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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启示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浙江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探索积累的丰富经验,对我省下一步推进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有着极大的启示意义。浙江省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不搞大拆大建,不搞“一刀切”,注重村庄的特色与个性,实行分类指导,定位不同目标,因势利导推动建设。浙江省15年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坚持共建共赢,依靠市场机制,吸引更多的工商资本、社会力量投入美丽乡村建设。

浙江经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启示

浙江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探索积累的丰富经验,对我省下一步推进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有着极大的启示意义。

(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加强领导,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农村建设涉及面广、任务重、投入大、见效慢,如果没有强力的保障、持久的坚持,很难取得实效。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就、成为全国学习的标杆,最根本的经验就在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坚持,一届一届接着干,一年接着一年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每个阶段扎扎实实的成效,赢得广大干部、农民群众、社会各界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认可,形成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和推动力。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如抓八个层面的试点,分类推进山区、平原、丘陵、贫困县和重点镇的新农村建设,并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每年召开一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市州县书记参加的高规格现场会等。这些做法对于推动各地进一步重视,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起到了重要作用,应坚持并不断完善,做到乡村振兴年年抓,年年有变化,持久抓下去有大变化。

(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伴行”,防止规划和建设“两张皮”。科学的规划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引导,也是提升建设水平的基础。目前,农村存在的“散、乱、杂”状况,主要是缺乏规划引导。过去我省不少地方虽然编制了新农村建设规划,但要么太“高大上”不能落地,要么太简单不能发挥作用,真正按规划建设的不多。要学习浙江经验,突出规划龙头,把规划贯穿于建设、整治、管理的全过程,特别是发挥驻镇、驻村规划师的作用,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把专业规划设计团队的高立意与本土历史文化传统结合起来,既保证规划和建设的质量和品位,又能接地气。

(三)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坚持逐步推进,通过试点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农村发展总体滞后,各方面短板多,县(市)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发展都不平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可能齐步走。浙江省的成功经验,就在于针对农村实际,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程度、推进速度与各级财力承受度、农民群众接受度的关系,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以点带面、连线成片,不断拓展美丽乡村建设内涵,不断丰富建设内容,不断加大力度,先后经历了示范引领、整体推进、深化提升和转型升级四个阶段,才取得了如今的成效。(www.xing528.com)

(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形成各自特色。农村地域广阔,各地自然禀赋、基础条件不一,美丽乡村建设不可能一个模式。浙江省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不搞大拆大建,不搞“一刀切”,注重村庄的特色与个性,实行分类指导,定位不同目标,因势利导推动建设。对于中心村,主要是建设“五位一体”公共服务中心,吸引人口集聚,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对于一般村,主要是实行环境整治、村庄梳理,改善村容村貌;对于高山偏远村、空心村,主要是实行异地搬迁;对于历史文化村落,主要是实行保护修建,促进历史古迹、自然环境与村庄融为一体。我们考察的每个村庄,都有不同的主导产业,村容村貌也各具特色,避免了千篇一律、千村一面。

(五)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既要坚持政府有为,又要注重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更多资源要素投向农业农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仅靠政府财政投入,是难以持续的。浙江省15年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坚持共建共赢,依靠市场机制,吸引更多的工商资本、社会力量投入美丽乡村建设。我们考察的安吉县推进品牌资本化,以“中国美丽乡村”“中国大竹海”两大品牌为依托,推进生态品牌和旅游品牌的整合联动、资源共享,变品牌为资产;推进资源资本化,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运作,变资源为资产;推进项目资本化,以项目为平台,为金融资本、工商资本进入开辟渠道,创新项目投融资渠道。特别是在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和村庄绿化等方面,安吉县创新方式,在县、乡政府加大投入保障的同时,通过招标的方式引进农村物业公司负责运行管理,县、乡、村层层考核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并与经费拨付挂钩,取得了良好效果,深受农民欢迎。我们所到之处,村庄实现了垃圾不落地,道路干净整洁,房前屋后绿树成荫,花木繁盛,成为名副其实的美丽乡村。

(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农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切实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是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浙江省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无论是村庄规划的制定、村容村貌的整治,还是村级治理等,都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民意;无论是村级环境建设、运行维护机制的建立,还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完善,既注重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又注重强化农民投入意识,引导农民参与管理。特别是在产业发展、村庄经营方面,注重通过股份合作等方式,带动农民参与发展,让农民增收益、得实惠,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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