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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宪宗与韩愈谏佛骨事件的新解析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元和十四年初,韩愈因上《谏佛骨表》而激怒唐宪宗,险被处以极刑,后被贬谪潮州,此即佛教史上有名的谏佛骨事件。笔者则认为,韩愈上表攻击佛法,仅是谏佛骨事件发生的一方面原因。本文将从宪宗与佛教的关系、宪宗在平定藩镇后的变化、韩愈上表激怒宪宗的具体原因等三方面,对这一论点展开讨论。此举反映宪宗已有崇奉佛法的意图。因此,若将宪宗欲置韩愈于死地的原因,仅仅归结为韩愈诋毁了佛教,是不足以令人信服的。

唐宪宗与韩愈谏佛骨事件的新解析

元和十四年(819年)初,韩愈因上《谏佛骨表》而激怒唐宪宗,险被处以极刑,后被贬谪潮州,此即佛教史上有名的谏佛骨事件。论及韩愈激怒宪宗的具体原因,论者多以为宪宗笃信佛教以求长生,而韩愈上表中竭力攻讦佛教,故有潮州之贬。

笔者则认为,韩愈上表攻击佛法,仅是谏佛骨事件发生的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因为韩愈的上表严重触犯了宪宗作为封建帝王的尊严。在平定藩镇取得基本胜利、大唐初步实现中兴、人们对宪宗的称颂不断高涨的背景下,宪宗志骄意满,已难以容忍臣下对皇权的任何冒犯。

本文将从宪宗与佛教的关系、宪宗在平定藩镇后的变化、韩愈上表激怒宪宗的具体原因等三方面,对这一论点展开讨论。

宪宗自贞元二十一年(805年)受禅嗣位以后,励精图治,追效“二祖(太宗、玄宗)之道德风烈”(1) ,以主要精力来解决自安史之乱以来形成的藩镇割据问题,其各方面的政策方针,无不以削平藩镇这一中心为转移。对待佛教,宪宗为防止其对国家财税收入的分割,亦采取限制的政策。

宪宗即位后,首先针对僧道伪滥、逃避赋役的问题,全面对私度僧道的现象进行整顿。唐朝初年,由于高祖、太宗推崇道教,佛教势力尚无多大发展,但自武则天以后,佛教势力急遽膨胀,寺院僧尼人数迅速增长。中宗时左拾遗辛替否已有“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之说。(2) 开元年间,全国寺院总数已达5358所,富户强丁冒为僧尼躲避赋役的情况更为严重。安史之乱以后,为解决财税的困难,朝廷公开以出卖度牒的方式聚敛钱财。这种方式虽然能解政府一时之难,却在随后的长时期内减少了赋役的对象,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元和初年,僧尼伪滥仍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宰相李吉甫曾谈到,天下僧尼及杂人重役等不归农桑者,约占天下人口十分之五六。(3) 白居易也曾指出:“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衣而食,待蚕而衣,臣窃思之,晋、宋、齐、梁以来,天下凋敝,未必不由此矣!”(4) 显然,僧道的伪滥严重影响到国家的财税收入,这对于正在想方设法积蓄国力以讨平方镇的宪宗来说,是不能不解决的问题。元和二年(807年)三月,宪宗发布诏令曰:“男丁女工,耕织之本,雕墙峻宇,耗蠹之源,天下百姓,或冒为僧道士,苟避徭役,有司宜备为科制,修例闻奏。”(5)

宪宗的诏令及随后有关部门的规定,对于僧道伪滥之风是一个遏制,有利于减轻百姓负担、改善国家的财政状况。虽然由于史料的缺乏,我们无法确知此次限制僧道政策实行的具体结果,但从后来敬宗宝历年间(825—826年)李德裕上表提及自宪宗有敕禁度、戒坛“久不兴置”的话语来看,宪宗元和二年(807年)关于禁止私度僧道的诏敕得到了比较好的执行。特别是在江淮地区,“自元和二年不敢私度”。由于这一禁令的严格执行,因此当宝历元年(825年)徐泗节度使王智兴冒禁陈请敬宗,要求私度僧尼时,“天下沙门奔走如不及”(6) ,王智兴因此获取了大量度钱而致富。这说明,在宪宗元和二年(807年)诏令颁布以后的十七八年、包括宪宗元和十三年迎奉佛指舍利时,私度僧尼道士是受到严格禁止的。这无疑是元和年间国家财力较强、得以平服藩镇的原因之一。

