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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九霖先生:一个真相寻求者的人生历程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影片中年轻的银行家安迪因被指控双重谋杀的冤案而被误判入狱。就陈九霖先生的经历而言,现实往往比故事更精彩。而真相,确切地说,一段试图找寻真相的历程,也恰恰成为我与陈先生两条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的交叉点。与陈先生的缘分始于著名的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事件。而且,当时对中国航油前期亏损的调查已告一段落,公司业已对外发布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报告的执行概要。

陈九霖先生:一个真相寻求者的人生历程

张劲萱

“有福之人,是因为他的真实比他的名誉更耀眼。”

——泰戈尔

看过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吗?

这部被公认为影史上最伟大的影片之一,我已看过多次。以前看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只是作为纯粹的欣赏与消遣。但这次在回欧洲的航班上构思此文时,这部电影却莫名地冒了出来。

影片中年轻的银行家安迪因被指控双重谋杀的冤案而被误判入狱。在狱中历经种种磨难后,花了近20年的时间,用一把小小的石斧,挖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逃生隧道。可即使如此,真相(谁是真正的凶手)却还是被永远地埋没了。安迪最终也只能远走他乡以获得“自由”。问题是,什么是真相?真相又有多重要呢?

人们常说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就陈九霖先生的经历而言,现实往往比故事更精彩。不是吗?

而真相,确切地说,一段试图找寻真相的历程,也恰恰成为我与陈先生两条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的交叉点。

与陈先生的缘分始于著名的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事件(以下简称中国航油事件)。其实,并非是因为我跟“中国航油事件”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也并非任何纯粹的商业上的关联,而是跟我个人职业发展生涯中的一个偶然的选择有关。

2006年中,我辞去了位于欧洲的某跨国公司国际总部的工作。那是我商学院毕业后留在欧洲的第一份工作。我原本打算乘难得的职业转换的间隙,花3~6个月的时间环游一下世界,顺便静下来想想自己接下来到底要什么,然后回国。

没想到因签证等原因当我还在欧洲转悠时,有朋友听说我“自由”了,就开始介绍对中国市场感兴趣的客户给我了。其中一个客户,在我项目开始没多久,见过公司董事会和所有人之后,就想让我全职为他们工作,负责其亚洲的业务,而且连offer都给我了。

原来听说我“自由”了要找我的还不仅仅是客户。其间,一个我在商学院的同学到我那小住。我住的地方离我就读的商学院走路也就10来分钟,她就顺便去拜访我们读书时教过我们的教授。结果回来她就捎了个口信,说教我们会计金融的思徒教授听说我“自由”了,要我去见见他。

学校那么近,似乎找不出不去探望老教授的理由。就欣欣然去了。到那见了教授,他问我可不可以帮他一个忙。我说什么忙。他说要我帮他写个案例。我说我不会写案例。他说,你不会写,难道你没读过千百个案例吗?我说英语不是我的母语,我写不好。他说,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又不是没见过你写的文章和提交的作业,你的英语跟很多英语是母语的老师和同学相比要好很多了。更何况,我们是合作者,他会最后把关的。

思徒教授是苏格兰人,出生于教育世家。性格直率、爱憎分明,说话风趣、妙语连珠,而且趣闻逸事不断。他是公司治理方面的专家,专门研究企业的失败案例。写过许多著名的失败案例,如巴林、安然、世通、瑞航、西门子等。正因如此,他眼里常常容不得“沙子”,尤其对一些他认为愚蠢或不当的行为一般都直言不讳。以致很多学生,尤其是MBA班的学生,对他是既爱又恨。

不过三十余载的教学生涯下来,隐藏在他犀利言语下的其实是一颗热爱教学、热爱学生的心。所以,他跟很多校友的私交都很好,很多人毕业多年都还跟他保持联系。校友也都知道他研究企业失败案例的“癖好”,会时不时地主动给他提供些点子、线索,或者爆个料什么的。写中国航油案例的想法也是一部分源于媒体报道,另一部分源于校友的建议的。

