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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的协调发展与环境保护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来说,就是谋求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维持新的平衡,制衡出现的环境恶化和环境污染,控制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

低碳经济的协调发展与环境保护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

长期以来的无序开发已严重透支人类的生存环境,人类的发展面临资源瓶颈和环境容量的严重制约。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发表了一部名为《寂静的春天》的环境科普著作,该著作描绘了一幅由农药污染所引起的可怕景象,惊呼人们将会失去“阳光明媚的春天”,同时阐述了自工业革命以来所发生的重大公害事件,首次将环境污染这一严肃问题摆在世人面前,这在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关于人类发展观念的争论。1972年,美国两名著名学者巴巴拉·沃德和雷内·杜博斯的著作《只有一个地球》问世,让人类开始思考使用可持续发展的方式来处理人与环境的关系。同年,国际著名学术团体“罗马俱乐部”发表了一篇题为《增长的极限》的报告,该报告通过数学模型预言:在未来一个世纪里,人口和经济需求的增长将导致地球资源耗竭、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该报告认为要防止世界大系统崩溃则必须放慢经济增长及停止人口膨胀。这篇报告发出的警告启发了后来者。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该宣言指出环境问题主要是发展不足的问题,提出不仅发达国家要对环境资源问题负责,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也要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因为任何国家的发展都伴随着资源的减少,尤其是工业化生产加剧了环境的恶化程度。这是联合国组织首次把环境问题与发展联系起来,第一次明确提出发展中国家要致力于环境保护。1980年,世界自然保护同盟和全球多个国家的政府专家联合制定了《世界自然保护大纲》,提出应该把资源保护和人类发展结合起来考虑,第一次较明确地表述了既要发展又要保护的思想。该大纲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强调不能将“可持续发展”与“持续增长”“持续利用”概念混为一谈,可持续发展是强调发展中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这是“可持续发展”一词最早出现在国际文件中。1983年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1987年受联合国委托,以挪威前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为首的WCED成员们,把经过4年研究和充分论证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Our Common Future)提交联合国大会,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概念和模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社会对环境的冲击力大大增强,全球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开始作为一个重大的科学技术问题由一些科学家提出。“环境问题”的提出,人们首先根据传统理论研究治理方法和技术,同时人们进一步体会到,仅靠科技手段,以工业文明方式作为定式去修补环境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必须在各个层次上去调控人类社会的行为和支配人类社会行为的、打着工业文明烙印的思想和观念。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发展观悄然兴起,并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以其崭新的价值观和光明的发展前景,被正式列入国际社会议程。[1]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会议是官方对可持续发展讨论的一个高峰,大会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其中《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确定了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在承认发展中国家拥有发展权利的同时,制定了环境与发展相结合的方针;而《21世纪议程》则为各国领导人提供了下一世纪在环境问题上的战略行动。1994年,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通过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确定了未来20年世界人口发展的战略目标,该《纲领》指出,随着国际和区域紧张关系的减少,使得采取适当社会经济政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调动人力和财政资源解决全球问题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机会。该《纲领》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人口、持续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会议所确定的国际人口和发展综合战略已经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什么是可持续发展?按照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的表述,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不构成危害的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谋求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维持新的平衡,制衡出现的环境恶化和环境污染,控制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2]该定义包含了可持续发展的公平性原则、持续性原则、共同性原则。该定义强调了两个基本观点,一是人类要发展,尤其是穷人要发展;二是发展有限度,不能危及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这一表述实际上已进一步成为一种国际通行的对可持续发展概念的解释,既实现经济发展的目标,又实现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和谐,使子孙后代安居乐业。

在此基础上,《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将这一概念进一步阐述为:“人类应享有以与自然相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的权利并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与环境方面的需要,求取发展的权利必须实现。”它强调了四个原则:第一,公平性原则。这里指的公平包括代际公平、代内公平、资源利用和发展机会的公平等方面。实现“代际公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使自然资源的拥有量相对稳定在某一水平上;“代内公平”指当代人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人类在享有地球资源的权利上是人人平等的。第二,协调性原则。即要求人们根据生态系统持续性的条件和限制因子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对资源的要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第三,质量原则。可持续发展更强调经济发展的质,要以尽可能低的资源代价去达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目的,还要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第四,发展原则。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必须通过发展来提高当代人的福利水平,必须具有长远的发展眼光。

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21世纪议程》的要求,1992年7月,中国政府决定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牵头,组织52个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编制《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以下简称《中国21世纪议程》)。1994年3月25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议程》对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做了以下六点描述:第一,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这是正确认识和理解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第二,可持续发展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系统,其目标是实现社会发展系统的可持续性,实现当前发展、未来发展以及当代人利益、后代人利益的均衡协调发展。第三,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第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这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第五,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和行动规范,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第六,可持续发展必须重视能力建设,要从国家战略的层面上整体把握。《中国21世纪议程》认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主要是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不断改善发展质量,提倡适度消费和清洁生产,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基础,建立“低消耗、高收益、低污染、高效益”的良性循环发展模式。[3]我国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把可持续发展作为跨世纪的战略任务,同时,可持续发展也已成为人类迈向21世纪的行动纲领。

随着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和实践的提高,关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也日益深入,目前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可持续发展模式与评价指标体系

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要建设和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核心是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和教育。从思想实质上看,持续发展包括三方面的含义,即人类与自然界共同进化的思想、世代伦理思想和效率与公平目标思想。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恢复经济增长,改善增长质量,满足人类基本需求,确保稳定的人口水平,保护和加强资源基础,改善技术方向,在决策中协调经济与生态关系。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摒弃了过去过于强调环保和过于强调经济增长的偏激思想,主张“既要生存、又要发展”,这一点对于发展中国家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人类可持续发展研究领域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研究,其发展源于1992年的世界与环境发展大会。20世纪9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研究的热点已经从可持续发展的定义转向可持续发展的评价,特别是指标体系的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是可持续发展评价的关键,它的建立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十分重要。20多年来,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研究已经出现了从理论探讨走向了实际应用的趋势。《21世纪议程》把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指标和促进全球使用可持续发展指标作为可持续发展研究的主要任务之一,指出:“必须制定出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以便为各级决策提供坚实的基础,并促进一体化环境与发展体系能自我调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994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的国际会议着重鼓励世界各国为制定评价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做出自己的贡献。评价指标体系是将资源核算、环境核算与国民经济核算相关联进行研究,从而克服传统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的缺陷,建立可持续发展目标导向的“资源—环境—经济”一体化管理体制。目前主要的方法是建立反映资源、环境和经济之间关系的独立账户体系,将其作为核心账户的“卫星账户”体系,间接地将环境资源因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20世纪80年代中期,联合国就推出了“环境—经济”一体化核算体系(SEEA)及新SNA框架体系。截至目前,各国际组织、各国家、各区域,甚至各城市均根据自身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在国际组织制定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层面,199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依据《21世纪议程》构建了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建立了包含有134个指标的“驱动力—状态—响应”的框架(DSR),该框架突出了环境受到的压力和环境退化之间的因果关系。但由于该指标体系框架存在着缺陷,2001年,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重新设计了一个由58个指标构成的,包括15个主题和38个子题的最终框架,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计划的目的和目标提供了一个健全的启动平台。1995年9月,世界银行公布了其独立设计出的一套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该体系认为,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产生和维持所持有财富的过程。这一体系在确定国家发展战略时,用财富作为出发点,使财富的概念超越了货币投资范畴,有史以来第一次以三维的方式展示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真正财富。该体系综合了4组要素:自然资本、社会资产、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用于判断各国或地区的实际财富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随时间的动态变化。该指标体系虽然有其合理性和全面性,但这一体系在衡量国家财富净值随时间变化的同时,忽略了不同国家、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文化背景,对相应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没有进行表达。其虽然注重对时间过程动态变化的衡量,但地理空间的不均衡性没有得到体现。

在国家制定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层面,不同国家构建指标体系方面的关注重点不同,也由此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国家尺度上的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德国和芬兰等国把构建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重点主要放在项目上。