对于寺院地主的特权,宪宗在平定藩镇以前,亦严加限制。如元和六年(811年)正月,针对京师地区僧院地主庄硙享有免税特权、影响国家税入的情况,宰相李吉甫专门向宪宗上表指出,国家向经营钱米之人征税,历来有法定制度与固定数额,若免除这些历来拥有经济实力的僧人的赋税,势必加重劳苦百姓的负担,减少国家的收入。宪宗接表后十分赞赏李吉甫的见解,废除了僧院地主庄硙免税的特权。(7) 元和八年(813年),宪宗应御史中丞之请,处死犯罪的高级僧人鉴虚,给了那些不法僧人以极大的震动。(8)

元和十年(815年),由于征讨淮西的战事久无结果,宪宗令骑军至西明寺,将昆沙门神恭迎至开元寺中,迎护的队伍长达数里。此举反映宪宗已有崇奉佛法的意图。但同年八月,当嵩山中岳寺僧圆通与藩镇李师道勾结在东都谋反时,宪宗对参与谋反的僧众予以坚决镇压。此后,宪宗诏令限制各地寺院讲经的次数与规模,规定只有观察使、节度使所在之州,每三个长斋月,在一寺一观置讲,其余随意开场讲经者,一律禁止(9) ,使日益膨胀的佛教势力受到遏制。

上述事实说明,在平定藩镇之前,为了实现中兴大业,宪宗对于佛教势力是加以限制、甚至给予严厉打击的。此间,他虽也曾参加过某些佛事活动,但这些活动属于封建帝王正常的宗教活动,其次数规模,都远不能与代宗、德宗时的崇佛活动相比。

宪宗对佛法的逐渐执迷,开始于元和十二年(817年),当时由于淮西方镇久攻不下,宪宗希望能够通过虔诚的礼佛活动来获取佛祖的支持与保佑,并祈求福寿。此年,宪宗在右神策军中设元和圣寿佛寺,又为礼佛的方便,令神策军筑夹城,将宫城与兴福寺联结起来。同时,他与僧人端甫、广宣等人的来往也日益密切。端甫“迎合上旨,皆契真乘,虽造次应对,未尝不以阐扬为务”。宪宗“待之如宾友,常承顾问”。在端甫等僧人的影响下,宪宗对佛法的迷信愈来愈深,“天子益知佛为大圣人,其教有大不可思议之事”。平定淮西以后,僧人们借机宣扬这是佛教“显大不可思议之道,辅大有为之君”的结果,(10) 使宪宗愈益相信佛法的作用,礼佛活动进一步升级,终于导致了迎奉法门寺佛指舍利的盛大礼佛活动。

从以上宪宗与佛教的关系来看,在元和十二年(817年)以前,宪宗对佛教基本上采取的是限制甚至打击的政策。元和十二年以后,其对佛法的崇信才日益加深。元和十二年到十三年十二月遣使迎奉法门寺佛指舍利,不过一年多的时间,其间朝廷关于严禁私度僧尼等限制佛教的政策并未见改变。因此,若将宪宗欲置韩愈于死地的原因,仅仅归结为韩愈诋毁了佛教,是不足以令人信服的。这其中必还有其他的原因。

对有关史实进行深一层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宪宗之所以欲将韩愈置之于死地,是与宪宗本人在平定天下藩镇以后所发生的变化及其处理君臣关系方针的改变有着必然联系的。

