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城镇化融资模式: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比较研究

城镇化融资模式: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比较研究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未来没有现金流入项目的投资主体是政府,其资金只能来源于税收、银行借款和地方政府债券。并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城镇化建设中,所采用的融资模式进行了比较。例如,Janes Leigland、Judy Wesalo Temel都对利用市政债券为城镇化建设融资的优势进行了分析。韩国学者在城镇化融资方式的研究中指出,韩国政府建立了国有投资基金,可以有效利用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制定众多吸引民间资本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投入公共基础建设。

城镇化融资模式: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比较研究

1.城镇化融资主体

英国经济学家P. N. Rosenstein-Rodan(1943)提出由于基础设施在供给上存在“不可分性”和“配置上规模的初始集聚性”,因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必须依靠政府干预,并认为“基础设施这个具有积聚性特征的领域无疑要求计划化,通常的市场机制不能提供最合适的供给”[24]

Adam Smith(1979)指出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属于国家的重要职能,他认为“君主或国家的第三种义务就是建立并维护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设施”。

John Maynard Keynes(1988)强调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性,认为政府应通过开发公共工程刺激私人投资、增加社会就业,并从治理经济危机的角度出发,指出政府应将基础设施等公共工程的投资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随着基础设施特性研究的成熟以及Kirwan和Antonio Es-tach等世界银行专家把市场、竞争、商业化原则、私人部门参与等因素引入基础设施及其投资的研究,基础设施投资逐渐摆脱了只能由政府提供的传统认识,拓宽了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研究。

莱米(2001)等将需要融资的城镇化建设项目划分为未来有现金流入的项目和未来没有现金流入项目,两类项目对应的融资方式有所不同,未来有现金流入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受控公用事业公司或政府,可以通过企业留存收益、银行借款、地方政府债券、股本和税收等多种方式融资。未来没有现金流入项目的投资主体是政府,其资金只能来源于税收、银行借款和地方政府债券。

RoyBahl(2007)等认为地方政府融资渠道的选择取决于城镇化基础设施的服务特性,服务具有普遍性的应通过税收进行融资;服务具有区域性内部和外部两种效益的融资方式为税收和上级拨款;服务具有区域性外部效益的融资方式为上级拨款;服务可定价但具有外部性的融资方式为向用户收费;服务可定价但没有外部性的应交由私人部门投资。

2.城镇化融资方式

Berry和Johnson(1964)提出城镇化建设中需要大量的资金,因而,应采用多元化的融资方式,除了从政府那里获得财政投入外,还应该联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金融组织,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城镇化建设。

Fouzul Khan(1985)对城镇化建设中的融资项目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阐述。并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在城镇化建设中,所采用的融资模式进行了比较。

Kabir(1990)提出城镇化中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公路、桥梁港口、机场建设,以及城镇化后的居民安置,如教育、再就业、医疗、住房等。因而,所需要的资金规模非常庞大。融资渠道必须多元化,才能供给满足上述需求。

Nevit(1998)提出通过融资双方,为了融资渠道的长期稳定,应该对融资的款项进行明确的规定,如借款规模、规划时间、利息率大小以及有无附加要求等。同时要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有一个后续的跟踪和监督。保证资金的使用到位,预防金融风险和不当的投入。(www.xing528.com)

Mark(2000)提出在进行融资时,需要考虑该融资项目的可行性、风险、影响因素及退出机制等要素。指出融资需要严格依照程序办理,保障资金被合理使用。

Adams(2001)提出了借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大量的城镇化所需的资金。

Besley(2001)认为非正式的金融组织,融资更具灵活性,可以成为城镇化融资的另一个渠道的选择。

Zeller(2004)指出信贷资中的风险管理是非常必需的,影响着融资资金的回收,同时也关系着未来融资资金的长期使用。

在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方面,Schwarcz(1994)、Bharat A. Jain(2001)等都分析了城镇化建设中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的功能及优势。

美国政府采用以市政债券融资为主的融资模式,美国各级政府将投资重点主要集中在发行以地方政府资信为担保的市政债券。加拿大政府则采用以政府区域融资机构为导的模式。例如,Janes Leigland(1997)、Judy Wesalo Temel(2001)都对利用市政债券为城镇化建设融资的优势进行了分析。Kenneth N. Daniels(2002)还指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认识到市政债券是一种极吸引人的机制,能够满足它们的融资需求。

Mare Anderson(2005)认为用户收费、征收财产税和租金、银行借贷和市政债券以及政府间转移支付可以作为地方政府融资的渠道,作者还指出,应不断扩大包括市政债在内的融资渠道。

Darrin Grimsey(2008)对城镇化建设中PPP融资模式进行了详细的理论介绍,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

法国学者的研究发现,在法国的城镇化融资中,融资方式主要包括城镇企业税收、城乡规划和发展税、政府资助、发行长期债券、银行贷款、发行机构投资、企业投资和保险公司、老年保险基金投资。

韩国学者在城镇化融资方式的研究中指出,韩国政府建立了国有投资基金,可以有效利用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制定众多吸引民间资本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投入公共基础建设。此外,中央银行还通过向国外拆借外债,开发银行和商业银行再将这些国外借款按低于一般水平的利率贷给基础设施企业。

日本学者研究表明城镇化建设资金的提供主要通过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梧桐引凤”,即用小量投资吸引民间投资,为民间资本创造投资条件;第二种是联合投资,即将民间资本和优良的经营方法应用于政府投资的事业中,政府、地方团体以及民间企业合力共同投资、建设基础设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