德国通过1996—2000年的CSD试验项目(UN-CSD可持续发展指标的试验阶段)、2000年联邦环境局和联邦环境部启动的UFOPLAN研究项目以及后来的NAPSIR因果链(Needs-Activities-Pressures-State-Impact-Response)项目研究,全面推动而且也进一步深化了德国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研究,把可持续发展指标和项目紧密地结合起来,有的放矢地进行指标的选取和指标体系的构建。2001年德国开始了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即“德国展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确定了未来的优先发展领域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措施,指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部分应该是一个透明且有序的监测系统,同时还是一个评价阶段目标执行状况和实现程度的系统。为确定德国在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处于何等位置,德国构建了自己的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强调可持续发展指标必须与具体目标和任务联系起来,即具体目标一旦确定,指标就是有用和切实可行的。

芬兰为了承担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指标工作项目建立的指标测试工作,于1996年开始了可持续发展指标的研究,1998年芬兰建立了国家可持续发展指标。1998年6月芬兰公布了政府可持续发展项目作为“国家促进生态可持续性评估原则”,定义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行动准绳及芬兰在国际合作中的定位等。芬兰政策框架和指标选择显示出了芬兰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和联合国方法上的密切联系,但同时也说明联合国指标不完全适用于衡量芬兰国家可持续发展现状,芬兰政府需要确立更适合芬兰条件的指标。2003年经过修改后,芬兰可持续发展指标被分为19个主题或者说代表可持续发展3个方面(即生态、经济和社会文化)的横向问题。当然,主题和指标的选择也可由可持续发展政府项目、单个部门和国家研究所的类似项目和环境保护目标指导。

英国对可持续发展指标的构建则主要集中在社会层面。1999年5月英国政府出版了《更好的生活质量:英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认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就是保证当代和后代的每一个人具有更好的生活质量。在英国,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同时达到4个目标:社会进步、有效的环境保护、资源分类使用、经济高速持续发展。为此,英国建立叫作“生活质量评估”的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这个指标体系直接与英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联系起来。其主要方法特征是指标和政策之间紧密的联系以及将目标定量化。高水平的政策约束强调指标作为监督政策实施的工具作用。英国可持续发展指标是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而设置,可以帮助确定关键问题并刻画总体趋势,完成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交给的任务,促使公众考虑其行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瑞典则从效率和公平及关注对后代发展等角度出发构建本国的指标体系。2001年瑞典统计局为瑞典环境部汇编了瑞典第一套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瑞典选择了效率、公平和参与、适应性、价值和给后代的资源4个主题来组织他们的30个主要指标。选取指标的标准非常实际,强调一个指标应该具有相应的信息,并与某种形式的可持续性相关;数据应该容易从官方统计数据库中得到,而且应该是长期的年度数据;在社会、经济和环境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平衡;指标的总数应该尽量控制,最好是30个左右;报告的主要对象是政治家和公务员,他们需要简练的和内容集中的报告,而不是探究其深度的研究。

丹麦的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主要根据丹麦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级战略“共享未来——平衡发展”中的目标和行动而确定,同时还基于公众关于可持续发展争论的观点与建议。2002年丹麦出版了第一部可持续发展指标报告,报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概括性指标体系描述了与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目标相一致的发展和成果,由14个指标组成,数据每年都在更新;详细具体的指标体系反映了每个行动领域的相关内容,描述了一些与战略目标和行动相关的发展及其成果,数据同样每年都在更新。从此,丹麦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建立起了适合自己的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坚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我国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开始了有关指标体系的讨论和一些初步的研究,后来对指标体系的研究逐步向大范围、大区域和全面而综合方向发展。1996年6月,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科委在《关于进一步推动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的意见》中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并在本地区、本部门试行”。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为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立足于各自的部门特点和发展阶段提出了指标体系。

代表性的研究或个案有:(1)叶文虎、栾胜基研究探讨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概念、指标体系的概念、指标体系的建立原则及框架建议,提出了全球、国家(或地区)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框架图。(2)张世秋指出可以用4个指标来衡量发展的可持续性:污染排放和环境排放是否超过了环境的承载力、对可更新资源的利用是否超过了它的可再生速率、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是否超过了其他资本形式对它的替代速率、可持续收入是否增加了。他同时指出,要使这些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性,还需做出许多努力和探索。(3)谢洪礼等人提出了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评判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4层组成,第1层是总目标层;第2层是影响可持续发展的6大领域——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及科技;第3层是6大领域中影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方面;第4层是具体指标,分别设置了描述性指标体系和评价性指标体系。该体系子系统与指标中出现了一定的重复和交叉,还需进一步的提炼和创新。(4)牛文元等人应用系统理论和方法构建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由总体层、系统层、状态层、变量层和要素层5个层次组成。总体层代表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体态势和总体效果。系统层分为生存支持系统、发展支持系统、环境支持系统、社会支持系统和智力支持系统:生存支持系统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发展支持系统是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条件;环境支持系统是可持续发展的限制条件;社会支持系统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条件;智力支持系统是可持续发展的持续条件。状态层是在5大系统内能够代表各系统行为的关系结构。变量层从本质上反映状态的行为、关系、变化等的原因和动力。要素层是具体指标或指标群。该指标体系在世界可持续发展领域中仍属于研究级别的体系,特别是作为精粹的5大支持系统的划分,现已逐渐被国际同行认可。(5)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从人类需求、自愿利用、经济和社会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衡量的60项指标。(6)对于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张林泉等人提出了从发展水平、经济基础、发展能力和满意程度4个方面来设立可持续发展的度,下设45项指标,基于模糊集理论对单项指标进行评价,并用算术平均与几何平均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综合评价。(7)针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研究,高林等人用社会(人口)、经济和环境3大类指标,构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曹风中提出了以真实储蓄率、多元综合指标、复合价值和可持续发展度对城市可持续发展进行判定的概念和模型。(8)中国科学院制定了主要针对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应用和发展的《中国区域发展报告》和《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4]

在各区域制定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层面。云南省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框架考虑到了层次性和地域性,将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设计为省(18项指标)、地级市(18项指标)、县(16项指标)3级3类指标体系,因此在现有的国内外众多的指标体系当中其兼容性最强,体现了人类建立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目的,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海南省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具有明确的层次结构,不按传统的范畴即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等来划分第1层次,而是将发展潜力、发展潜力变化水平、发展效益、发展活力、发展水平共5类作为第1层次;第2层次再按影响发展的因素即人、自然资源、环境进行划分;第3层次为具体的38个指标。因此,海南省的指标体系到最后一个层次还存在大量难以量化的描述性指标或等级性指标,未用进一步的模型进行综合评价,各层次指标权重不明,只对第1层次进行了分类分析。所以,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较弱。山东省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具有明确的层次结构,第1层次为经济增长、社会进步、资源环境支持和可持续发展能力4大类;第2层次包括了15个方面,绝大部分指标用指数形式表示;第3层次为89个基础指标,其中85个指标是量化指标,其余4个指标是描述性指标。因此,该指标体系基本都是直接量化并可测度的指标,而且山东省的指标体系不仅明确了层次,而且使用了层次分析法,建立了判断矩阵,计算了各指标的权重,所以比较容易进行综合评价。云南省山地民族行政村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共有19项指标,该指标体系从云南山地民族社区环境容量小、资源承载力弱的特点出发,围绕社区贫困与发展这个中心问题而展开,而且重在发展。以上内容体现出了指标和国家政策结合的紧迫性、必要性和指标要最大限度地体现发展的阶段性(避免指标的滞后和过于超前)以及指标不仅要体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限制因子,还应同时体现出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潜力所在等原则,因此该指标体系可应用于云南山区民族行政村可持续发展评价。

在城市制定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层面。欧洲可持续性城镇宪章中出现的政策组成了建立指标的基本框架,一项指标可以作为每一项政策主题的先验。欧洲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由16个指标构成,强调指标应该能反映发展的关键问题;应有助于进行发展进程的比较、评价和预测,应该有助于城市的建设和协调发展,使各个层次的决策能够促进地方的信息公开、权力机构的民主;还应该有利于城市变得更加透明而健康;还应有象征性的作用,应该包括所有的有利于促进不同部门及其领域可持续发展的协同进步;由于不断革新,建立的指标也将因为存在一个永远创新的氛围而不断完善。因为与政策结合紧密,所以该指标体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现实性。

