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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与借贷:反映社会与经济关系的村民行为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借钱与借贷是村民间经常发生的行为,但借钱与借贷却反映出了不同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据李邦存老人叙述:“那签个啥契约,借钱的都是排场人,谁敢借了不还,口头上说明白都中啦。”据李邦存老人叙述:“那过去要是借了钱不还,放贷哩有的就拿根绳子往人脖子上一套,拉到牲口行就卖了。不是真哩,就是制难看哩,让村里人都知道那人借钱不还。弄了这一出,咋着也得想办法还。”

借钱与借贷:反映社会与经济关系的村民行为

借钱与借贷是村民间经常发生的行为,但借钱与借贷却反映出了不同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

(一) 借钱(粮):日常性借款

在当地,借钱主要是指日常性的借款或者是借粮食,数额通常较小,归还的周期也比较短。可以说,借钱多是发生在亲密关系间的一种经济关系。

1. 什么时候借钱

借钱主要是发生在一个家庭短期内无法周转开的情况下,也就是急需使用小额的现金或者是家中几日内无粮可吃的情况下。在当地有一句俗语叫作:“一黄,二黄,饿得眼黄。”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小麦收割之前不少家庭会面临断粮的风险。此外,在当地还有这样一句俗语:“贼来不怕,客来怕。”这句话的含义是,屋里穷得什么都没有了,不怕对方偷盗;但是害怕客人来,因为家里没有能力招待对方。在这种情况下,断粮的村民一般只能通过借钱或者借粮的方式才能渡过危机。

2. 借钱(粮)方式

如果是家中仅需借一些钱粮,一般需要当家人前去和对方商议。借钱时并不需要中间人,由当家人直接和对方的当家人沟通便可。如果有客人来访,但是家里没有白面,可由当家人去借,也可以由当家人的妻子去借。家中来客人时,村民通常会向其他村民借碗白面,由于借的数量较小,所以由当家人的妻子去借也可以。

3. 借钱程序

正常情况下,村民借债的对象主要为四邻、兄弟以及其他关系较好的村民,如果对方有钱或者粮通常都要适当地借一点。借钱通常不用签订纸质契约,但是双方要口头约定,约定的内容主要是归还时间。例如村民A向村民B借钱,村民B答应之后,村民A通常会说:“秋收了我就还给你了。”村民B则会表示:“中,好说,秋收后还可以,没有问题。”之后,两户村民之间的借钱关系便正式确立。待到约定的时间,借钱者要主动偿还,否则债权人有权上门前去催要。

4. 偿还形式

在当地还有这么一句俗语:“借钱还钱,借麦还麦,借秋还秋。”也就是说,村民如果借钱就得还钱,借麦就要归还小麦,借杂粮就要归还杂粮,借什么就要还什么。如果是日常性借钱(粮)一般不用偿还利息,但是必须按时归还。由于借钱(粮)的规模通常非常小,大多数村民都会选择在麦收后或者秋收后立刻偿还,基本上不存在借钱不还的情况。此外,如果是家中有客人来,向四邻或者兄弟借一碗白面,则可以不还。当然,如果家中有富余的白面也可以归还,如果没有,四邻或者兄弟也基本上不会计较。不过,如果四邻或者兄弟向其借白面,在家中有白面的情况下也必须借。归还时,村民通常要向物主致谢,物主也要谦让一番。如村民归还米、面、香油之类,要比借的多还一些。在当地曾有一句俗语:“借得浅,还得满。”

(二) 借贷:高利贷

相较于日常性借款,高利贷才是村民借贷行为的主要形式。以往,村民无论借多少,都可以通过高利贷的形式筹借。

1. 高利贷的具体形式

借高利贷的行为主要发生在无地(少)地村民与大佃户和大地主之间。但是,四邻、兄弟、关系较好的村民之间也存在借高利贷行为。借高利贷可以借小麦也可以借钱,具体形式不限,但都要附加高额的利息。村民借高利贷,通常发生在家里无粮可食用的情况下或者遇到了必须花费大笔现金(粮食)才能解决的问题时。此外,在当地还存在借麸还谷的情况。在村民无粮可食时,可向集市上的磨坊或者村内的富户借麸用以食用,但还的时候必须还麦。

2. 借高利贷的过程(www.xing528.com)

借高利贷时,如果村民的借贷对象是四邻或者是兄弟,则一般无须找中间人,和对方协商一致后再请中人见证便可。如果村民没有合适的借贷对象,那么则要请村中较有威望的排场人为其寻找合适的借贷对象。说合人在接到委托之后,会首先向村内富户询问谁手中有余粮或者是谁愿意借钱。待找到合适的放贷对象后,说合人便会通知需要借贷的村民与放贷人见面。双方会面后,需要借贷的村民会首先说明自己需要借多少,放贷人则会提出自己要的利息是多少。对于收取利息的比例,借贷村民并没有太多的发言权,说合人也不会就利息过多表态。如果借贷人不同意也可以不向放贷人借贷。但是,多数情况下需要借贷的村民并没有太多选择,只能同意对方的要求。