元和初期,宪宗以中兴大唐、平定藩镇为己任,“嗣贞观之功,弘开元之理”,“举贞观、开元之政”(11) ,因而在处理君臣关系上,多以太宗为榜样,主张“为君推诚,为臣尽忠”。元和初年,宪宗曾就这一问题多次与臣下展开讨论。元和三年(808年)九月,他对大臣们说:“以太宗、玄宗之明,犹藉辅佐以成其理,况如朕不及先圣万倍者乎!”(12)

在宪宗看来,贞观、开元的政治经验,最值得自己学习,因此,他即位以后,经常阅读《太宗实录》《玄宗实录》《贞观政要》等书。元和四年(809年),他诏令李绛、崔群、白居易等人搜集历代君臣成败的经验五十余种,亲自编成《前代君臣事迹》十四篇,并手书于屏风之上宣示臣下,君臣共勉。(13) 他在阅读《贞观政要》时,看到太宗鼓励臣下直言,不怕意见上下往复四五次,感叹道:以太宗之天资聪睿,与群臣讨论问题尚且如此,以自己之寡昧,更不可简单处理臣下的进言。为此宪宗规定,今后大臣进谏,不同意见可以上下往复十次以至更多。元和四年(809年)三月,诏令查访贞观时期著名谏臣魏征的后代予以厚赏,以此鼓励大臣们直言进谏。对于那些敢于发表自己意见、直言进谏的大臣,宪宗大胆起用,如给事中吕元膺,回答宪宗所问时政得失,无所隐讳,直抒己见,虽辞气激切,宪宗却十分欣赏,第二日便向宰相建议:“元膺有谠言直气,宜留在左右,使言得失。”(14) 此后吕元膺多次大胆进谏,屡屡封还诏书。给事中段平仲、御史中丞薛存诚等人也以敢于进谏受到宪宗嘉奖。同时,宪宗对于那些身居要职、处世圆滑,遇事模棱的官员,毫不客气地予以批评,甚至解除他们的职务。如立有拥立之功的宰相郑铟、大臣权德舆等人,即因“拱默无建言”而被免职。由于宪宗的提倡与鼓励,元和初中期,敢于直言进谏的大臣如李绎、吕元膺、李藩、元载、白居易等,大量涌现。有的大臣稍久不谏,宪宗便会责备道:“岂朕不能容受耶?将无事可谏也?”(15)

当然,在处理臣下的谏言时,宪宗有时也会与大臣发生分歧,甚至为此发怒。但事后宪宗多能自检过失。如元和五年(810年),翰林学士李绛指责宦官吐突承璀过于专横,主张给予严惩,宪宗变色道:“卿言太过。”李绛则坚持己见,陈明事理。事后宪宗称赞李绛“真忠臣也”,“他日尽言,皆应如是”。(16) 翰林院学士白居易有时进谏毫不留情面,直言“陛下错”,使宪宗在群臣面前十分难堪。一次宪宗忍不住对李绛言道:“白居易小臣不逊,须令出院。”而李绛则曰:“陛下容纳直言,故群臣敢竭诚无隐。”(17) 宪宗闻后,待白居易如初。

尽管元和初中期,宪宗接受君臣的谏言有时显得勉强,但总的来看,宪宗能够虚心求谏纳谏,集思广益,任用贤良,因而在元和年间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舞台上,涌现出一大批难得的人才。正是在他们的努力下,宪宗才得以在元和初年到元和十二年间基本平服了天下藩镇,初步实现了大唐的中兴。