新西兰玛努卡市围绕着归属感、安全的社区、建筑环境的质量、健康的社区、当地经济增长、教育和就业、健康的环境7个方面(目的)来选择指标,强调指标的选取能够被社区和委员会选举的成员接受,与玛努卡市的关键问题相关,与国际指标相联系,在更大的社区范围内透明决策,收取数据的费用最小化,能衡量和再现变化,能与政府管理、经济、社会和环境要素联系起来,能预测趋势和评价现状。因此,指标体系可操作性强,容易被公众所理解和接受。

美国西雅图市的社区负责人通过创建“可持续的西雅图”研究项目,并使其成为一个致力于促进地区长期健康发展的非营利性组织和市民志愿者网络,建立起了西雅图可持续发展社区指标体系,对于指标体系中从未量度的指标,给出一个本底值。把经济、环境、文化及社会发展有效地结合起来,确定了测度西雅图可持续发展的由32个具体指标构成的10个专题的指标。强调指标的选取能够反映文化、经济、生态环境长期健康的发展趋势;可以用统计方法进行衡量,容易获得过去10~20年的数据;对地方媒体有吸引力;普通民众容易理解。因此,该指标体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容易很快被公众所理解和接受。

南京市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是一个由目标层、准则层、领域层和要素层组成的,包括了30个具体指标的层次体系。指标的选取强调客观科学性、系统整体性、可操作性和动态性,采用层次分析法,把客观判断与主观推理、定性描述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因此该指标体系兼容性大,可操作性强。

哈尔滨市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由4个层次、4个指标要素和27个具体指标组成,强调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反映的是“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复合系统内4大子系统的发展水平与现状,以及4大子系统间的协调状况。强调指标体系的建立要能反映出经济发展的质量、规模和社会系统运行现状,要高度重视主要资源类型的开发利用程度以及现有资源丰富程度,反映出环境特别是资源生态环境容量和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该指标体系能较为客观地反映出区域发展的阶段性和系统各组分间的协调性。

2.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到20世纪60年代末,随着人类活动对环境影响的深度和广度扩大,各种环境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人类逐渐认识到环境问题的实质在于:人类索取资源的速度超过了资源及其替代品的再生速度,人类向环境排放废弃物的速度超过了环境的自净速度。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之一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协调,于是,环境稀缺论应运而生,认为环境是一种稀缺资源,那么就存在一个如何合理、持续利用环境的问题。因此,对环境稀缺性的认识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发展的基本前提。20世纪70年代以后,环境经济学家提出了“外部不经济内在化”的观点,并提出利用价格机制、税收、信贷、赔偿等经济杠杆,以使社会损失继任私人厂商的生产成本,把外部因素内在化,使环境资源得到保护。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华西里·里昂惕夫根据这一理论利用投入产出法,进行了把“外部性”纳入常规的国民经济投入产出中的探索。

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类又进行了大量的环境价值论研究及价值评估,环境资源价值论的逐步完善标志着环境经济学的成熟。环境经济学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除了将环境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中以外,还有在微观层次上的建设项目的持续发展的费用效益分析,中观层次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调整和宏观层次的政策研究。国家原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坤民认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想应该包括以下5个方面:(1)不否定经济增长,但需要重新审视如何实现经济增长,包括使用能源和原料的方式,同时,由于环境问题是产生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也应解决于经济发展过程之中,还要研究解决经济上的扭曲与误区;(2)以自然资产为基础,同承载能力相协调,包括使资源的消耗速度低于其再生速率,提倡清洁生产及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3)发动群众参与,建立真正的全球伙伴关系;(4)自然环境的价值应体现在对于经济的支撑和服务价值上,也应体现在对生命支持系统的存在价值上,产品价格应当完整反映以下三部分:资源开采获取成本、环境净化和损害成本、后代人成本;(5)以适宜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为条件,强调综合决策与参与。

3.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在经济学领域,主流经济学与非主流经济学都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过研究。主流经济学中的新古典经济学认为资本、资源和人力资本三者之间存在着可替代性,因此生态环境的破坏不会损害人类未来的福利,新古典增长理论的代表人物索洛(R.Solow)的增长模型认为,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环境、资源等不再构成对经济增长的约束。西蒙·库兹涅茨甚至认为经济增长不可能受到自然资源绝对缺乏的阻碍,生态环境问题是外部性的,是市场机制的故障,不能用市场方式来解决。非主流经济学中的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资源经济学、产权经济学都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进行过研究。生态经济学家Pearce和Barbier提出了自然资本(Kn)的概念,并且认为自然资本与人造资本(Km)之间存在着不可替代性,可持续发展就是在对自然资本中某些关键要素以实物量的形式加以保护和约束的条件下,使总资本价值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持不变。

环境经济学起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它从理性、最优化、均衡等基本假定出发,构筑环境资源的供求曲线和均衡价格,以福利经济学的外部性作为分析的理论工具,并把宏观经济理论引入环境问题的研究”,在总量关系上研究绿色GNP和绿色国民账户体系等;资源经济学则从资源的稀缺性出发,来研究资源的定价、租赁等问题,从而求得资源的永续利用;产权经济学则以产权界定为分析工具,主张通过产权界定来研究公地悲剧等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

经济学的各个流派虽然从不同角度研究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并都围绕经济的可持续性来进行研究,却没有体现出发展的目标,使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研究缺乏统一的理论基础。由于缺乏统一的理论基础,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研究缺乏统一性和整体性,普遍存在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理论基础,可持续发展对未来实施的风险难以预期,“在实施可持续发展上存在着一种不确定性”;由于可持续发展本身缺乏统一的理论基础,这些风险难以有效预期,由此造成可持续发展在理论与实践上存在严重的反差。因此,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研究急需建立一个统一的理论基础,并统一在发展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之下,抓住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和基本问题,提高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层次,从新的角度来寻找更为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实施途径。

可持续发展则是基于经济利益的“零和博弈”,其核心思想是要把经济发展的负面效应和代价降低到最低程度,既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因此,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提出并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消除经济发展成本,只能将经济发展成本降低到一定的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一方面,生态系统自身能得到恢复;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的收益大于经济发展的成本,符合成本—收益法则。因此,经济发展成本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问题,经济发展成本的最小化是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从这一理论基础出发,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治理环境污染,进行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地利用资源,控制人口的过分膨胀,从而使经济发展对环境损害所形成的经济发展成本达到最小状态。[5]

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活动的生态环境成本问题,二是作为基础产业的农业协调生产优化问题。在经济活动的外部效果即社会成本方面,可持续发展理论把它从过去的宏观和微观分别考虑,转向宏微观结合。宏观上,以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System of Integrated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Accounting,SEEA)作为环境经济一体化的指标,该体系主要用于在考虑环境因素的影响条件下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微观上,是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微观核算,利用有效的监测机制和价格机制,使微观生产单位对外部效果承担经济责任。罗纳德·科斯从“产权界定”入手,探讨了外部性的治理,认为只有当交易成本足够小,并且收入影响忽略不计时,通过私人谈判和产权的适当界定将会有效地治理环境污染之类的外部性,经济学上把通过“产权界定”来治理外部性的办法称为科斯手段。在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实质是谋求农业生态系统中各要素及其相关各系统之间、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有序化与整体性持续运作,其核心是保持农业系统的良性循环和生产力的可持续性。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来看,现代农业的发展应当实现生态可持续、生产可持续、经济可持续和社会发展可持续;是一种保持环境不退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能生存下去以及被社会所接受的发展模式;是在尽可能满足粮食需求的前提下,能促进农业经济效益的持续稳定提高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和提高农村居民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并保证农业生产系统的协调与平衡以及与社会经济文化水平、资源生态环境基础相适应的高效持续发展的农业。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包含4个方面:

(1)耕作方式与种植制度要与环境相适应;

(2)利用生态位共享的原理进行生产;

(3)利用共生、共克的补偿原理,降低成本,减轻污染,节省农业资源;

