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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养老机构培训体系:职责与计划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培训职责1.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职责负责养老机构年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和培训经费预算制订。部门层级的培训主要包括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而进行的部门内部的各类业务培训、以会代训培训、根据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门要求而开展的部门内部专项培训等。入职培训在养老机构由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招聘的新员工人员名单提前通知参训员工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须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培训档案。

构建养老机构培训体系:职责与计划

在深入了解老人的需求之后,人力资源培训专员就需要搭建养老机构的整体培训体系架构

(一)培训组织

总的说来,养老机构的培训体系分为两个层级,一是养老机构的企业层级,二是部门层级。

养老机构企业层级的培训组织是人力资源部

部门层级是指养老机构内的各部门也分别承担员工内部培训的任务。各部门的培训可以指定专人负责,也可以由部门临时指定人员负责,不一定以组织的形式呈现,但是具体职责要有人落实。

(二)培训职责

1.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职责

(1)负责养老机构年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和培训经费预算制订。

(2)审核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和培训经费计划。

(3)负责养老机构课程规划、教案准备、岗位培训规划。

(4)负责养老机构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培训后勤管理。

(5)负责养老机构考题库建立和维护,培训效果管理,培训档案管理。

(6)负责养老机构新员工入职培训。

(7)负责管理养老机构员工外派培训工作。

(8)建立健全培训体系,组织、指导各部门的培训工作。

(9)检查、考核各部门培训的实施情况。

(10)建立内部培训师队伍,并进行考评、管理和维护。

(11)与外部培训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2.养老机构各部门的培训职责

(1)负责部门员工岗前、在岗、转岗的培训。

(2)编写本部门岗位培训教案,负责本部门岗位培训课程的讲授。

(3)根据工作需要自行举办专项培训或根据养老机构的安排承接专项培训。(www.xing528.com)

(三)培训的类别

养老机构层级的培训工作主要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外派培训。其中,岗前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分配到工作岗位后未上岗前的试用期培训;在岗培训包括业务培训、晋升培训、转岗培训、专项培训等;外派培训包括外出参培、外出考察、外出参观、外出学习,也包括脱岗培训和出国学习。

部门层级的培训主要包括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而进行的部门内部的各类业务培训、以会代训培训、根据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门要求而开展的部门内部专项培训等。

1.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是对员工进行的岗位所需基本理念、知识、技能等的培训。

(1)入职培训。入职培训是岗前培训的一种,是对养老机构新员工进行的入职教育。通过培训使新员工了解企业发展、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工作纪律职业道德,使其尽快融入企业整体环境之中。除特殊情况外,员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所有新员工都必须参加养老机构组织的新员工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

入职培训在养老机构由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招聘的新员工人员名单提前通知参训员工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须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培训档案。除特殊情况外,新员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入职培训时间为1~7天,新员工入职培训率要达到100%。

(2)岗前培训。入职培训结束后由员工所在岗位部门安排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新员工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养老机构简介、企业文化,养老机构历史、变化和发展,企业目标、经营理念、养老服务文化等;养老机构组织架构、授权与管理体系;员工行为规范;各部门的职能与目标;养老机构及部门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岗位职责和标准。

岗前培训时间为1~3个月。新员工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培训档案。

2.在岗培训

在岗培训是针对岗位资格、业务知识和技能更新、员工转岗等方面进行的培训。在岗培训应结合培训需求的多样性,为员工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机会,将企业目标及工作要求与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相结合。

各级员工每年在岗培训课时须达到养老机构规定要求:主管级以下员工每年应参加的在岗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主管级(含)以上员工每年应参加的在岗培训时间不少于18课时;经理级以上员工每年应参加的在岗培训时间不少于12课时;员工的参训情况、培训出勤和纪律情况、考试成绩、学习笔记、工作表现等均作为对员工评估的内容。

(1)晋升和转岗培训。晋升或转岗培训是指员工岗位变动后所接受的培训。应根据员工转换岗位的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培训应侧重于专业知识、技能、管理实务等内容。

各级员工需参加养老机构组织或安排的在岗培训和考试,员工转岗须参加转岗培训和考试;员工历次培训情况和考试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并作为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管理人员晋升前须参加晋级培训和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并作为晋级考核的组成部分。

(2)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是在岗培训的一种,为了保证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发展之需,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每年须接受养老机构组织的培训。由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参考养老机构领导的培训需求,拟订《培训计划表》,确定时间及课程安排,并邀请其他部门负责人或聘请专家协助培训,以期达到培训效果。

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可视具体情况和个人需求,采取多项措施,如选送到有关学术或培训机构接受培训;由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部自办培训班,予以不同培训期的脱产培训;进行必要的工作轮换,实行在岗培训;派任上一级职务代理工作,实行代职岗位培训等方式。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登记在培训档案中,作为今后岗位调整和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养老机构各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及新技术培训应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检查培训效果,以检验培训成效。

3.脱岗培训

脱岗培训是指员工利用工作时间,脱离工作岗位,参加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长期或短期),含公派员工外出学习、出国考察和培训。培训主要侧重于管理技能和专业管理知识/技能等内容。

为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养老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外出到其他培训机构学习或到国外进行考察、进修、培训。外派到其他培训机构学习、公派员工出国考察和培训是脱岗培训的一种形式。

凡由养老机构外派到其他培训机构学习、公派员工出国考察和培训(含港澳地区)的员工,其档案、工资关系均由本养老机构保留,其原任职务自离职之日起由养老机构另行安排,员工回来后由养老机构统一再分配。公派员工在外期间,时间不超过半个月的,当月工资、奖金照发;时间超过半个月的,享受本岗位低一级工资,不发当月奖金。外派期间,员工的养老统筹、劳保、疾病、意外伤害等费用均由养老机构负担。外派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其他单位的聘用。员工回国后,返回养老机构继续工作。外派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的,须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一年合同期;外派时间一个月以上,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两年合同期。外派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要求离开本养老机构的,必须按比例赔偿企业公派出国期间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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