所以,当我得知他想让我帮忙写的案例就是中国航油的新加坡事件时,心里有点痒痒的。尽管没有像思徒教授那样有意识地跟踪事件的发展,之前多多少少还是从媒体报道中对该事件有所了解的。更何况既然是我没有做过的事情,又难得有时间(只不过旅行的计划就泡汤了),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

其实,当时思徒教授找我帮忙也不完全是因为我“有空”了。其他因素也很重要。其一,时间点很巧。通常这类比较公开的案例,在最“热”的时候反而是没有办法写的。一般都要等“尘埃”稍微落定后,真相才有可能浮出水面。换言之,才有可能找到足够令人信服的资料和信息进行案例写作。而且,当时对中国航油前期亏损的调查已告一段落,公司业已对外发布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报告的执行概要。同时,公司业已开始着手准备重组等工作。其二,之前他也没找到合适的人选。而我适时地出现,以及他基于对我的了解和能力的认可,无论是从语言,对中、新两地的商业惯例和文化的了解,还是从对案例研究所需内容和技能的把握方面,都让思徒教授觉得我是合适的人选。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这一帮就越帮越忙。一个原先预计两三个月就可以完成的单个案例的项目(我都跟公司谈好了,待我帮教授忙完此项目后再就职),最终却跨度长达两三年。

同时,随着我们整个研究和访谈过程中对案例的进一步深入和了解,我们撰写此案例的角度和侧重点也是有变化的——从最初的一个比较侧重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的案例,到后来形成一个案例系列,尤其是延伸到危机处理和成功重组。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的职业发展轨迹也因此而改变。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也从纯商业领域跨界到了高管培训这个行业。

思徒教授说得没错,我是读过很多案例的,但写起来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毫无案例写作经验且无任何学术研究背景的我完全是一头雾水。没办法,一切只好从头学起。

作为独立的商学院而言,所撰写的案例主要用于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培训课程课堂教学用。其原则在于了解当时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还原事件原貌,而非进行任何形式的主观判断。尽管我们所写的案例会有一个或多个切入点,与媒体报道的最大区别是,案例本身应该是不带有作者个人观点的。

从思徒教授那儿学到的写案例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让事实说话;第二,要保持平衡的观点。一般的案例都以研究和访谈为基础。

所以,第一步就是先做好“功课”,即进行案头研究,尽可能地通过公开信息来还原事件的原貌,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案例初稿。没想到,老教授看到初稿的第一反应就是把我案例中所有可能涉及观点(而非事实)的部分给删了。

接下来就是要对案例所涉及的主要相关方安排实地访谈。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但就案例写作而言,反而是成功的案例好写。尤其是到实地访谈的环节,大家都愿意分享成功经验,而不是自曝家丑或揭自己和别人的“短”。

而中国航油案例的特殊性还在于,它是中国国有企业在海外上市的子公司中第一例面临倒闭、经受新加坡商业调查局的调查、法庭审判以及负责人个人担负责任而被判入狱。不但涉及中、新两地不同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与商业惯例等不同的影响,其政治敏感性和影响力在国内乃至国际上都是巨大的。

首当其冲遇到的挑战就是如何让当事人接受我们的访谈。

按以往思徒教授在西方撰写失败案例的经验,商学院的校友本身就是可能的访谈对象,并多数会成为我们和案例当事人间的主要桥梁。而且,相较而言,西方人比较愿意接受这类学术性的访谈并分享自己的观点。

按此思路,起初,我们主要通过思徒教授在新加坡当地校友间的影响力与当地一些校友联系。但一听说我们的访谈对象是中国航油事件的主要相关方时,很多校友都委婉地拒绝了。有的即使提供了可能会对我们有帮助的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也要求我们不要提及其出处或来源。此事件的敏感性在当地可见一斑。