(4)利用物质与能量在农业生态系统中多途径多层次的转化,可以重新建立最优的食物链或食物网制度。

4.社会与可持续发展

社会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在由于不可持续的生产、消费和旧的国际秩序引起的全球问题日益恶化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社会发展理论。它主张在维护自然界所提供的资源和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经济文化价值观念的综合协调发展。它是一种面向人类未来、维护人类健康持久发展的新发展观。要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寻求新的发展战略。社会可持续发展概念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达国家的一些文章和报告中。1989年5月,第十五届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通过的《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正式提出社会可持续发展理论。此后,这一概念便以极大的频率出现在各国及国际社会关于社会发展的文件和报告中,而成为当代世界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西方国家具有多重含义,主要观点有:社会可持续发展是考虑生态代价的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为将来保护自然资源的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必须把经济发展、生态发展、社会发展综合起来的发展。发展中国家使用持续发展,用来指连续若干年的发展。总之,社会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表明人类对自身长久发展的关注,是着眼于未来,立足于现实的发展。概括地说,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以维持地球经济和生态潜力,维护自然界所提供的资源和环境为基础的社会经济、文化、价值观念等的协调发展。

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21世纪世界各国社会发展的共同战略,它的实现必须在以社会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社会、生态、经济、文化道德的协调发展为目标的基础上,探寻建立可持续发展社会的战略途径。对人口资源的正确估计是可持续发展战略考虑的前提之一。在这方面,应考虑以下6个问题:

(1)人口的绝对数量与粮食问题;

(2)人口老化及养老保障问题;

(3)城市化带来的农业人口过剩问题;

(4)妇女问题和社会分工问题;

(5)人口素质、教育和社会结构的完善问题;

(6)人口信息的开发与利用及家庭结构问题。

另外灾害防治和环境法制的研究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

5.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区域可持续发展是国家乃至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比区域更小的地域生产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区域社会经济活动环境的相对稳定性和独立性,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和实际调控过程便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际意义。[6]关于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有很多,吕鸣伦和刘卫国(1998)将区域可持续发展定义为:特定的区域在对人类有意义的时间跨度内,不以破坏本区域或其他区域现实的或将来的满足公众需求的能力的发展过程。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就是经济增长点。增长点也叫增长极,是指某些特定的产业部门或地区在经济增长中起着特殊重要的作用和占据支撑区域的作用。第一,其规模应相对地大,才能产生充分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第二,应当是增长最快的产业和地区;第三,应同其他产业部门之间具有高强度的投入产出关系,能够使增长效应被传递分散;第四,它应是创新的“朝阳式”产业或企业。新经济增长点的作用已被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所证实。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发展理论是当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基础,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但此时的发展不是单纯的经济发展,而是要提高生产力水平,是社会的整体发展。

(2)区域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是城市、城乡、省域乃至国际指定发展战略首要问题,区域的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是推动整个世界发展的前提。(www.xing528.com)

(3)技术创新和技术支撑体系的建立是目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内容,应大力发展有关技术及监测手段。

(4)科教效益的作用逐步在社会进步和发展中显露出来,最终形成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科教效益的统一。

(5)微观单元企业的运行机制和内部要素结构正在逐渐向可持续发展方向靠拢。

可持续发展理论主要研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战略理论。由于地球上总体的自然资源(不可再生资源)相对于人类经济发展的需求增长是极为有限的,所以,现在各国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都是尖锐的。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当考虑两个方面:一是效率问题,即研究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内在运行机制,提出如何才能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以及它们之间协调发展的衡量标准与方法;二是公平问题,即研究在各个经济主体之间如何合理分担环境成本和如何合理分享环境效益问题。

从上述研究重点中可以看出,规模循环经济的实践和发展是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有效途径。一方面,规模循环经济通过“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经济运行方式和规模经济效应有效地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其清洁生产也有效地减少了废弃物的污染问题,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做到了保护环境;另一方面,在规模循环经济的运行方式下,由于规模集成效益的存在,经济主体需要共同承担的环境成本远远低于其产生的环境效益,所以各主体之间能够公平、公正地解决环境成本的分摊和环境效益的共享问题。

(二)生态经济理论

20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科学家麦肯齐首次运用生态学概念对人类群落和社会进行了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口爆炸、粮食不足、环境污染、生态退化、资源短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开始敲响工业文明的警钟,不仅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而且制约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20世纪中期,人们开始对经典经济增长方式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反思与批判,并意识到只有将生态学和经济学有机结合,才能科学揭示自然和社会之间的本质联系和规律。在这种背景下,生态经济学应运而生。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所写的《寂静的春天》一书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它的问世客观上催化了公众环境意识的快速形成,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和生态学家试图重新考量传统经济学的局限性。[7]

“生态经济学”的概念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Kenneth Boulding)于1968年在他的重要论文《一门科学——生态经济学》中提出。在文中,鲍尔丁对利用市场机制控制人口和调节消费品的分配、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污染以及用国民生产总值衡量人类福利的缺陷等做了有创见性的论述。[8]在反思传统经济学的基础上,作者明确阐述了生态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进而首次提出了“生态经济协调理论”。经济系统的运行机制是“增长型”的,而生态系统的运行是“稳定型”的,因此,在生态经济系统中,不断增长的经济系统对自然资源需求的无止境性与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的资源供应的有限性之间就产生了矛盾,而且在今天人类经济活动的范围和强度逐渐加大的情况下,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也在逐渐加剧。在此基础上,鲍尔丁阐述了“生态经济协调”理论,指出现代经济社会系统是建立在自然生态系统的基础上的巨大开放系统,以人类经济活动为中心的社会经济运动都在大自然的生物圈中进行。一方面,任何经济社会活动都要有作为主体的人和作为客体的环境,这两者都是以生态系统运行与发展作为基础和前提条件的;同时,任何生产都需要来自生态系统的物质和来自太阳的能量。另一方面,在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矛盾中,人类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因此人类只有积极促进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人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肯尼斯·鲍尔丁的理论思想标志着生态经济学正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9]

1972年6月5日第一次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召开,由美国经济学家芭芭拉·沃德、生物学家勒内·杜博斯合著的《只有一个地球——对一个小行星的关怀和维护》一书受到与会者广泛关注,成为当时生态经济学领域最有开创性的文献之一。1973年英国经济学家舒马赫提出小型化经济发展理论,主张大规模生产是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引起的,它促进了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从而造成不可再生资源的严重短缺,同时还加剧了人和自然的矛盾。Herman Daly在1974年曾提出稳态经济的思想,其中已经具有生态经济的含义,他的表述是:稳态经济就是稳定的物质财富(人造物)和稳定的人口,每一种都保持同样的选择,需要低的通量水平,即低的出生率等于低的死亡率,低的物质生产率等于低的折旧率,以使人民长寿和物质存量保持高水平。通量可以看作维持存量的成本,以低熵物质的开采投入端开始到等量的高熵废物(污染物)产出端结束。通量是维持人口和人造物的不可逆成本,相对于所选择的维持成本应最小化。1974年,美国著名生态经济学家莱斯特·R.布朗出版了一系列《环境警示丛书》,掀起了全球环境运动的高潮。1976年日本学者坡本藤良撰写的《生态经济学》成为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经济学”命名的著作。这一时期还涌现出不少“乐观派”生态经济学成果,譬如法国学者加博的《跨越浪费的时代》,美国学者埃里克·爱克霍姆的《回到现实——环境与人类需要》,美国未来学家卡恩的《目前和未来的经济——令人兴奋的1978—2000年》和《即将到来的繁荣》,以及朱利安·西蒙的《最后的资源》等。[10]

20世纪80年代,生态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科学开始备受世人瞩目。1984年美国学者爱迪·布朗·韦丝发表《行星托管:自然保护与代际公平》一文,首次提出代际公平理论和“行星托管”的理论主张,认为人类的上一代、这一代和下一代共同掌管地球这颗行星上的资源,而我们作为这一代的人,受上一代的委托为下一代掌管地球,同时我们也是受益者,有使用和受益于地球的权利。

