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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意见,劳务补助、劳动增收奖励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采取劳务补助、劳动增收奖励等方式,提倡多劳多得、多劳多奖。大力推广自建、自管、自营等以工代赈方式,通过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三是减少简单发钱发物式帮扶。推广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方式,除现行政策明确规定以现金形式发放外,原则上不得无条件发放现金。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扶贫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

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意见,劳务补助、劳动增收奖励

《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意见》主要从四个层面提出了相应的行动方案和实施举措:

一是引导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和就业。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开展转移就业,开发扶贫岗位,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扶贫车间,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有一项稳定脱贫项目。加强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提高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品牌化程度。完善产业扶贫奖补措施,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脱贫。采取劳务补助、劳动增收奖励等方式,提倡多劳多得、多劳多奖。

二是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大力推广自建、自管、自营等以工代赈方式,通过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强化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切实组织和动员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推动以工代赈回归政策初衷。 (www.xing528.com)

三是减少简单发钱发物式帮扶。规范产业扶贫和光伏扶贫,财政资金和村集体资产入股形成的收益主要支持村集体开展扶贫。推广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方式,除现行政策明确规定以现金形式发放外,原则上不得无条件发放现金。不得包办代替贫困群众搞生产、搞建设,杜绝“保姆式”扶贫,杜绝政策“养懒汉”。

四是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尊重贫困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鼓励贫困群众与村“两委”签订脱贫承诺书,明确贫困群众脱贫责任。落实贫困群众知情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引导贫困群众自己选择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验收项目,参与脱贫攻坚项目全过程。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扶贫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鼓励贫困户之间或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开展生产生活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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