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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唐代驿传制度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汉代以来,驿传就逐渐走上制度化的道路,日趋严密和完善,并直接影响到唐宋。本节的宗旨,就是要追述唐前驿传及其制度的发展简史,以明其传承变化之迹。一驿传制度古已有之。春秋时代,出现了传车、乘驿之制,驿传制度初具雏形。降至战国,各国都列置传驿以达书命,驿传制度的记载进一步清晰起来。传舍中还设有“传舍长”一职,其权位职掌接近唐宋间主管驿传事务的驿长、驿将。

揭秘唐代驿传制度的发展历程

驿和传都是中国古代的交通机构。驿即驿站,专管通信联络;传即传舍,负责安排食宿。二者都在交通线上,配套并行,先唐文献常将二者并称。自汉代以来,驿传就逐渐走上制度化的道路,日趋严密和完善,并直接影响到唐宋。本节的宗旨,就是要追述唐前驿传及其制度的发展简史,以明其传承变化之迹。

驿传制度古已有之。早在商、周,就出现了“传致”的方法,即以马驾的传车把人运送至某地。《尚书·周书·蔡仲之命》:“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据孔颖达正义》,武王崩后,周公执政,管叔、蔡叔、霍叔散布流言,谤毁周公,周公乃杀管叔于商,囚蔡叔,以七乘马拉的传车将其强行押送至外地看管起来。唐朝每有重犯,即“差纲驰驿领送”,这一做法即肇端于此。周代礼制,以行人掌邦国传遽之事,“凡宾客、会同、师役,掌其道路之委积。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周礼·地官·遗人》),提及周代庐、宿、候馆三个等级和种类的公共交通设施。据郑玄注:“庐,若今野候,徒有庌也。宿,可止宿,若今亭,有室矣。候馆,楼可以观望者也。一市之间,有三庐一宿。”庐是路旁三数间屏蔽人马的小屋,条件最简陋;宿内有房室及各种生活设施物资,条件较好,制度较完密;候馆之制最为详备,“不徒有室,又有高明楼榭,足供候望观眺”,等级最高,设置也最少。

春秋时代,出现了传车、乘驿之制,驿传制度初具雏形。《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行则备一夕之卫,且使遽告于郑。”杜预注:“遽,传车。”孔颖达疏:“《释言》云:驲,遽传也。孙炎曰:传车,驿马也。”《左传·文公十六年》:“庸人曰:楚不足与战矣。遂不设备。楚子乘驿,会师于临品。”杜预注:“驿,传车也。”《正义》曰:“《释言》云:驿,传也。舍人曰:驿,尊者之传也。郭璞曰:传车,驿马之名也。”所谓传车即驿马拉的使车,以车传递曰传,以马传递曰驿,这是当时驿与传的主要区别。

降至战国,各国都列置传驿以达书命,驿传制度的记载进一步清晰起来。《史记》卷七五《孟尝君列传》中的策士冯,就被孟尝君安置在传舍。孟尝君每隔十日,就到传舍中去“问传舍长”了解情况。据该传裴骃《集解》,齐国驿传分为传舍、幸舍、代舍三等,分别接待上、中、下三等之客:下等的传舍最普通,饮食无鱼肉,出入无车乘;中等的幸舍食宿条件较好,“食有鱼”;上等的代舍不但饮食有鱼肉,而且“出入乘舆车”,用于接待尊贵的官员,相当于《战国策·齐策一》中的“上舍”。传舍中还设有“传舍长”一职,其权位职掌接近唐宋间主管驿传事务的驿长、驿将。传舍长下设传舍吏若干名,相当于后世的驿吏,负责迎来送往、文书投递等务,《史记》卷七六《平原君虞卿列传》有“邯郸传舍吏子李同”为平原君出谋划策的记载,表明当时每一座传驿都有这样的官吏。