然而,随着平服藩镇的节节胜利,特别是在取得平服淮西藩镇的决定性胜利以后,宪宗虚心纳谏的作风及其处理君臣关系的方针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里最重要的转折点是平淮西之役。如果说元和初年平定西川、夏绥、镇海等一系列藩镇,是宪宗君臣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结果,那么讨平淮西的胜利则是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特别是在众多朝臣的反对及罢兵呼声一直不断的情况下取得的。事实证明,宪宗始终如一的决心与坚强意志对于讨平淮西起了决定性作用,也正是因此,宪宗开始产生了骄慢的倾向,胜利使宪宗对自己个人的作用产生了不恰当估价,“淮西既平,上浸骄侈”(18) 。从此,宪宗不仅在生活上因“世道渐平,欲肆意娱乐”(19) ,一改往日的节俭作风,大兴土木,追求奢华,而且在处理君臣关系上,也一改往日虚心求谏纳谏的作风,日益变得自专独断,着意扩大自己的皇权。对待君臣的进谏,特别是比较尖锐的批评,产生了明显的反感与抵触情绪。这可以从平定淮西以后一系列的事件中得到证明:如平淮西的次月,宪宗以宦官担任馆驿使,开了宦官担任外职的先例,左补阙裴潾进谏,宪宗不纳;元和十三年(818年)正月,宪宗下令扩建麟德三殿,右龙武统军张奉国等以淮西方平,国家财政尚有困难为由进谏,宪宗不纳,不久,却将张奉国等免职;元和十三年十一月,柳泌谎称天台山多灵草,求任台州刺史以求之,宪宗许之,谏官劝阻,宪宗不纳;此类事例自平淮西以后甚多,其中直接影响到宪宗后来处理韩愈谏佛骨之事的,是裴度与宪宗关于任命皇甫镈、程异为相的争论。

皇甫镈,贞元初进士,长期担任司农卿、判度支等职,淮西战争中出任盐铁使,为了解决战争中官府的财政问题,切于馈运,勾剥严急,在百姓中名声不好,但由于其善于理财,使前方供给不乏,战后又聚敛媚上,助宪宗营造,因而深得宪宗欢心。程异,以明经起家,以精于财政著称,在解决讨淮西的经费方面,亦立有功勋。

元和十三年(818年)八月,宪宗在事先未征求大臣们意见的情况下,任命皇甫、程二人为相。诏书既发,舆论大哗。在反对任命二人为相的群臣中,宰相裴度三次上书,言辞最为激烈。裴度为贞元时进士,宪宗即位后渐受重用,在招抚魏博等事件中立有大功,为人以劲正敢言著称。元和十年(815年)宰相武元衡被人刺杀以后,裴度受命全权负责政事。他在上书中称皇甫镈乃“市肆商徒,下等微人,其掌财政以来,百姓无不切齿,以此人为相”,“凡百君子皆欲痛哭”。(20) 裴度表示:宁愿自己不做宰相,亦决不与皇甫镈为伍。

裴度的上书若在元和初期,宪宗也许会予以考虑,但此时情况已有不同:随着淮西的平定,宪宗威望日高,处于天下一片赞扬声中的宪宗已容不得臣下如此尖锐的批评。另外,在宪宗看来,任命五品以上官员乃皇帝职权范围之内的事情,裴度此时却以自己封印辞职相要挟,逼皇帝就范,这是宪宗自尊心所难以接受的。事情至此,宪宗认为这已经不是任命皇甫为相的问题,而是一个君权、臣权孰尊孰卑的问题。

同时,宪宗认为裴度的态度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态度,而是一批人的态度。就在不久前,宪宗曾对裴度说过:“人臣当力为善,何乃好立朋党,朕甚恶之。”(21) 宪宗当时虽未明言朋党为谁,实际即是针对裴度的,他此时对裴度、崔群、韩愈、冯宿等大臣之间的关系已产生猜疑。裴度当时的一番解释并未能使宪宗释怀。此次裴度如此猛烈地反对宪宗命相,如果对之妥协,无疑是对那些轻君犯上的人开了绿灯。所以裴度一再上疏之后,宪宗不仅没有改变任命皇甫、程二人为相的决定,反而于次年四月,将裴度免相。