一时半会,竟然没有什么进展。

没办法,既然写案例我是新手,那我也没有什么条条框框的束缚。

三下五除二,我拿出商业上的做法——直接跟案例涉及的各主要方联系。当然,必要情况下,还动用了我自己的人脉

鉴于话题的敏感性,对于我们的访谈要求的反应大体可以归为三类。

第一类,也是绝大多数访谈对象的反应是,“为什么是我”?对于这一类就需要更多的解释和说服工作。好在之前的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一般一两个回合后对方会进一步同意我们的访谈要求。第二类,尽管是少数,却还是有几个,干脆直接或委婉地拒绝了我们的访谈要求。第三类,访谈对象比较特别,有的其实相当于是“被迫”接受我们的访谈要求的。为什么这么说呢?起初,这一类访谈对象的第一反应与第一类非常相似。但在接下来的解释和说服过程中,由于我们也坦诚地告知其他我们试图访谈的对象,这一类访谈对象反而会觉得不应该拒绝我们而最终还是选择接受我们的访谈了。

当然,除了事先要做好充分准备外,最重要的是取得对方的信任。因为相较于商业行为而言,我们最大的挑战在于我们没有什么可跟人交换的。我们的访谈对象接受我们的采访要求与否,完全取决于是否愿意帮我们的忙。

而取得信任的过程有时也并非一帆风顺。

比如,重组特别工作组组长顾炎飞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在经重组顾问的介绍,并经过几轮邮件说明后,顾女士坚持要求先跟我通个电话。在近一个小时的通话过程中,顾女士不仅要求我就案例写作及访谈要求本身做进一步解释,还对我的个人经历和个人情况做了进一步了解。那感觉不亚于经历一场面试。直到她跟我说,她觉得我们的经历有一定程度上的相似,她觉得我可以理解她时,才同意我们的访谈请求。

可一见面,顾女士又完全拒绝了我们的访谈,给出的理由是没有必要。当时为了节省时间,就由我直接跟顾女士对谈,顾女士的助理则在旁边直接给思徒教授翻译。直到顾女士送我们到电梯口时她才跟我说,之所以最终同意我们的访谈请求是因为我们“组织得好”。并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们,“你们打败了哈佛”,原来之前他们拒绝过包括哈佛在内的其他顶级商学院的访谈要求。

等上了出租车,思徒教授跟我说,刚才感觉顾女士和我两个人在“吵架”。我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只不过是要从头开始再次说服顾女士接受我们的访谈请求而已。他继而又说,“不过看上去很有趣”。

这种反复在当时看来可能有一点点沮丧,但后来证明这种反复之后建立的信任反而更牢固。比如,在进一步消除疑虑后,顾女士不但在繁忙的行程中牺牲自己周末休息的时间,而且还抱病接受了我们的访谈。同时还主动帮我们协调并说服了很多其他中、新两地的访谈对象。对此,我至今都深表感激。

幸运的是,我们的努力最终得到了各方的认可,我们也最终取得了各方的信任,并得到各方对我们严谨客观的学术态度的肯定和大力支持。(www.xing528.com)

2006—2008年,我本人多次飞抵国内和新加坡,希望对中国航油事件的主要相关方进行访问。当时,除跟新交所、新加坡金管局、中国航油集团公司,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重组团队以及重组顾问(包括法律、财务与公关公司等)外,我们还跟新加坡商业调查局、法官、新加坡中小投资者协会在内的多达30多个主要相关方都做过一次或多次深入访谈。而且,除极少数外,大部分受访人对我们都比较开诚布公。有的即使开始时还有点顾虑,谈着谈着也就放开了。

有意思的是,虽然刚开始让大家接受我们的访谈要求有些困难,但一旦取得信任后,很多后来的采访对象其实都是由我们的受访人建议或推荐的。以至于到后来当我跟访谈对象落实具体访谈的时间、地点时,有的受访人会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采访我,但谁谁谁(人名省略)跟我说应该跟你谈一谈”。

其实,要感谢的人还很多很多。比如,荚长斌荚总,在接受我访谈的当日可能会公布对他的处理结果的情况下还是按原计划接受了我们的访谈。而且,原先只安排一个小时左右的访谈持续了三个小时。其间,秘书来催了几次。访谈过程中荚总多次表达了对陈先生的惋惜之情以及他本人也对整个事件负有责任的态度。

说实话,起初,我们并没有想到要向新加坡当局提出对当时在狱中服刑的陈先生的访谈要求。原因是在当时看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在我们跟有些访谈的对象的交流中,多方流露出对陈九霖先生的极大同情,其中,就包括与此案相关的法官。法官虽然不愿意正式接受我们的访谈要求,但还是同意以非正式的方式跟我们见面聊聊。就连新加坡商业调查局的人也建议可能的话,我们应该见见在狱中的陈九霖先生本人。

