时:

● 租借房屋每月津贴_____元

● 自有房屋每月津贴_____元

(2)所扶养家属不是户主时:

● 租借房屋每月津贴_____元

● 自有房屋每月津贴_____元

(3)无扶养家属时:

● 租借房屋每月津贴_____元

● 自有房屋每月津贴_____元

3.购、建私房津贴:

(1)本人是户主:

● 有扶养家属者以_____元为限

● 无扶养家属者以_____元为限

(2)本人不是户主:

● 有扶养家属者以_____元为限

● 无扶养家属者以_____元为限

第三条 住宅津贴的发放和停止

住宅津贴从员工成为领取住宅津贴的对象当月开始发放,在员工不符合领取条件时停止发放。

第四条 领取手续

希望领取住宅津贴的员工,事先必须将“家属关系证明书”及有关住房情况的材料提交给本公司相关负责人,请他们代转交给总务处。

第五条 确认

根据提交材料,本公司负责人及总务处负责人需要确认该员工领取住宅津贴的资格及扶津贴的金额,填写住宅津贴确认表。

第六条 确认过程中的有关调查

公司在审核员工提交的有关资料时,根据需要,可要求员工进一步提交有关辅助资料(如租房契约、交房租收据等),对事实进行确认性调查。

第七条 领取条件发生变动时的手续

当住宅津贴的领取条件发生变动时,本人必须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交有关材料,并请他们代转交给总务处。

第二章 特别工作津贴

第八条 领取资格

对于从事化学制品的生产和试验研究者,按下列标准支付特别工作津贴。

第九条 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者

对于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的人员,每月发给特别工作津贴元。

第十条 兼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者

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以外者,按下列标准支付特别工作津贴:

(1)试验研究部门或协助生产化学制品的人员,其从事化学制品生产或试验研究的时间比率(实际从事化学制品生产或试验研究的时间占一个月的全部工作时间的百分比)及相对应的特别津贴如表4-13所示:

表4-13 特别工作津贴表

(2)在上述计算标准中,生产部门和试验研究部门没有区别。工作时间比率由该部门负责人按工作考勤计算。

(3)特别工作津贴的资金标准额,为半年(上半年或下半年)特别工作津贴的月平均额,每半年发放一次。

第三章 保健津贴

第十七条 保健津贴的发放范围

在工厂内经常并大量处理有毒化工原料者,或工作环境有可能损害其健康者,享受保健津贴。

第十八条 长期工作者

长期在上一条所述环境中工作者,每月领取保健津贴元。

第十九条 临时工作者

临时在第十七条所述环境中工作者,按下列标准发给保健津贴:

表4-14 保健津贴标准表

第四章 伙食补贴

第二十条 领取资格及金额

因工作原因而不能利用本公司食堂的员工,按下列标准发给伙食补贴:(1)每天午餐补贴

元,晚餐补贴元;

(2)伙食补贴每月结算一次,按出勤天数乘以每天的伙食补贴标准支付。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市内出差,也按上一条标准领取伙食补贴;

(1)早餐元(限在本公司宿舍居住的单身员工);

(2)午餐元;

(3)晚餐元(限在本公司宿舍居住的单身员工及需在晚7点以后加班者)。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需要在下班以后加班两小时以上者,免费供应一顿晚餐(或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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