20世纪80年代生态经济学研究的另一个显著成就是生态经济学家初步成功地根据能量系统理论利用能量单位诠释了自然环境资源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间的本质关系,其中影响最大的成果是美国著名生态经济学家奥德姆(Odum H.T.)的理论思想。经过长期研究,整合系统生态、能量生态和生态经济原理,奥德姆于1987年首次阐述了“能值”理论以及太阳能值转换率等一系列概念,论述了能值与能质、能量等级、信息、资源财富等的关系,继而基于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特征以及热力学定律,又提出了以能量为核心的生态经济系统能值分析方法,终于在1996年出版了世界第一部能值专著Environmental Accounting: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cision Making。奥德姆的能值理论以及能值分析方法为生态经济学这一阶段的研究提供了很重要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11]

2001年11月美国布朗教授在《生态经济——有利于地球的经济构想》一书中提出经济系统是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的观点,这一思想在生态经济学界掀起轩然大波,给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2003年布朗撰写的《B模式:拯救地球延续文明》一书问世,这一研究成果尽管带有一定悲观色彩,但对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仍有较强的警示作用和积极意义。

(三)清洁生产理论

清洁生产是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清洁生产的实现手段是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和先进的管理。清洁生产不仅致力于减少污染,同时也致力于提高效益;不仅涉及生产领域,也涉及整个管理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清洁生产也可称为清洁管理。

清洁生产起源于1960年的美国化学行业的污染预防审计。而“清洁生产”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1976年,欧共体在巴黎举行了“无废工艺和无废生产国际研讨会”,会上提出“消除造成污染的根源”的思想;1979年4月欧共体理事会宣布推行清洁生产政策;1984年、1985年、1987年欧共体环境事务委员会三次拨款支持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工程。自1989年联合国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推行清洁生产以来,全球先后有8个国家建立了清洁生产中心,推动着各国清洁生产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1989年5月联合国环境署工业与环境规划活动中心(UNEP IE/PAC)根据UNEP理事会会议的决议,制定了《清洁生产计划》,在全球范围内推进清洁生产。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了《21世纪议程》,号召工业提高能效,开展清洁技术,更新替代对环境有害的产品和原料,推动实现工业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亦积极响应,于1994年提出了《中国21世纪议程》,将清洁生产列为“重点项目”之一。

自1990年以来,联合国环境署已先后在坎特伯雷、巴黎、华沙、牛津、汉城(现首尔)、蒙特利尔等地举办了六次国际清洁生产高级研讨会。在1998年10月韩国汉城第五次国际清洁生产高级研讨会上,出台了《国际清洁生产宣言》,包括13个国家的部长及其他高级代表和9位公司领导人在内的64位签署者共同签署了该宣言,参加这次会议还有各大国际机构、商会、学术机构和专业协会等组织的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宣言》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中关键决策者对清洁生产战略的理解及该战略在他们中间的形象,它也将激励对清洁生产咨询服务的更广泛的需求。《国际清洁生产宣言》是对作为一种环境管理战略的清洁生产公开的承诺。

20世纪90年代初,经济合作和开发组织(OECD)在许多国家采取不同措施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例如在原联邦德国,将70%投资用于清洁工艺的工厂可以申请减税;在英国,税收优惠政策是导致风力发电增长的重要原因。自1995年以来,经合组织国家的政府开始把它们的环境战略针对产品而不是工艺,以此为出发点,引进生命周期分析,以确定在产品寿命周期(包括制造、运输、使用和处置)中的哪一个阶段有可能削减或替代原材料投入,并可以最低费用消除污染物和废物。这一战略刺激和引导生产商和制造商以及政府政策制定者去寻找更富有想象力的途径来实现清洁生产和产品。进入21世纪后,发达国家清洁生产政策有两个重要的倾向:一是着眼点从清洁生产技术逐渐转向清洁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二是从大型企业在获得财政支持和其他种类对工业的支持方面拥有优先权转变为更重视扶持中小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包括提供财政补贴、项目支持、技术服务和信息等措施。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清洁生产定义为:将综合性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对环境和人类身体健康的危害。清洁生产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清洁的能源及原材料、清洁的生产过程和清洁的产品。一是要求生产者使用清洁的能源,如对常规能源清洁利用、使用沼气等再生资源、研发节能技术、开发使用新能源(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二是要求生产者选用节约资源、少废、无废工艺和高效且易于操作的生产设备,最大限度地实现物料的内部循环利用;在生产过程中,优先选用低毒或无毒无害的原材料,减少有毒有害原料的使用量;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性因素,如高温、高压、低温、低压、易燃、易爆、强噪声、强振动等。三是对产品应采用生态设计,以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废物的排放为基本原则;产品包装应追求简单而不是豪华浪费;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以及使用后不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产品使用后要易于回收和再循环使用;产品的设计和加工应使用标准尺寸,便于设备的维修和升级换代,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清洁生产自提出以来,便在国外得到了不少实践。1996年,欧盟委员会通过的“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IPPC)指令,要求将污染预防和污染控制综合起来考虑以减少对环境的总危害,通过建立协调一致的一体化工业污染防治系统,防治或减少企业向大气、水体和土壤中排放污染物。工业生态园区模式也是进行清洁生产的一种有效模式。丹麦的卡伦堡(Kalundborg)工业园区是一个工业生态园区,这个园区的企业,除了共享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也没其他过多的浪费。该工业生态园区的做法把清洁生产的含义推到最高层,即清洁生产不停留在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问题,而要谋求将工业系统纳入生物圈之中。这一做法已被视为清洁生产的趋势,美国、加拿大、荷兰、法国、日本等工业发达的国家普遍进行了生态工业园区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探索,越来越多发展中国家也开始进行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清洁生产、污染预防的主体终究是企业,美国特别注重通过加强政府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自愿清洁生产。美国国家环保局及其他联邦政府机构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指导性计划,支持企业基于自愿的多项污染预防项目,特别是引导和支持清洁技术的开发与扶持,它是美国政府各项污染预防计划的核心内容之一。此外,支持清洁生产技术产学研一体化、注重清洁生产技术的信息交流、发挥环保组织等民间力量的监督和献计献策作用也是许多国家推行清洁生产总结出来的好经验。

在世界范围内来看,国外在发展清洁生产时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着手:

(1)以经济政策推进清洁生产。经济手段在实现环境政策的目标时兼具灵活性、效果和效率,能够对进一步减少排污量和采用对环境无害的清洁工艺技术产生持续的压力并刺激创新,可弥补法律措施等直接行政控制手段的种种不足,从而有利于预防性环境政策的实现,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因此,目前从世界范围看,主张以经济手段促进清洁生产的呼声很高,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排污权交易、环境损害责任险等措施和手段备受重视。目前几乎所有国家在推行清洁生产项目时都施行了经济政策。

(2)以科技发展推动清洁生产。只有在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系统内以更广的角度将环境和技术因素集成起来才是通向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企业只有避免过分关注针对污染源的“边角技术”,强调真正的技术革新,才能实现清洁生产。以科技发展推动清洁生产的目的在于加强技术创新和传播,增强清洁生产项目实施和设计的创新强度。

荷兰的清洁生产实践活动为此提供了良好的例子。在这段时间里,荷兰政府起草了“第一环境状态”和国家环境政策计划,建立了优先废物总量的削减和管理协议。此外,在可持续技术的开发、清洁生产在服务和零售行业中的应用、清洁生产和生态设计技术工具的开发等方面展开了一系列探索性研究。[12]

(3)加强教育和宣传,促进社会广泛参与。信息的交流和获取是清洁生产得以成功实施的基本要素之一。利用互联网进行清洁生产信息的交换和传播已经为各级组织广泛采用。例如,中国—加拿大国际清洁生产合作项目将网站建设作为项目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强化信息交流硬件建设的同时,强调环境协商、加强民主参与对于清洁生产的推行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如公众参与环境决策、日本公害防止协定的制定、美国代替性纠纷处理制度在环境保护中的运用等都发挥了理想的效果。