当时之所以多方鼓励我们想办法跟身在狱中的陈先生做访谈,估计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既然你们已经可以访问到这么多包括政府当局在内的机构,为什么不试一试?也许当局会接受我们对陈先生的访谈请求。

然而,虽经与新加坡当局(包括但不限于新加坡监狱)多次交涉,我们到狱中与陈先生进行访谈的要求最终仍以当时事件的敏感性以及不能破例准许第三方(包括媒体在内)到狱中进行访谈等原因而被所属监狱方予以拒绝。

对于我个人而言,始终让我感到遗憾的是,我们未能与当时作为事件中心人物的陈先生取得联系并见面。毋庸置疑,没有与陈先生的访谈,我们对整个事件的把握,尤其是重组之前所发生事件的把握在客观性和准确性方面是一定会有所欠缺的。

但是,当时陈先生已开始在新加坡监狱服刑。我们的案例也不可能无限期地拖下去。最终,我们的案例在公司重组成功后定稿,并在取得公司的书面同意后于2008年6月正式发表。

2009年2月中国农历新年期间我正在上海父母家休假时,思徒教授转给我一封来自中国的邮件。来信称之前读到我与思徒教授合写的一篇文章,要求思徒教授帮忙提供我的电子邮件以便进一步商谈在中国进行有关学术案例方面的合作,并叫我直接跟邮件抄送名单上的一位陈先生直接联系。

思徒教授在征得我的同意后,将我的联系方式给了对方。

结果,第二天我收到来自这位陈先生的邮件。这位陈先生自称陈九霖,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前任CEO。他说2006年在新加坡曾有一位与我同名的女士试图联系过他。如果是我本人请与他联系。

此时正值陈先生出狱后不久。从媒体报道上我已得知陈先生已于春节前刑满出狱回到国内的消息。但考虑到时机的敏感性,我就没有试图主动联系陈先生。此刻,离陈先生出狱才10来天的时间他即与我主动联系,让我感到既意外又惊喜。

其实,当时我是非常希望能弥补案例定稿前未能采访到陈先生的遗憾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从陈先生那儿了解当时所发生的情况以及他个人的看法,必要的话在此基础上也会考虑对案例稿进行修订。

按陈先生的说法,2006年陈先生入狱后,很多人在找他,试图探寻事件的背景。他还告诉我当年我给新加坡当局的采访要求还引出一个十分有趣的故事:在众多的采访要求中,他当时的确有意接受我的采访,因为我不仅要采访他,而且,还要采访新加坡商业调查局,这说明我思考问题比其他人深入;与此同时,我所在的商学院在世界上很有影响力的商学院。而且,当时他没有拒绝我的访谈要求,相反他期待着我去狱中探访他。他还通过许多别的途径找过我,但未能如愿。因此,出狱后他很高兴能联系上我。

同时,陈先生还问我能否告诉他一下我本人的背景以及采访他的出发点,希望对我可以有多一点的了解。鉴于当时仍有许多大媒体、出版商等在追踪他、在打听他。在各项报道中,以讹传讹的较多,真实的、理性的与深入的报道较少,他希望我可以理解在当时情况下他仍需保持谨慎。

其实,当时我对陈先生的顾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之后的往来邮件中,按陈先生的要求,我将案例稿发给他以便他更有的放矢地以真情实据澄清事实。陈先生看后提了几点意见,并说好见面再聊。但当我随后要跟他确认具体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时,却被他一句“我相机与你联系。但不必专为我而来,出差时顺便见见就行”而婉拒了。

与陈先生的见面也就此搁置了下来。

待我下一次回国时,已是2009年的9月。

这一次,陈先生没有拒绝我,同意作为“朋友之间闲聊家常、谈天说地”与我见面。

第一次和陈先生见面,说是商业谍战片中的场景是一点都不为过的。

按照约定,我从上海飞抵一个北方美丽的滨海城市。除此之外,我对见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细节一无所知。直到第二天上午,上了出租车之后我才接到电话告知我目的地酒店的名字。

