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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风险与法制化水平相关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贸试验区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外商投资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起步。相对我国以往的正面清单管理模式,自贸试验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管理的理念、制度以及措施都产生了深刻影响:①外商投资管理理念发生根本转变。也就是说,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风险防控与法制化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密切相关。

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风险与法制化水平相关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也称2015年版负面清单),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福建自贸试验区将通过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外商投资管理模式由正面清单管理模式向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转变,体现了国际高标准投资规则对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为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自贸试验区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外商投资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起步。相对我国以往的正面清单管理模式,自贸试验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管理的理念、制度以及措施都产生了深刻影响:①外商投资管理理念发生根本转变。负面清单“不列入即开放”的管理理念,完全不同于正面清单“不列入不开放”的管理理念,要求减少政府干预,缩小审批范围,简化审批程序。②审批制度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以及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推动外资管理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重监管”,由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为主,形成综合监管体系。③外资管理措施受到实质约束。负面清单列明特别管理措施,减少外资管理中的灰色地带,制约政府权力,规范政策空间,限制行政手段。(www.xing528.com)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现行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利于突破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问题,也意味着外资监管与风险防控能力将面临非常严峻的挑战:①负面清单适用于所有产业部门,包括不可预知的新兴部门。如果不能将某个部门列入清单,那么一个新出现的部门从产生之初起就门户大开,直接面临其他国家同类服务的强大竞争。特别是随着信息通信技术迅猛发展,新的部门不断产生,这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②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必然导致政府监管的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大量的法律法规需要修改或重新制定,对政府的管理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政府不能有效实施过程管理,那么外商投资管理的风险将大大增加。也就是说,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风险防控与法制化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密切相关。国内法制越健全,政府管理水平越高,实施负面清单的风险才会越小,实施效果也会越好。因此,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必须提前构建安全防御体系,在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和标准等领域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并尽快建立适应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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