(4)多途径推动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涉及环境和经济等诸多方面的特性决定了清洁生产在推进过程中的多途径性,目前,许多国家都采用了环境行政控制、环境经济手段、环境信息手段、环境刑事制裁、环境协商等多种对策并存推动清洁生产的机制,并且借助于市场推动不同政府部门进行协作,如英国实施的环境技术最佳行动项目以及澳大利亚实施的清洁生产和生态效率项目。

(5)加强世界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合作行动。到目前为止,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等国际组织的努力下世界范围的清洁生产合作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发表了《国际清洁生产宣言》、定期开展清洁生产高级国际研讨会、建立国家或地区清洁生产中心、举行圆桌会议、开展区域性的活动等。

在我国,清洁生产的实施已经历了三个阶段:1983—1992年是清洁生产理念的形成阶段,该阶段是我国对清洁生产的理论研究阶段,且将清洁生产作为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20世纪80年代清洁生产在我国的一些环保会议中有所体现。1992年5月,中国原国家环保总局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工业与环境办公室联合在我国组织了国际清洁生产研讨会第一次会议,在会上中国第一次发布了《中国清洁生产行动计划(草案)》。1993—2002年是应用实践阶段,该阶段将清洁生产确立为实现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完成了清洁生产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了促进清洁生产的政策,加大了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工艺改造,开展了清洁生产的示范试点工作。1993年10月,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会议。会议上,国务院、原国家经贸委及原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一致高度评价推行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确定了清洁生产在我国工业污染控制中的地位。1996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在进行大、中、小型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术改造过程中,要采用技术起点高、耗能少、污染排放小的清洁生产技术。1997年4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清洁生产纳入已有的环境管理政策体系中,以便更深入地促进清洁生产发展。[13]1999年5月,原国家经贸委发布了《关于实施清洁生产示范试点的通知》,选择北京、上海等10个城市和石化、冶金等5个行业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和试点。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致力于污染预防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清洁生产开始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在此期间,国家经贸委在全国10个城市的5个行业开展了清洁生产示范试点,原国家环保总局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开展了企业清洁生产试点,截至2001年底,全国试点工作已达700多家,为我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累了大量的经验。2003年至今,是全面依法推广清洁生产阶段。在此阶段,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继续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和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试点。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实施企业资源清洁生产行动、对“双超”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区域示范试点工作,在工业企业较集中的区域,建立了清洁生产示范园区,推动清洁生产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展开。工作中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带动作用,促进清洁生产在中小企业的全面实施。

(四)绿色经济理论

绿色经济这一概念由英国经济学家皮尔斯于1989年出版的《绿色经济蓝皮书》中首先提出。英国绿色经济研究所(GRI)是目前国际上唯一以“绿色经济学”为主题的研究机构。根据它的定义,绿色经济学是一种支持人类与自然和谐互动,并尝试同时满足双方需要的经济学方法。绿色经济理论包括一系列处理人与环境的内在相互关系的思想。绿色经济学家断言,所有经济决定的基础均应与生态系统有某种方式的联系,绿色经济是对正统的主流经济学的挑战,已逐渐被公认为是气候变化问题、信贷紧缩、贫困和生物多样性损失的最佳替代解决办法。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统计署)就开展了绿色财富、绿色增长、绿色GDP核算等相关研究,但没有形成相应的分析技术方法、建立相关的模拟和预测模型,以科学合理地界定绿色经济的概念和绿色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和潜力进行分析。2008年10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为应对金融危机,提出绿色经济和绿色新政倡议,试图通过加大绿色投资等手段催生世界新一次的产业革命,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又对世界经济中的资源配置系统性偏差进行修正。2008年12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召开了“绿色经济行动倡议”项目启动会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绿色新政”专家会议。200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家环境部长会议正式提出绿色经济倡议,认为绿色经济可以在解决金融危机、创造就业机会和保护环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随后,绿色经济得到了G20金融峰会的支持,并写入了G20金融峰会的联合声明。至此,绿色经济已经从学术研究层面走向国际和国家政策操作层面。

绿色经济作为一个较新的概念,尚未形成统一认可的内涵和外延。目前,学界多从两个角度界定绿色经济:第一种是从学术理论层面对绿色经济进行定义,考虑的大多是生态效率、资源效率、生态足迹、碳足迹等。从经济总量和成本角度看,资源消耗和环境消耗成本最小化的经济就是绿色经济。例如,从传统的GDP核算中扣除资源环境成本所得,就可以看作绿色经济的产出,也就是绿色GDP。第二种服务于实践操作层面,直接定义绿色经济的产业部门和领域。例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给出的绿色经济范畴主要包括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清洁技术、可再生能源、废物管理、生物多样性、绿色建筑和可持续交通等8个领域。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定义推理,这些部门的经济产出越大,说明经济体中绿色的成分也越高。

绿色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传统产业经济为基础、以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是产业经济为适应人类环保与健康需要而产生并表现出来的一种发展状态。北京工商大学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遂宁绿色经济研究院院长季铸教授是绿色经济系统理论的创建者和实践者之一,他认为:绿色经济是以效率、和谐、持续为发展目标,以生态农业、循环工业和持续服务产业为基本内容的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社会形态。绿色经济是一种全新的三位一体思想理论和发展体系,其中包括“效率、和谐、持续”三位一体的目标体系,“生态农业、循环工业、持续服务产业”三位一体的结构体系,“绿色经济、绿色新政、绿色社会”三位一体的发展体系。历史表明,绿色经济是人类社会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之后新的经济结构,是更加有效率、和谐、持续的增长方式,也是继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服务经济社会之后人类最高的社会形态,绿色经济、绿色新政、绿色社会是21世纪人类文明的全球共识和发展方向。毫无疑问,绿色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新的发展目标、新的经济结构和新的发展方式,新的人本自然的理念替代了以人为本的旧理念,新的效率、和谐、持续的发展目标替代了传统的单一增长目标,新的绿色经济结构替代传统的白色农业、黑色工业为主体的旧经济结构,新的效率、和谐、持续的增长方式替代了低效、冲突、不可持续的旧的增长方式,新的绿色经济、绿色新政、绿色社会也替代了传统社会。[14]目前,绿色经济正以其强大的逻辑力量推动全球经济转变,发达国家普遍转向了绿色经济,在传统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变中实现结构增长。

绿色经济发展是一个历史进程。英国经济学家皮尔斯在1989年出版的《绿色经济蓝皮书》中首次提出“绿色经济”。Jacobs与Postel等人在20世纪90年代所提出的绿色经济学中倡议在传统经济学三种生产基本要素,即劳动、土地及人造资本之外,必须再加入一项社会组织资本,并将其他三项成本的定义略作修正:人类资本被解释为强调“人力”的健康、智识、技艺及动机;将土地成本扩充成为生态资本或自然资本;人造资本保持不变或称制造资本。绿色经济特别提出的社会组织资本,指的是从地方小区、商业团体、工会乃至国家的法律、政治组织,到国际的环保条约(如《海洋法公约》)等。他们认为,这些社会组织不只是单纯的个人的总和,无论哪一种层级的组织,都会衍生出其个别的习惯、规范、情操、传统、程序、记忆与文化,从而培养出相异的效率、活力、动机及创造力,投身于人类福祉的创造。

2001年,中国生态经济学会会长刘思华在《绿色经济论》一书中界定了绿色经济概念:“绿色经济是可持续经济的实现形态和形象概括,它的本质是以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绿色经济既指具体的一个微观单位经济,又指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甚至是全球范围的经济。绿色经济与传统产业经济的区别在于:传统产业经济是以破坏生态平衡、大量消耗能源与资源、损害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是一种损耗式经济;绿色经济则是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合理保护资源与能源、有益于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是一种平衡式经济。[15]