秦统一全国,事务繁剧,交通建设受到空前的重视。秦王朝在南北各地都修治有驿站,《史记》中记载了不少。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中蔺相如住过的广成传舍,《淮阴侯列传》中张耳、韩信驻军的修武传舍,《郦生陆贾列传》中沛公召见郦生的高阳传舍,《吴王濞列传》中的下邳传舍,《黥布列传》中英布发兵的传舍,都属秦代驿站,或因列国之旧,或系秦代新创,无论何种情况,都标志着秦代邮驿制度的发达。这批交通设施在秦汉之际的楚汉战争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其中相当多被保留到汉代。

较之秦代,西汉王朝在交通建设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更大。西汉在全国各地修筑驿路,列置驿传,以达王命,便行旅,当时史传中“置传”、“置邮”、“列亭”的记载,都指这方面的建设。《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载,武帝太初三年(前102),“汉使光禄徐自为出五原塞数百里,远者千余里,筑城鄣,列亭至庐朐”。列亭即在驿使往来的路途列置驿亭,庐朐据《集解》,乃匈奴地名或山名。《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王恢数使,为楼兰所苦,言天子。天子发兵,令恢佐破奴击破之,封恢为浩侯。于是酒泉列亭鄣至玉门矣。”《汉书》卷九六下《西域传》亦载,西汉王朝在河西走廊反复经营,“益垦溉田,稍筑列亭,连城而西,以威西国”,可见汉代驿亭已远至西域。

不仅边地,内地驿传也很常见,《史记》卷一〇七《魏其武安侯列传》中拘留灌夫的传舍,《汉书》卷九〇《田广明传》中的陈留传舍,《霍光传》中的平阳传舍,都留名青史。《汉书》卷六九《赵充国传》列举赵充国向宣帝上疏陈屯田便宜十二事,其中之一是“以闲暇时下所伐材,缮治邮亭,充入金城”,说明修治邮驿受到文武官员的普遍重视。东汉王朝继承这一未竟事业,继续在新拓地域开展此项建设。《后汉书》卷七六《卫飒传》:“先是含洭、浈阳、曲江三县,越之故地,武帝平之,内属桂阳。……吏事往来,辄发民乘船,名曰‘传役’。每一吏出,徭及数家,百姓苦之。飒乃凿山通道五百余里,列亭传,置邮驿。于是役省劳息,奸吏杜绝,流民稍还,渐成聚邑。”《后汉书》中,像这样新修的驿站很多,如《刘玄传》中的高陵传舍,《耿纯传》中的真定传舍,《陈寔传》中的轮氏传舍,都属东汉驿传。

兴修驿传之所以受到官员的重视,一是因为国家对交通建设的要求,出于当时的政策规定,地方官员遵命而行。二是因为邮亭、桥梁的修治,常被视为地方官政绩的重要表现,若邮驿修列,供给丰厚,则被视为能干,反之则是无能和不称职。这样一来,“修饰厨传”就成为地方官表现自己,谋求进达的手段。《汉书》卷八《宣帝纪》:“或擅兴繇役,饰厨传,称过使客。”类似记载史不绝书,都是封建官员谋求进取的常态。

东汉的置驿密度相当高。《后汉书·舆服志上》:“驿马三十里一置,卒皆赤帻绛鞴。”引文中的“置”指驿站。“三十里一置”即每隔三十里左右建有一驿,这在当时是很不容易的。本条刘昭案语还记载了两晋沿自东汉的一整套邮驿制度:“东晋犹有邮驿共置,承受傍郡县文书。有邮有驿,行传以相付。县置屋二区。有承驿吏,皆条所受书,每月言上州郡。”记载了发驿、行驿、驿舍、驿吏、考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同书卷四《和帝纪》载,永元、元兴中,南海贡献荔枝、龙眼入京,为了提高驿递速度,采取非常措施,“十里一置,五里一候”。这里的“置”与“候”虽只是临时性的驿置,而非正规的驿站,但密度之大,也是相当惊人的。

汉代置驿以维持交通通信的办法很快由河西走廊传到西域,《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载,大秦国学习汉制,“列置邮亭,皆垩壁之。……从安息陆道绕海北行,出海西至大秦,人庶连属,十里一亭,三十里一置”,这是西域国家学习中国古代制度的最早记述。