裴度上疏反对宪宗任命皇甫、程二人为相,是元和十三年(818年)下半年的事情。同年十二月,宪宗在未征求群臣意见的情况下遣使迎奉法门寺佛指舍利,韩愈随后即上了言辞激烈的《谏佛骨表》。由于韩愈与裴度的密切关系及两人先后上表言辞激烈,对宪宗尊严多有触犯,因而不论当时韩愈是否意识到,宪宗实际上是把韩愈视作裴度的朋党来看待的。在这样一种背景下,韩愈上表对佛教的攻击已成其次,而他对宪宗的不敬态度及对皇帝尊严的冒犯,才是宪宗必欲将其置于死地的主要原因。

提及韩愈对宪宗皇帝尊严的冒犯及与裴度的所谓朋党问题,就不能不对韩愈与宪宗、裴度的关系进行一番分析。

德宗贞元年间(785—805年),韩愈因请求减免灾民赋税而被德宗贬官阳山县令。元和初年,宪宗将韩愈召还朝廷,逐渐委以重任。应当说,宪宗是有恩于韩愈的。自对藩镇用兵以来,韩愈多次上书为宪宗出谋划策,特别是在平淮西的过程中,韩愈屡次上书分析战场形势、坚定宪宗用兵决心,是朝廷中与裴度等人一样坚决支持宪宗将讨淮西战争进行到底的极少数大臣之一。正因为如此,在征讨淮西的后期,宪宗在任命裴度为淮西宣慰处置使的同时,应裴度的要求,任命韩愈为裴度的行军司马,同赴淮西前线。

淮西之役的成功,无疑是裴度、韩愈等主战一派的胜利及李逢吉、令狐楚等主和一派的失败,这种现实显然影响到裴度、韩愈等人在朝廷中的地位及其在朝廷中说话的分量,这应是裴、韩二人敢于直言而不惧得罪宪宗的原因之一。而也正是这一点,使有意加强皇权的宪宗日益不满,这种苗头首先反映在《平淮西碑》的更修上。

淮西之役胜利以后,韩愈受命修撰《平淮西碑》文,无论从韩愈的文采还是主战的态度来看,韩愈起草《平淮西碑》文,都应说是恰得其人。但碑成以后,李愬妻子、唐安公主之女入宫哭诉,称韩愈碑文不实,宪宗因此下令磨去韩愈碑文,由翰林学士段文昌重新撰文刻碑。

关于韩愈《平淮西碑》的问题,历代皆有争论,不容否认的一个事实是,韩文客观上贬低了李愬在平淮西之役中的作用,而大大突出了裴度督军的个人作用。对于宪宗,韩文所用的称颂之辞,则远不如后来段文昌碑文使用得多。凭着这一点,宪宗将韩愈视为裴度的朋党,是完全可能的。因而当裴度一再上疏以辞相要挟宪宗罢免皇甫、程两人相职之事不久,韩愈又在《谏佛骨表》中多出不逊之词,宪宗因之发怒,欲将其置于死地,便十分自然。

除了人事上的复杂关系之外,韩愈所上《谏佛骨表》立论的根基、进谏的方式显然也存在问题。韩愈之前,唐代士大夫进言禁毁佛教者代有其人。如果就其对佛教攻击批判的猛烈程度来看,有些人并不在韩愈之下,如高祖、太宗时,傅奕数次上疏请除佛教,特别是在武德年间,他向高祖进言称:“佛为一姓之家鬼也,作鬼不兼他族,岂可催驱生汉供给死胡?”“佛生西方,非中国之正俗,盖妖魅之邪气。”(22) 此类极端攻击佛教的语言,其严厉尖刻程度比韩愈有过之而无不及。故此萧瑀曾愤称:“地狱所设,正为是人。”傅奕之后,历朝上书攻击佛法者仍大有人在。其中亦不乏言辞激烈者。然而,从高祖、太宗到代宗、德宗,他们都能容忍这些言论的存在,而为什么韩愈上了《谏佛骨表》,宪宗便欲将其置于死地呢?当然,首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唐中期以前,佛教的地位尚不能独排道教与儒学,历朝皇帝对佛教的崇信程度也有不同,但另一个方面,和韩愈上表的立论基点与以前诸人的立论基点有着很大不同有关。(www.xing528.com)