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已在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为了有效应对金融危机、能源危机和气候变化,美国政府推出了通过发展绿色经济的方式来提升其国际竞争力的经济刺激计划。[16]其中关于绿色经济的最重要内容就是“绿色新政”。美国的绿色新政主要有两部分内容,分别是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以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在发展绿色能源方面,美国政府颁布了《绿色能源法案》。该法案包括可再生能源、CO2回收与储藏、低碳交通和智能电网四方面。在可再生能源方面,为促进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法案要求,在电力公司发电量中,风能、生物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必须要占一定的比例。在CO2的回收与储藏方面,该法案规定,政府应该在促进CO2回收与储藏技术广泛应用方面积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和行业标准。在低碳交通方面,该法案规定政府需要制定一个有关低碳交通运输燃料方面的标准,以促进先进的生物质燃料和其他清洁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在智能电网领域,该法案规定政府应加大力度促进智能电网的发展。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绿色能源法案》参照“美国气候行动伙伴”的相关条款,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规则。具体来讲,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缓解全球变暖效应方案、追加减排、碳抵消和碳市场的保障与监管。[17]芬兰在发展绿色经济方面也走在了世界甚至欧盟的前面,其绿色经济发展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在能源和气候政策方面,芬兰能源和气候政策是遵循欧盟的,但有些政策甚至已经超越了欧盟的相关标准。近年来,芬兰对可再生能源,特别是生物质能源的利用,在工业国家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能源生产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已经达到30%,这是由于芬兰的森林产业很发达,其衍生的生物质副产品为能源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原料。另外,很多芬兰公司在开发各种各样的燃烧技术方面一直领先,芬兰的热电联产技术及高能效的集中供热系统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知名的公司有:美卓、瓦锡兰、奥林等。有鉴于此,芬兰设定了高于欧盟标准的目标,芬兰的目标是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要占能源生产的38%,为此,芬兰颁布了一项新的生产能源税收政策,提高传统能源的税收而降低可再生能源的税收,包括生物质能源和风能,这意味着风能的装机容量和森林衍生品的运用都将有三倍的增长。欧盟的另一项目标是到2020年,汽车燃料的10%应该来源于可再生能源,而芬兰的目标更高,到2020年这一指标要达到20%。在降低住宅能耗方面,芬兰要求新建住宅要严格执行住宅的能耗标准,现有住宅也被要求不断改进其能耗,政府也在税收方面奖励房主主动改进其现有住宅的能耗;到2020年以后,芬兰只允许建造“零能耗”或“正能耗”的住宅,这将使芬兰的建筑能耗降低60%~80%。芬兰实行了生态税制改革,以对公司和个人投资和消费行为进行指导,从而有效降低温室气体排放。芬兰拥有非常完善而成熟的创新机构,其中最重要的是芬兰国家技术创新局(TEKES),TEKES每年有6亿欧元的资金支持创新,其中40%投向环保和能源领域。

日本作为主要发达国家之一,其国土面积小,资源相对匮乏,并且自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起,日本政府就深刻认识到能源的重要性,由此开始发展本国的节能产业,建设资源节约型的低碳社会,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发展绿色经济上,日本在碳足迹、碳抵消、激励制度与经济创新等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中,碳足迹制度是一种使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视化”的有效手段。而碳抵消制度则是指在某场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通过另一场所的节能与减排活动被直接或间接吸收(抵消)掉。碳抵消制度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即绿色积分制度、企业二氧化碳排放可视化、家庭二氧化碳排放可视化和实施低碳化教育。另外,为发展绿色经济,日本还对激励制度和经济手段两方面进行了创新,创新角度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在家电领域普及现有节能技术”“促进办公大楼和住宅的低碳化”“促进交通运输领域的低碳化”“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普及”和“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日本谋求绿色经济的整体发展,将各方面所得资金用来大力发展绿色科技创新技术,促进了低碳社会的发展。

随着中国在经济发展中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中国政府也在发展绿色经济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1990年农业部召开了绿色食品工作会议,推出绿色食品工程,批准并命名了271项128种绿色食品。1996年我国开始实施一项为期15年的“跨世纪绿色工程计划”。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了中国第一份经过环境污染调整的GDP核算报告《中国绿色GDP核算报告2004》,指出由于污染造成的损失占当年GDP的3.05%,加入治理环境污染应该投入的虚拟成本,当年的GDP要再增加消耗1.8%。2009年6月17日,国务院常务委员会议明确提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这是我国政府首次把发展绿色经济纳入国务院日常工作。2009年9月22日,胡锦涛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研发和推广气候友好技术。”2012年6月份在巴西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上,我国政府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18]

(五)“脱钩”发展理论

脱钩(Decoupling)理论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形容阻断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或环境污染之间联系的基本理论。脱钩发展论主要是反映经济发展与碳资源消耗的关联关系,其深刻地阐述了低碳经济发展的可能性。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量经济实证研究表明,一国或地区工业发展初期,物质消耗总量随经济总量的增长而同比增长,甚至更高;但在某个特定阶段后会出现变化,经济增长时物质消耗并不同步增长,而是略低,甚至开始呈下降趋势,也就是说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开始脱钩。

刘传江认为“脱钩发展理论”被运用到经济领域,主要是用来分析经济发展与资源消耗之间的响应关系。对经济增长与物质资源消耗之间关系的大量研究表明,一国或一地区工业发展初期,物质资源消耗总量随经济总量的增长而同比增长,甚至更高,在某个特定阶段后会出现经济增长时物质资源消耗并不同步增长而是开始呈下降趋势,出现“倒U”型,这就是脱钩发展理论。脱钩发展理论为“两型社会”的存在提供了理论基础。所谓的两型社会指的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整个社会经济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核心是节约资源。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两型社会”的本质就是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消耗的脱钩。“两型社会”既不是单一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也不是单一地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脱钩理论证实了低碳经济的可能性。低碳经济就是通过大幅度提高资源生产率和环境生产率,做到用较少的水、地、能、材消耗和较少的污染排放,换来较好的“两型社会”的和谐发展。

(六)生态足迹理论

自然生态系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人类社会就必须生存于生态系统的承载力范围内。如何判断人类是否生存于地球生态系统承载力的范围内呢?1992年加拿大生态经济学家William Rees提出了生态足迹(Ecological Footprint)概念,并在1996年由他的学生Wackernagel进行了完善,他们认为:任何已知人口(某个人、一个城市或一个国家)的生态足迹是生产这些人口所消费的所有资源和吸纳这些人口所产生的所有废物所需要的生物生产土地的总面积和水资源量。将一个地区或国家的资源、能源消费同其自身所具有的生态能力进行比较,可以判断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是否处于生态承载力的范围内,是否具有安全性。根据生态经济最佳规模的观点,增长是有成本的,并不像向一个“空”的世界扩张那样是免费的。从本源上讲,生态足迹理论遵循如下的理念思路:人类要维持生存就必须消费各种产品、资源和服务,其每一项最终消费的量都可以追溯到提供生产该消费所需的原始物质与能量的生态生产性土地的面积。所以,人类系统的所有消费在理论上都可以折算成相应的生态生产性土地的面积。在一定技术条件下,要维持某一物质消费水平下一定人口的持续生存必需的生态生产性土地的面积即为生态足迹。它既是既定技术条件和消费水平下特定人口对环境的影响规模,又代表既定技术条件和消费水平下特定人口持续要生存而对生态环境资源提出的需求。[19]从前一种意义上讲,生态足迹衡量的是人口目前所占用的生态容量;从后一种意义上讲,生态足迹衡量的是人口未来需要的生态容量。由于考虑了人均消费水平和技术水平,生态足迹涵盖了人口规模与人均对环境的影响力。生态足迹将每个人消耗的资源折合成为全球统一的、具有生产力的地域面积,通过计算区域生态足迹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差值——生态赤字或生态盈余,准确地反映不同区域对于全球生态环境现状的贡献。生态足迹既能反映出个人或地区的资源消耗强度又能反映出区域的资源供给能力和资源消耗总量,也揭示了人类持续生存的生态阀值。生态足迹的意义在于可以判断某个国家或区域的发展是否处于生态承载力范围内,是否具有大生态安全性:如果生态足迹大于生态承载能力,那么大生态安全出现危机,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持续性,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安全基础出现危机必然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反之,大生态安全保持稳定生态环境具有可持续性,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安全基础持续稳定,可以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20]