东汉以来,驿传的用途见广,一年一度的刺史行部,依制都必须经由驿传。《后汉书·百官志五》:“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胡广注:“巡谓驿马也,县次传驾之。”此外如物资转运、文书传递、囚徒押解都要使用驿传。

魏晋北朝各代交通建设都有成效。刘备建立蜀国,“自成都至白水,多作传舍,兴费人役”(《三国志·魏书·陈群传》),建立了自己的交通体系。《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引《典略》曰:“备于是起馆舍,筑亭障,从成都至白水关,四百余区。”可见建设规模还相当大。晋代建国,也重视驿传制度建设,并且著为《邮驿令》,载于《晋书·刑法志》。刘宋立国,刻意经营江南,“南驿开途,阳路修远”(《宋书》卷一四《礼志一》)。苻秦定鼎关中,“自长安至于诸州,皆夹路树槐柳,二十里一亭,四十里一驿,旅行者取给于途,工商贸贩于道”(《晋书》卷一一三《苻坚载记上》)。史文中所谓“诸州”,据《太平御览》卷四六五引崔鸿《前秦录》,指苻秦管内关中六州,皆有驿路相通。南齐建元以来,开凿道路,“平途数百,通驿车轨,汉世驰道,直抵章陵”(《南齐书》卷五七史臣曰)。北齐、北周境内,驿路四通八达。北周还效仿古制,于驿路立堠子(土堆)以表里程,后又发明“列树以表道”之法。《周书》卷三一《韦孝宽传》载,韦孝宽为雍州刺史,“先是,路侧一里置一土候,经雨颓毁,每须修之。自孝宽临州,乃勒部内当候处植槐树代之。既免修复,行旅又得庇荫。周文后见,怪问知之,曰:‘岂得一州独尔?当令天下同之。’于是令诸州夹道一里种一树,十里种三树,百里种五树焉”。可见直到北朝后期,道路交通仍在不断发展完善。

就在大规模交通建设的同时,秦汉的邮传制度也在逐步完善。据《晋书》卷三〇《刑法志》,秦代的驿传制度,包括“厩置、乘传、副车、食厨”四部分,厩置[1]、食厨指驿站及其内部的生活设施,乘传、副车指传车和传车的驾驶员。汉代的驿传制度,发展得更加精密。《汉书》卷一《高祖纪下》:“横惧,乘传诣雒阳。”注:“如淳曰:律,四马高足为置传,四马中足为驰传,四马下足为乘传,一马二马为轺传。急者乘一乘传。”依照所用传马数量的多少和马力的高下,将驿传区分为置传、驰传、乘传、轺传、一乘传五等。据本条颜注,这里的“传”并不是指传车,而是指传驿,所以此五等不仅表明了乘传档次和行驿速度的高低,还体现了汉代驿传的五个等级:置传最高,其次驰传,其次乘传,其次轺传,一乘传最下。汉代还出现了所谓“六乘传”、“七乘传”。史载高祖去世,群臣欲立代王,阴使人召代王,代王乘六乘传至京。昭帝崩,无子嗣,霍光遂诏征昌邑哀王贺入京,王以事出紧急,乘七乘传连夜进京。六乘传、七乘传即六乘或七乘马驾的传车,是专门为皇族贵戚设置的特殊驿传制度,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使用。

汉朝的发驿、行驿,都已制度化。《汉书》卷八《宣帝纪》:“上书入谷,输长安仓,助贷贫民。民以车船载谷入关者,得毋用传。”师古曰:“传,传符也。”即普通物资不能使用传符发驿搬运。汉代传符以木制成,长一尺五寸,发驿时,封以御史大夫之印,所乘传驿的等级不同,传符的封法就不同。《汉书》卷一二《平帝纪》:“征天下通知逸经、古记……者,在所为驾一封轺传,遣诣京师。”“如淳曰:律,诸当乘传及发驾置传者,皆持尺五寸木传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乘传参封之。参,三也。有期会,累封两端,端各两封,凡四封也。乘置、驰传五封也,两端各二,中央一也。轺传两马,再封之,一马一封也。”知置传、驰传最严密,五封;乘传次之,三封;轺传又次之,两封;一马所驾的轺车最下,才一封。后世的发驿制度,很少有汉代这么严密的。(www.xing528.com)

