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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强农民负担监管:村级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关注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同意,提出如下意见:加强村级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监管。全国农民负担监测和检查情况显示,近年来部分地区村级组织负担有所增加。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将认真组织开展农民负担年度检查,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逐级督导制度。

国家加强农民负担监管:村级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关注

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于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经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1)加强村级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监管。全国农民负担监测和检查情况显示,近年来部分地区村级组织负担有所增加。要按照中央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公共服务支出负担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组织负担的监测和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健全村级组织支出的村民民主管理制度和部门监督管理制度。

(2)严格监管涉农收费和价格。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对新出台的涉农收费文件要严格审核把关。全面推进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相关事项必须在乡镇政府和收费单位现场公示,及时更新内容,确保公示效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体部署要求,把已经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行政审批、资格准入等落实情况列为当前监管重点,严禁经营公用事业的企业超标准收费、强制服务收费和“搭车收费”。

(3)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合理确定筹资筹劳限额。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加强宣传教育,严格履行“一事一议”程序,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建设村内基础设施。(www.xing528.com)

(4)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民负担问题。加大对贫困地区涉农收费减免和扶贫资金使用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村到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农民负担问题的跟踪调查、情况核实和督查督办,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经济利益。

(5)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将认真组织开展农民负担年度检查,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地方各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不定期、有重点地开展抽查,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6)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机制。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民负担监管,坚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逐级督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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