生态足迹理论深刻地揭示了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生态足迹也称“生态占用”,通俗地讲,就是指吸收一个国家能源消耗产生废物所需要的土地面积除以该国总人口的数值。数值越大代表能源消耗越大。经典生态足迹理论主要基于以下6个前提假设,即(1)人类社会的生产和消费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将自然资源转变为废弃物的过程;(2)该过程中的资源或废物流能够被转换为生产或消纳它们的生物生产面积;(3)6种具有生物质生产能力的土地可以根据各自产量的大小,折算成标准单位“全球公顷”;(4)各种土地类型的划分不存在重复交叉,在空间上是互斥的;(5)生态系统服务流量和有形自然资源的存量也能够由生物生产面积进行表达;(6)生态足迹有可能超过生态承载力,由此产生的生态赤字依赖于从其他地区输入资源、在其他区域处置废弃物或耗竭区域内部的自然资本存量等。

在生态足迹研究内容和问题分析范围的拓展上,国内学者提出并分析了如“旅游生态足迹”“生态足迹空间扩散”等概念;同时也对诸如旅游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学校、进出口贸易、土地规划、荒漠化等小尺度、特定的产业或部门开展了生态足迹研究,并取得了丰硕成果。近年来,国内生态足迹研究已经开始关注生态消费的公平性、合理性与国际贸易的流转性等问题(尚海洋等,2008;胡小飞等,2009)。例如,基尼系数、胡佛中心指数也被引入生态足迹研究中,并被作为生态足迹与生物承载力区域分布公平性的度量指标(曹淑艳等,2007);也有部分学者在由农林产品、水资源等的国内国际贸易引发的生态足迹区际转移和国际转移等研究领域做出了努力(陈丽萍、杨忠直,2008;于格等,2009)。总体而言,生态足迹理论在国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在对政府的生态环境建设政策选择和对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影响(陈秋林、毛德华,2007;叶玉瑶等,2008),国内的一些政府机构已经初步表露出了利用生态足迹理论服务决策的偏好。

生态足迹理论借助“生物生产面积”,既能够反映出个人或地区的资源消耗强度,又能够反映出区域的资源供给能力和资源消耗总量,通过生态赤字和生态盈余这一指标,清楚地揭示了个人或区域对于全球生态环境变化的贡献,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描述了应该由谁对目前的全球危机承担更大的责任。此外,它通过估算一定技术水平和生活条件下的人口对生态环境的需求,更直接和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同以往的承载力研究相比表现出了极大的差异性,使得我们能够更加注重单纯的承载力研究背后所掩盖的复杂社会经济因素。但是,生态足迹理论在应用过程中也有其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生态足迹理论只是对人类的生态足迹需求与自然系统能提供的生态服务的一种生物物理量的估测,未能对人类可持续发展所涉及的其他众多方面做出全面测算,只强调人类发展对环境的影响,没有关注经济、社会、技术等方面的可持续性;同时也未考虑人类对现有消费模式的满意程度。因而,后来的研究普遍认为,有必要把生态足迹理论和其他的社会经济理论有机结合起来加以研究。单纯地运用生态足迹理论可能会忽略掉许多重要的影响可持续性的因素。

(2)生态足迹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静态的分析,尚不能对未来进行预测。它的计量结果只能反映一定时点上的生态压力及承载状态,因为它假定人口、技术、物质消费水平是不变的。而技术进步事实上无时不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内容,进而影响我们的物质消费水平和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因而通过计算各指标的时间序列值来追踪各个时点的可持续程度,来补救指标静态性的缺憾显得十分必要,否则简单地从截面数据就做出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的判断失之偏颇。

(3)生态足迹理论是基于资源、能源封闭式生态经济系统的一种理论,其计算模型侧重于生物资源和能源上的供需平衡,并以此作为一个地区可持续性判断的依据。然而生态足迹理论没有完全描述自然系统提供资源、消纳废弃物的功能,例如在干旱地区,淡水是一种举足轻重的生态资源,这比生产性土地的短缺更加重要,按理也应当被纳入生态足迹的计算中,但却被简单地忽略了。

(4)生态足迹理论在加总生态足迹时采用了均衡因子,这一假定事实肯定了各种生物生产土地之间可以相互替代,并且存在着固定的替代弹性,但从生态学角度看,未免过于乐观和自信。事实上,它们之间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依赖而不是相互替代的,多样性既有利于生态系统的稳定,也有利于系统的产出,如森林的减少可能会导致草地的退化,从而影响草地的生产力。因而,要使生态系统能稳定地提供生产能力,必须保持各种生产性土地的最低水平和维持一定的结构平衡。尽管生态足迹理论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但并没有影响到它在世界各地的研究和应用,也许这是任何一种可持续发展测度方法本身都会遇到的问题,很难找到既简便又全面的测度方法。生态足迹理论正是以它简便的优点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同,因为可持续发展的实践离不开大众的共识,而简便的测量方法为增强公众的共识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七)“过山车”发展理论

“过山车”发展理论也就是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EKC)。1991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经济学家Grossman和Krueger通过对66个国家和地区的14种空气污染物(1979—1990年)和水污染物(1977—1988年)的变动情况进行研究发现,大多数污染物的变动趋势与人均国民收入的变动趋势间呈“倒U”型关系,也就是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这一理论描绘了低碳经济发展的形态特征,同时也表明目前已经处于了低碳经济发展时期。1995年Grossman和Krueger正式提出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概念,其含义是:“沿着一个国家的发展轨迹尤其是在工业化的起飞阶段,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定程度的环境恶化,在人均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经济发展会有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Grossman和Krueger认为经济发展和环境压力有如下关系:经济发展对环境污染水平有着很强的影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会随着经济的增长、人均收入的增加而不可避免地持续恶化,只有人均GDP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环境污染会随着人均GDP的进一步提高而下降,人均收入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一个“倒U”型的曲线。

历史上,工业化国家的碳排放具有一定规律,即走过了一条从高碳经济→中碳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不同国家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关系的演化依次遵循三个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倒U”型曲线规律,即碳排放强度“倒U”型曲线、人均碳排放量“倒U”型曲线和碳排放总量“倒U”型曲线规律。该过程意味着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关系需要实现三次方向性的转变:从碳排放强度不断上升向碳排放强度稳定下降方向转变;从人均碳排放量不断上升向人均碳排放量稳定下降方向转变;从碳排放总量不断上升向碳排放总量稳定下降方向转变。根据三个“倒U”型曲线依次出现的规律,可以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演化关系划分为4个阶段:(1)碳排放强度高峰前阶段(即碳排放强度不断上升阶段);(2)碳排放强度高峰到人均碳排放量高峰阶段;(3)人均碳排放量高峰到碳排放总量高峰阶段;(4)碳排放总量稳定下降阶段。一般而言,第一阶段的跨越相对于第二、第三阶段比较容易实现。第四阶段即实现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强度脱钩是低碳经济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不仅如此,不同碳排放演化阶段的驱动因子的影响和贡献也有所不同:第一阶段碳排放增长主要由能源和碳密集型技术进步推动;第二阶段的碳排放主要受经济增长驱动的影响;第三阶段主要由碳减排技术进步推动;第四阶段由于碳减排技术进步持久地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使得碳排放总量下降。与此同时,各驱动因子在不同阶段,尤其是在碳排放强度高峰之前阶段与第三阶段呈现一些规律性的变化趋势,主要表现为CO2排放总量增长速度明显减缓、人口增长速度总体趋缓、碳排放强度由逐渐增强向逐渐减小方向转变、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人均CO2排放量增长速度显著放缓。

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三个“倒U”型曲线规律意味着应对气候变化或者发展低碳经济不能脱离发展阶段和基本国情,必须循序渐进地往前推进。发展中国家发展阶段及其国情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决定了在碳减排进程和目标上应当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我国目前正处在重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人口规模巨大而且绝对量不断增长、消费结构升级和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能源的需求和温室气体排放不断增长。高碳特征突出的“发展排放”,是我国所处经济发展阶段的现实。通过“过山车”理论的分析,我国正处于碳排放的第三阶段,即人均碳排放量高峰到碳排放总量高峰阶段。在这样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怎样既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又不重复西方发达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发展的老路,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难题。为此,未来中国在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前提下实现低碳发展,就只有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调整产业结构、遏制奢侈浪费、发挥碳汇潜力、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路径可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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