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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铺村土地产权类型与特殊功能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楚铺村土地产权基本类型请参见表3-5。购买是村民获得土地产权的最主要方式。一般而言,村民开荒和占有并没有地契,其他村民仅默认其享有产权。它们之所以被划为特殊类型的私有土地,不仅是因为产权归属的特殊,还因为其承载了特殊的功能。此外,嫁妆田一旦送出,女方娘家便无权再将其收回,除非双方家庭解除婚姻关系。

楚铺村土地产权类型与特殊功能

该村土地全部为旱地,村民自古就没有经营水田的习惯。因此,该村的土地产权关系主要围绕旱地而展开。

(一) 土地所有和土地类型

从土地所有的性质来看,该村绝大多数土地归私人所有,同时该村土地也全部归属该村村民所有,外村村民并没有能力在该村购买土地。这主要是因为该村富户较多,早已将该村土地购买殆尽。此外,私有土地还分为多种类型,后文将对此做详细叙述。

虽然该村共有土地相对较少,但还是存在两种类型的共有土地:其一,舍地坟,也就是村民俗称的“乱坟岗”,无钱无地者死后一般葬于此处。其二,庙田。这里所指的庙田并不是庙宇中可耕种的田地,而是庙宇所占耕地以及庙宇外大片的空地。舍地坟和庙田均由富户捐赠而来,但是地段却不同。楚铺村5块舍地坟,是村落附近不适合耕种的洼地,多在楚铺寨墙之外。舍地坟是富户为了体恤无地可下葬村民所做出的善举。该村最大一块舍地坟占地约为7—8亩,最小一块占地约为2—3亩。与此相对,庙田则坐落于村中位置较好的地段。以往,楚铺村庙院占地约有20—30亩,庙外空地面积约为7—8亩,它们多集中于北门桥外。庙外空地还具备以下功能:其一,村中请戏班时,一般在空地上搭台;其二,保甲内召开会议时,一般会将村民集中于此处。以往庙田虽为富户捐出,但是其产权却归村落内村民共同所有,凡是在楚铺内居住的村民均能享受名义上的产权。

此外,村中还存在一种特殊的公地,即“无主地”。这里所说的“无主地”一般是指寨墙内不方便建造房屋的洼地,不是指原先有主人而后无主的空地。对于这种类型的公地,村内村民可以随意处置。以往有些富户会在其中取土盖房,有些外来村民则会在此搭建简易棚用于临时居住。楚铺村土地产权基本类型请参见表3-5。

表3-5 楚铺村土地产权的基本类型

  (二) 私有土地来源

1949年之前,楚铺村及其附近村民的私有土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其一,开荒。开荒是最早来到楚铺村的村民获取土地的主要方式。在明清时期,该村所在县人少地多,落户村民可以自由开荒。在开荒时,村内村民一般会在土地上立上一块牌子,并在牌子上写下自己的姓氏。如果不会写字,也可以在荒地的边缘放置一些石头。这些步骤都是用于产权宣誓,待牌子腐烂或者周边村民看到开荒者在地上埋下的石头,便会默认其具备此块土地的产权。其二,占有。由于战乱和自然灾害的滋扰,不少村民在无法生产时只能抛下土地前往富裕的地区谋生。后来到的村民占有无主地,并在其上耕种便能获得土地的实际产权。其三,扩地。如前所述,民国时期政府手中掌握了不少土地,富户们一般会先向政府扩地,待到期之后再加钱将地买入自己名下。不过,向政府扩地必须具备一定的势力。例如,该村靳姓富户因为是兵役局长才能获得扩地的机会。其四,典当后假当。有些村民将土地典当给其他村民之后,如果不愿意继续耕种,便可向入当者提议假当。也就是,让入当者加一些钱将土地卖给入当者。此外,村民在将土地扩给别人之后,也可以通过假当的方式将土地卖给入当方。其五,购买。购买是村民获得土地产权的最主要方式。特别是灾年,往往是普通村民集中向富户卖地的时间段。

上述就是村民获得土地产权的主要方式,但并不是每种方式都能获得地契。一般而言,村民开荒和占有并没有地契,其他村民仅默认其享有产权。再次交易时,村民才会请说合人写上契约。与此相对,扩地和典当的假当以及正常的购买多要书写地契。然而,以往村民手中的地契基本上都是“白契”,很少有人会去政府换取“红契”。白契的约束力较为有限,很多情况下契约都不能对产权交易形成制约。当然,即使只有白契,村民也需完成缴税义务。在民国时,土地所有情况一般由保甲长负责统计。