借贷完成之后,双方还要订立契约,但一般不需要签署纸质契约。据李邦存老人叙述:“那签个啥契约,借钱的都是排场人,谁敢借了不还,口头上说明白都中啦。”虽然双方只签订口头契约,但是必须将利率详细说明,同时说合人就是合约的见证人。如果双方出现扯皮的情况,说合人必须公正说出合约订立时的具体细节。例如,村民A向村民B借贷2斗粮食,利率为40%,在归还时村民B却说利率是60%,那么村民A就要请说合人前来说明情况。这就要求说合人必须办事公道,不能偏向任何一方,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排场人都能成为借贷时的说合人。此外,借麸还麦也需要说合人做介绍。

3. 高利贷的偿还

1949年之前,高利贷的利率最低为25%,最高则约为100%。不过,大多数借贷的利率都超过50%,利率为100%的也不在少数。通常而言,借贷的周期为1年,即使不规定偿还期也是如此。到了还款期之后,借款人必须连本带息一起归还。也就是说,村民借1斗粮食,利息为50%,归还时必须归还1.5斗。同时,高利贷也秉承“借什么还什么”的原则,借钱就必须还钱,借麦就必须还麦。但是,借麸必须还小麦。例如,借1斗麦麸,必须归还1斗小麦。

如果到了归还期,村民没有办法还钱,还可以请说合人再去跟放贷人协商,请其再将还款期延长1年。但是,延长1年之后必须在原有本息的基础上再加上利息,也就是俗称的“利滚利”。例如,村民借了1斗,利率为50%,那么延长1年村民就要在1.5斗的基础上再多还50%。如果到了第二年村民还是还不上,那么还可以再延期1年。但是,超过3年放贷人便会前去催款。放贷人催款,通常不会强要对方家财,只会命对方赶快归还借款。不过,放贷人催款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据李邦存老人叙述:“那过去要是借了钱不还,放贷哩有的就拿根绳子往人脖子上一套,拉到牲口行就卖了。不是真哩,就是制难看哩,让村里人都知道那人借钱不还。弄了这一出,咋着也得想办法还。”有的放贷人为了能拿到欠款,在借款人还未收割时便会在田边等待。等对方收割完成后,马上将粮食抢走。还有放贷人甚至会在麦子成熟时去地中抢收。

说合人虽然是借贷关系的中介和担保,但是说合人却没有替借贷人偿还的义务。如果借贷人还不上钱,放贷人也可以命说合人代其催款,说合人也要凭借其权威向借贷人施压,命其赶快还钱。此外,即使是亲兄弟之间的借贷行为,也要足额交付利息。据李邦存老人叙述:“亲兄弟也得还,亲兄弟也得明算账,都一样。”

(三) 卖青苗

以往,除了借钱和借贷,村民还能将地中的青苗卖给别人。除了小麦苗,高粱、谷子、红薯等作物也能卖青苗。

1. 卖青苗的具体形式

一般而言,卖青苗的多是急需用钱,但是所需钱又不是太多的村民。村民卖青苗通常只卖一季,也就是当地俗称的“卖麦苗”或者“卖秋”(20) 。需要卖青苗的村民会首选自己的地邻、四邻以及兄弟做交易对象,因为村民通常与这些人关系较好。如果上述村民有交易意向,双方则可以直接达成口头协议,不需要再请说合人。但是,如果打算卖青苗的村民并没有找到合适的交易对象,则要委托村落中的排场人为其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此外,卖地、典当、扩地的过程中如遇地面青苗还没有收割的情况,也可以以卖青苗的方式直接变卖。

2. 卖青苗的过程

如果交易双方本身就关系不错,可以直接议价。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在没有说合人的情况下直接议价。这主要是因为,卖青苗只卖一季,钱款可以当面结算,很少出现欺诈行为。但是,如果双方并不直接认识或者双方本身并不非常熟识,则必须通过说合人从中议价,并见证口头契约达成。正常情况下,卖青苗的价格要大幅低于青苗正常的价格,但是比典当的价格略高。这主要是因为,典当时入当方还要再投入种子和人力,买青苗则无须这么多投资

3. 双方的结算方式

双方在协议达成之后,通常要立刻结算清楚,此后土地以及地上的青苗便归买青苗的村民临时代管。买青苗的村民要继续照料土地及作物,待作物全部收割完成之后,卖青苗的村民便能将土地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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