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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政府干预:思想与知识的自由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之,奥地利派学者们的目力所及,主要是针对思想与知识本身。这种立场致使他们在学术争论中不得不处于不断的反对和退守的姿态。从上述视角来看,政府及其行动的规模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因此,在现代社会中,可能有必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地限定政府的规模,或者限定其开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

反对政府干预:思想与知识的自由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从经济学说的谱系上来说,奥地利学派严重地靠近德国经济学,它并致力于把英美系的主流经济学与德国经济学融合起来。然而,在政治与经济政策的主张上,它却处于极右翼。德国经济学是左翼的,而主流经济学则位于它们的中间。这的确是颇为耐人寻味的,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一番。

一种关于有限理性的经济学说,当它面对制度与政策问题时,通常的逻辑是,既然市场有缺陷,那么就有必要引入政府干预。这正是德国经济学的逻辑。而奥地利派学者们却不这么认为,它们反而比任何人都更加强调自由放任,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显然在于知识的(从而算法的)方面。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主要可以视为一种关于知识的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经济学的价值就在于它对知识有意无意地采取了一种算法的(或“准算法的”)态度。它的论述不仅涉及通常意义上的“知识”的价值,而且涉及潜意识以及默示知识的作用;它不仅论及了个人的知识,而且论及知识的传播、协调与发展。总之,奥地利派学者们的目力所及,主要是针对思想与知识本身。正如论者们多有指出的,市场经济的有效性主要与知识的产生、协调和发展等议题有关。这些议题在亚当·斯密以及其他主流学者们那里,只是相对隐含地(或者片面地)进行讨论的,而在奥地利派学者们中间,则是公开地、直接地、深入地和比较全面地讨论的。从知识的角度来看,自由以及自生自发的计算非常宝贵,因为它最有利于发展知识,而一切的政府干预也就都可以打上问号,因为政府干预一般总是着眼于实行某种已有的知识;在高度异质性与异步性的市场活动面前,它总是显得专横和武断。奥地利派学者们对于社会主义体制和凯恩斯主义政策的批评都是切中要害的,我们可以把它们的论点的说服力进一步解读为,这是算法理论的威力在初露锋芒。

然而,在这一学派的现代发展中,他们的论点逐渐陷入了一种片面性和极端性之中。他们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即只要是政府做的事情,他们也就一概批评反对;只要是市场化的行为,他们也就一概肯定和支持。[69]他们不再延续其早期学者们进行“大综合”的初衷,反而时时处处力图与主流经济学相区别。这种立场致使他们在学术争论中不得不处于不断的反对和退守的姿态。他们的论点的说服力减弱了,其论域也越来越狭窄了。尽管奥地利派的学者们反复声明要把他们的政治主张与学术观点区别开,但是,他们的政治主张实际上已经影响和限制了他们的学术的发展。3.4.7 节提到的哈耶克关于价格体系的观点便是一个这样的例子。(www.xing528.com)

可以向奥地利派学者们提出的一些基本问题如下:既然市场有缺陷,这种缺陷为什么“一定”不可以由政府来弥补呢?市场具有竞争性、多元性、灵活性等优点,这些优点为什么政府一定不会有呢?市场遵从习俗与默示知识来行事,并且“边干边学”,政府难道不也是这样吗?政府的性质与市场是完全不相同的吗?既然政府的作用如此负面,为什么又要主张由它来担当“守夜人”呢?政府的真正缺陷究竟是什么呢?社会主义与凯恩斯主义的教训究竟又是什么呢?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在此先扼要地给出一些算法式的论点。政府的性质的确与市场不同,它可以实行一些特殊的社会性的“算法”(例如强制)。这些算法是私人所无力实施的。于是,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就可以建立起互补与协作的关系。另一方面,政府与市场如何协作,这需要在具体环境中来进行具体探索。社会主义与凯恩斯主义具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即政府行动的规模(包括持续时间)都过于庞大,以致其效果在空间维度上不能及时地、鲜明地、充分地显示出来,这就使得“边干边学”的效应远远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换言之,这些社会工程在风险控制方面都具有极为严重的缺陷。在原则上,人们并非不可以想象,不可以创新,不可以挑战传统,而是说,要把其中的风险控制好;要让尝试性行动的效果尽可能及时而充分地显示,以便当事人及时进行评价和修正,并把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这就是通常所谓的“良性互动”的含义。资本主义世界为什么会成功地吸收社会主义的经验呢?原因就在于,他们所进行的吸收和尝试都是局部的、有控制的和小规模的,从而以很小的代价发展了当事人的知识,最终使得社会运行在稳定而持续进步的轨道上。

从上述视角来看,政府及其行动的规模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因此,在现代社会中,可能有必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地限定政府的规模,或者限定其开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没有算法的视角,我们就不可能合乎逻辑地来到这个结论。所以,在第四篇中,我们将明确地提出和支持“比例管理”这一理念(参阅8.2.7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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