(三) 特殊类型的私有土地

以往,村民的私有土地还能细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嫁妆田和养老地。它们之所以被划为特殊类型的私有土地,不仅是因为产权归属的特殊,还因为其承载了特殊的功能。

1. 嫁妆田

(1) 嫁妆田的由来(www.xing528.com)

以往,富户在嫁女儿时一般都会陪嫁一些田地,但是面积大小却不一。据村内老人介绍,如果家中土地较少,陪嫁5—20亩便可,如果家中土地较多,陪嫁200亩左右的情况也常常出现。嫁妆田多是一些品质较好的田地,至少是二等黄。当然,并不是所有富户都会陪嫁土地,具体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男方家庭较好,家中拥有大片土地,陪嫁嫁妆田可以体现女方的实力以及与男家的门当户对。同时,如果男方有娶妾的可能,陪嫁嫁妆田也是为外嫁女提供一种保护,避免其以后无依无靠。此外,在当地还存在新娘没有兄弟,在其出嫁时,父母让其将家中大多数土地带去婆家的情况。例如,村内富户赵国柱家中拥有的土地大多就是由其妻子从娘家带来,面积大约有100—120亩,而其妻子家也正好就是村民俗称的“绝户头”。

在结婚时,如果陪嫁有嫁妆田,地契一般会跟随嫁妆一起送到男方家中。嫁妆田由女方送入男方家中之后,归属婚后的小家庭所有,而并非归属男方所在大家庭,在没有分家的情况下也是如此。随后,男方家庭即使分家,嫁妆田也不会被纳入分配的范围。此外,嫁妆田一旦送出,女方娘家便无权再将其收回,除非双方家庭解除婚姻关系。以往,在当地嫁妆田又被称为“小股”,就是因其归属小家而得名。

(2) 嫁妆田的作用

在当地,嫁妆田又可以被称为“贴己田”,主要是女性的私房田。但是,该村多数家庭嫁妆田的收入基本上归小家庭共同所有,由小家庭的掌柜的负责支配。在没分家之前,嫁妆田的经营收入就是小家庭的私房钱,不计入大家庭的整体收入,当家人对此并不干涉。此外,嫁妆田还可以作为新娘的养老地,新娘丧葬所需花销也从嫁妆田中支付。

(3) 嫁妆田与夫妻关系

以往,陪嫁嫁妆田是女方经济实力的象征。同时,有嫁妆田也意味着女方对家庭收入有所付出。因此,有嫁妆田的女性在家中地位通常较高,丈夫不能随意打骂妻子。在没有分家的阶段,由于嫁妆田可以由小家庭自由支配,所以有些男性还会对妻子礼遇有加。

2. 养老地

(1) 养老地的分配

以往,养老地又被称为“养老份子”。在该村及其附近村落,养老地的面积通常较小,以满足老人日常生活所需为前提。当然,如果家中土地较多,留下的面积也会相对较大。这里所指的面积较小,是指养老地的面积一般小于平分给儿子的面积。多数家庭预留养老地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父母还能自己劳动,至少是父亲还能自己劳动。但这个前提并非绝对,有些家庭即使父母不能劳动,也会为父母留下养老地。同时,预留养老地的家庭基本上家中的土地要达到5亩以上。如果一个村民家中有5亩土地,且有2个儿子,那么父亲可能预留1亩土地,剩下4亩再平分给自己两个儿子。但是,如果家中有5亩地,却有5个儿子,父亲可能会将田地平分给5个儿子。此外,是否预留养老地还和家庭关系是否融洽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儿子闹分家,即使家中土地较少,父亲也会留下养老田。

(2) 养老地的功能

1949年之前,养老地主要用于老人的养老所需花销,以及老人丧葬所需花销。除此以外,养老田不承担其他功能。不过,如果在分家时家中还有女儿没有出嫁,女儿嫁妆所需花销也可能从养老地中出。当然,每个家庭的选择也不一定相同。

(四) 村落共有土地

由于该村公共土地都承载着特定的公共服务的功能,它们均不是耕地,因此日常生活中并不涉及分配、租赁、经营等问题。与此同时,村落公共土地也不能变卖。据村内老人介绍,有些公地在明朝时期就有,完全不能确定其由谁捐赠,地契也早已流失。因此,公共土地根本无法买卖。不过,“无主地”却可以由私人占用。如果某一村民占据了村中的“无主地”,且在上面建造了简易房,村民们便会默认其具备了该地段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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