如约抵达酒店大堂,却未见到陈先生的身影。等了一会,一个男子出现在我面前。眼前这位中年男子,头戴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但面容依稀熟悉。他身材很消瘦,消瘦得似乎不成人形。他朝我走过来,伸出手,低声地对我说:“张小姐,你好!我是陈九霖。”继而对我说:“我们到对面餐厅去找个包房谈吧!这里不安全,有可能明天我会消失,你也消失了。”

在此之前,即使我对这次会面有再大的期待,却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写案例会有可能把自己给写“消失”了的。

那是陈先生和我第一次面对面的交谈。听他用那带着熟悉的湖北口音(对,我祖籍湖北,我们是老乡)的普通话诉说中国航油事件的前前后后,狱中的经历,以及出狱后他与家人的种种经历和无奈。

眼前的陈先生,既“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因为之前在跨度长达2~3年的研究以及与多方访谈过程中,似乎我对他已经很了解了。但如果我们没有经历过别人所经历的事情,我们又如何能了解那是怎样一种经历呢?又如何去评判呢?

我可以做的就只有静静地听,尽力去感受。

其实,中国航油案例写作过程中还是有几点遗憾的。其一,是没能跟当时身在狱中的陈先生进行访谈。其二,尽管我们多次要求,鉴于事件的高度敏感性以及对所涉及个人的保护,普华永道调查报告的全文最终不予以公开披露。且经与多方协商,也不能与我们分享。其三,由于种种原因,很多我们从访谈中所了解的内容,是无法在案例中得以体现的。这是因为对于我们的访谈对象,我们严格遵守对保密性的承诺,即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所有访谈所涉及的内容都只是帮助我们对事件发生背景的了解,而非对访谈的内容进行引用、转述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披露。换言之,如需具名引用在访谈中所说的内容,我们必须事先征求受访人的意见并取得本人同意。

此外,与陈先生见面后,作为案例作者,根据与陈先生访谈的内容,加上之前陈先生对案例稿提供的修改意见,我向思徒教授就对案例可能的修改方案提出过修改建议。作为商学院教授,中国航油的案例系列是在思徒教授的指导下完成的,且版权归商学院所有。改与不改,怎么改法,都需要同思徒教授商量后决定。

同时,根据案例写作的规定,所有我们商学院发布的案例都需要所撰写案例的所在公司或企业对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最终的同意书才能公开发表。

考虑到陈先生刚出狱不久,下一步的安排还没有最终确定。时机仍然很敏感。对案例稿进行修订的事就搁置了下来。

这一搁就是几年。

之前提过,思徒教授是苏格兰人(如果你说他是英国人,他一定会纠正你的)。老人家有生之年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拥有一本苏格兰护照。不幸的是,他在被诊断出食道癌后的短短几个月内,2014年苏格兰公投前夕,就突然去世了。

我想,如果老人家还健在,在目前的情况下,肯定会愿意与陈先生坐下来聊聊过去、现在和将来,或干脆写个新的案例。

真相也许只有一个。但由于种种原因,真相也许永远不为人知。所有为我们所知的真相其实都是以真相为基础的故事。就像数学里“无穷”的概念。故事也许可以无穷接近于真相。但故事毕竟是故事,故事永远不等于真相。但凡是故事,就都有其另一面。

但无论故事的版本如何,生活还是要继续。

在回欧洲的航班上看了一部电影,影片中有这样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它是这样说的:“生命之书中没有目录。我们不知道自己是在新章节的开端或故事的结尾。因此,每次翻页都必须心存感激。”

中国航油这个故事,也许改变了陈先生的一生。写中国航油案例这个故事,也许改变了我的职业发展轨迹。值得庆幸的是,因为中国航油这个故事,陈先生和我的人生轨迹却意外地有了交集。

说起来,从2006年我试图与当时身在狱中的陈先生联系起,至今已有10多个年头了。这10年间,我们见面并不多,我印象里总共有3次。邮件和电话也并不频繁,也没有那么多讲究或客套。但彼此远远关注。

而陈先生于我,亦师亦友。为此,我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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