两汉驿传的职官制度,有中央与地方两套体系。朝廷以“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后汉书·百官志一》),以大行令主邮驿,御史大夫负责发驿,以少府中的符节令掌公文和符节的收发。地方上各州负此责的官员,称为“郡督邮”或“督邮”,下统邮书掾、卒吏、书佐、法曹等职,参掌驿传之事[2]。《太平御览》卷二五三引韦昭《辩释名》曰:“释云:督邮,主诸县罚,以负邮殿纠摄之也。”表明督邮兼领邮驿之事。《后汉书·舆服志上》:“臣昭案:东晋犹有邮驿共置,承受傍郡县文书,……《风俗通》曰:今吏邮书掾、府督邮职掌此。”此类官员两《汉书》中常见。《后汉书》卷二九《郅恽传》:“寿案察之,无所容贷,乃使部从事专住王国,又徙督邮,舍王宫外,动静失得,即时骑驿言上。”其中供职驿传的小吏,称传吏或亭吏。《后汉书》卷七六《刘宠传》:“(宠)出京师,欲息亭舍。亭吏止之曰:‘整顿洒扫以待刘公,不可得也。’”同书卷一上《光武帝纪》:“官属皆乏食。光武乃自称邯郸使者,入传舍。传吏方进食,从者饥,争夺之。传吏疑其伪,乃椎鼓数十通,绐言邯郸将军至。”传吏、亭吏的日常工作是迎候往来,领送文书物资钱粮囚徒。这一制度传到魏晋,《三国志》卷二六《满宠传》载,张苞为郡督邮,往来传舍间,所涉即汉代邮传制度。

驿传邮递的维护,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中央必须严格控制以保障其正常运行,为此,秦汉以来就将发驿的权力统属中央,郡国不能轻易遣驿,只有得到皇帝的特许或朝廷的批准才能行使这项权力。《史记》卷一〇《孝文本纪》:“乃命宋昌参乘,张武等六人乘传诣长安。”《汉书》卷八九《龚遂传》:“(出为渤海太守,请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加赐黄金,赠遣乘传。”这些使命都是当时的皇帝或朝廷发出的。人臣如有特殊需要使用驿传,得事先上奏,获得特许。《后汉书·礼仪志下》:“部刺史、二千石、列侯在国者及关内侯、宗室长吏及因邮奉奏,诸侯王遣大夫一人奉奏,吊臣请驿马露布,奏可。”说的就是此制。汉朝对于行旅的供给,也有严格规定。《汉书》卷七二《两龚传》载,昭帝诏征涿郡韩福至京,令“行道舍传舍,县次具酒肉,食从者及马”。据颜师古注,所谓“行道舍传舍”就是令“于传舍止宿,若今官人行得过驿也”。“县次具酒肉,食从者及马”即令“道次给酒肉,并饮其从者及马”,这是给予身负王命的重要使客的特殊待遇。至于一般的公行人,持符传即可通行无阻。但到了王莽时,却改令“吏民出入,持布钱以副符传;不持者,厨传勿舍,关津苛留”(《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公私行人都得持布帛以为入驿供给之资,不能随便进入行道饮食处或驿舍享受食宿,搞乱了原来的成制。