傅奕等人的上书,其基本立足点都是极力维护皇权,批判佛教与皇权的对立。认为佛教的发展是“窃人主之权”,“以匹夫而抗天子”,“于国家有害”,“与朝廷争利”。他们的上书或进言,目的都是力图使君主认识到,佛教是皇权的对立物,反对佛教,即可加强皇权、巩固统治,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减轻百姓的负担。

韩愈的《谏佛骨表》则重点强调的是信奉佛教的帝王都不会长寿、都没有好下场,“奉佛愈过,寿考愈促”。这里,韩愈显然将历代帝王与佛教放在同一个位置上加以批判了,这就严重地触犯了宪宗作为帝王的尊严。而且,韩愈的上表,颇多讥讽之言,最后又称“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23) ,这等于把自己摆到了与帝王平等的位置上。此类言语,正如后人所评论:“矫激太过”,“是欲上冥行也”。(24)

宪宗在韩愈上表后曾言:“韩愈言我奉佛太过,我犹容之,至谓东汉奉佛之后,帝王咸致夭促,何言之乖剌也。愈为人臣,敢尔狂妄,固不可赦。”(25) 显然,宪宗对韩愈的愤怒,主要已不在于其对佛教的攻击,而是其对历代帝王亦即对待宪宗本人的“狂妄”态度。对于这一点,韩愈内心其实也是明白的。因此,他被贬潮州以后,在上宪宗书中主要检讨的是自己“狂妄戆愚,不识礼度”和“言涉不敬”的问题,而对自己诋毁佛教之事,只字未提。为了弥补自己对宪宗的不敬,他在上表中,以大量的文字歌颂了宪宗的“巍巍之治功”,宪宗接表后,心领神会,坦言:“愈为人臣,不当言人主事佛乃年促也,我以是恶其容易。”所谓“恶其容易”即指韩愈上表中对帝王的大不敬。其后皇甫镈认为韩愈“终太狂疏”,不主张赦免,实际这也是宪宗对韩愈的看法。由此可见,宪宗对韩愈《谏佛骨表》的震怒,与其说是因为韩愈攻击诋毁了佛教,不如说是因为其上表严重触犯了宪宗的尊严。韩愈的名望愈高,宪宗愈是不能容忍这种冒犯。

(原刊《南京师大学报》2005年第3期)

(1) (宋)欧阳修:《新唐书》卷七七,《李绛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

(2)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一〇,《辛替否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

(3) (宋)王溥:《唐会要》卷六九,《刺史下》。

(4) (唐)白居易:《白居易集》卷五三,《策林·议释教》,中华书局1985年版。

(5) (宋)王溥:《唐会要》卷五〇,《尊崇道教》。

(6)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七,《敬宗本纪》。

(7)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四八,《李吉甫传》。

(8)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五三,《薛存诚传》。

(9) (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五二,《帝王部·崇释氏二》,中华书局1966年6月版,1988年第三次印刷。

(10) (宋)赞宁等:《宋高僧传》卷第六,《唐京师大安国寺端甫传》,见《历代高僧传》,上海书店1989年10月第1版。

(11)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六四,《李绛传》。

(12)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唐纪》五三,元和三年九月丙申。

(13) (宋)王溥:《唐会要》卷三六,《修撰》。

(14)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五四,《吕元膺传》。

(15)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唐纪》五四,宪宗元和七年三月。

(16)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唐纪》五四,宪宗元和五年十二月。

(17)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唐纪》五四,宪宗元和五年六月。

(18)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四〇,《唐纪》五六,宪宗元和十三年八月。

(19)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三五,《皇甫镈传》。

(20)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三五,《皇甫镈传》。

(21)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三五,《皇甫镈传》。

(22)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七九,《傅奕传》。

(23)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六〇,《韩愈传》。

(24) (清)何焯:《义门读书记》卷一,《昌黎集评语》。《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

(25)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六〇,《韩愈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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