汉代还建立了地方官员乘驿传入京奏事的制度。《汉书》卷七五《京房传》:“房自请,愿无属刺史,得除用它郡人,自第吏千石以下,岁竟乘传奏事,天子许焉。”《后汉书》卷七三《刘虞传》:“虞所赉赏典当胡夷,瓒数抄夺之。积不能禁,乃遣驿使奉章陈其暴掠之罪,瓒亦上虞禀粮不周,二奏交驰。”这里的“奏”都是指乘驿传持文书入京上奏。边境有事,亦行此制。《汉书》卷九六下《西域传》:“张掖、酒泉遣骑假司马为斥候,属校尉,事有便宜,因骑置以闻。”据颜注,骑置以闻即遣使乘驿马奏闻朝廷,是为了加快军情传递速度而采取的非常措施。汉代还首创“疾置”制度。《汉书》卷六六《刘屈氂传》:“(其秋,戾太子事起,)是时上避暑在甘泉宫,丞相长史乘疾置以闻。”“疾置”即置急驿,相当于唐代“飞驿以达警急”的飞驿和宋代日行五百余里的“急脚递”,专门用于应付紧急事态。北宋朝廷每有急务,总是令“疾置以闻”,这一制度就源于汉。《汉书》卷七四《丙吉传》载吉“习知边塞发奔命警备事。尝出,适见驿骑持赤白囊,边郡发奔命书驰来至。驭吏因随驿骑至公交车刺取,知虏入云中、代郡”。文中的奔命书即紧急军书,吏即负责投递文书的传吏。

西晋统一全国,强化驿传制度,仿效汉制,编制《邮驿令》。《晋书》卷三〇《刑法志》:“秦世旧有厩置、乘传、副车、食厨。汉初承秦不改,后以费广稍省,故后汉但设骑置而无车马。律犹著其文,则为虚设,故除厩律,取其可用合科者,以为《邮驿令》。”这是较早的一部驿令,北宋的《嘉祐驿令》就是仿汉晋驿令的遗制编成的。今天这部晋代驿令仅剩几条遗文,如《宋书》卷一八《礼志五》:“晋令曰:乘传出使,遭丧以上,即自表闻,听得白服乘骡车,到副使摄事。”从佚文看,驿令主要内容是规定驿传的管理和使用,内容大体沿袭两汉,变化不大,如在驿中设亭吏,《晋书》卷一二三《慕容垂载记》:“垂请入邺城拜庙,丕不许。乃潜服而入,亭吏禁之,垂怒,斩吏烧亭而去。”《太平御览》卷五九八引《齐谐记》:“国步山有庙,又一亭。吕思与少妇投宿,失妇。……天晓,将妇还亭,亭吏问之,具如此答。”两文中的“亭”都是驿亭,供役其中的吏员即亭吏。

南朝礼乐典章承自汉魏,自然变化无多,北朝各代则起自漠北,又系以军功立国,典制上向来自成体系,有很多草原文化及游牧成分,而一定程度上自异于中原王朝,如特别看重马匹,严格控制马匹的使用,规定只有军情紧急才“给玺印传符,次给马印”(《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一般情况下不许动用。又如对驿传实行军管,以军官主驿,称驿将;他所代表的主驿官家,称驿司,凡此皆中原王朝所无。《周书》卷三一《韦孝宽传》:“又勒驿将曰:‘蜀公将至,可多备酒及刍粟以待之。’(尉迟)迥果遣仪同梁子康将数百骑追孝宽。驿司供设丰厚,所经之处皆辄停留,由是不及。”文中的驿将即主驿的军官,下统夫役或称驿子。《北齐书》卷一《神武帝纪上》:“乃建牙阳曲川,陈部分。有款军门者,绛巾袍,自称梗杨驿子,愿厕左右。”后来唐代驿传也承袭北齐北周,实行军管,由兵部的驾部郎中统辖。

日趋完善的驿传制度保障了政令军令的推行,促进了政治、经济、军事的发展。先唐文献中大量的“驰驿”、“驰传”之载就是明证。《后汉书》卷六九《何进传》:“(袁)绍使洛阳方略武吏司察宦者,而促董卓等使驰驿上。”前秦苻融受苻坚信任,“虽镇关东,朝之大事,靡不驰驿与融议之”(《晋书》卷一一四《苻融传》)。至于隋代,驰驿的记载就更多了,当时每有任命,必驰驿赴任。《隋书》卷三九《贺若谊传》:“高祖为丞相,拜亳州总管,驰驿之部,西遏司马消难,东拒尉迥。”文帝法令严酷,诸州有囚犯处死,有时遣使驰驿行决。

相比之下,驰传的记载更早。《史记》卷七五《孟尝君列传》载,秦昭王后悔放出孟尝君,“求之已去,即使人驰传逐之”。王莽时,“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万人,转众郡委输五大夫衣裘、兵器、粮食,……使者驰传督趣,以军兴法从事,天下骚动”(《汉书》卷九九中《王莽传中》)。泰始中,晋武帝司马炎“博选良家以充后宫,先下书禁天下嫁娶,使宦者乘使车,给驺骑,驰传州郡,召充选者使后拣择”(《晋书》卷三一《武元杨皇后传》)。

魏晋以来,中国陷入长期的分裂与战争,驿传更多地用于军事,当时“乘驿”的,多为此出。《宋书》卷七七《沈庆之传》:“玄谟自以退败,求戍碻磝……庆之乘驿驰归,未至,上驿诏止之,使还救玄谟。”《魏书》卷七七《辛雄传》:“孝昌元年(525),徐州刺史元法僧以城南叛,……时遣大都督、安丰王延明督临淮王彧讨之,盘桓不进。乃诏雄副太常少卿元诲为使,给齐库刀,持节、乘驿催军,有违即令斩决。”《周书》卷四四《任果传》:“太祖以益州未下,复令果乘传归南安,率乡兵二千人从迥征蜀。”可见无论南朝北朝都如此。

南北朝驿传担负的主要工作是接待人使,我们在史书中见到的驿亭,多为此而设,如《魏书》卷十九下《景穆十二王传》中的石人驿亭,卷八三下《高肇传》中的瀍涧驿亭,卷八九《郦道元传》中的阴盘驿亭等。每座驿站都备有传马、酒食以待使客。除此而外,还有如下几项:

一是传递公文。《三国志》卷二二《陈泰传》:“泰每以一方有事,辄以虚声扰动天下,故希简白上事,驿书不过六百里。”《北齐书》卷五〇《高阿那肱传》:“周师逼平阳,后主于天池校猎,晋州频遣驰奏,从旦至午,驿马三至。肱云:‘大家正作乐,何急奏闻。’”这里的驿书是军书等必须快递的紧急公文,如有稽缓,必加罪罚,《宋书》卷七四《沈攸之传》就把“驿书至止,晏若不闻”列为其大逆九罪之一。

二是递送物资以应不时之需。《周书》卷三七《郭彦传》:“先是,以澧州粮储乏少,每令荆州递送。自彦莅职,仓庾充实,无复转输之劳。”这里的“递送”即通过驿传输送物资,是当时的一种运输手段。《魏书》卷六七《崔光传》载,当时帝后频频行幸,“厮役困于负檐,爪牙窘于赁乘,供顿候迎,公私扰费,厨兵幕士,衣履败穿,昼暄夜凄,罔所覆藉”,困苦不堪。

三是备帝王行幸之需。周宣帝大象元年(579)冬行幸洛阳,“帝亲御驿马,日行三百里。四皇后及文武侍卫数百人,并乘驿以从,仍令四后方驾齐驱,或有先后,便加谴责,人马顿仆相属”(《周书》卷七《宣帝纪》)。炀帝大业元年(577)八月东巡,“舳舻相接二百余里。所经州县并令供顿,献食丰办者加官爵,阙乏者谴至死”(《隋书》卷二四《食货志》)。皇帝出游都是沿驿路而行,沿途驿站必须备足车船骡马、钱粮物资,如法供给饮食住宿,所以一有帝王行幸,驿传的供应就空前紧张。

总之,先唐驿传制度经过周秦汉晋隋千余年的持续发展,已经相当完备,无论是邮传机构的设置,交通工具的使用,文书物资的传递,还是人事、资产、经费的经办与管理,都相当严格,并有章可循,从而可以经久,并下传到唐代。唐代馆驿制度承袭西魏、北齐、北周一系,又杂采南朝驿制,取长补短,形成了更为严密和完善的馆驿制度,树立起新的制度典范,其影响远届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后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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