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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府水资源监管能力,建立完善责任制和督查机制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层级,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快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积极探索建立国家水资源督查制度,对地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中,既要充分发挥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优势,又要正确处理好因流域与行政区域不吻合带来的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等矛盾。

提升政府水资源监管能力,建立完善责任制和督查机制

推进水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三中全会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简政放权,规范管理,加强监管的原则,全面梳理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等水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厘清中央和地方的事权,涉及省界水体和水事敏感地区的用水审批事项,中央要管住管好,省级行政区总量控制范围内的用水审批事项下放地方管理。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水资源对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的约束作用。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层级,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接受社会监督。在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时,通过引入听证制度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积极推进涉水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力争实现一站式审批。对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团力量,下放管理权限,转变管理方式。

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快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严格实行区域限批政策,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红线控制指标的地区,要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积极探索建立国家水资源督查制度,对地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实行水资源水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www.xing528.com)

不断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界定中央、流域和地方的管理权限,明确事权,落实责任。中央要把重点放在政策指导、行业监管、红线管控和区域统筹上;流域要重点做好水量分配、总量控制、统一调度和区域协调;地方要对取用水项目科学论证,严格审批把关,加强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强化对取用水户的监督管理。避免因事权不清,导致的管理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中,既要充分发挥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优势,又要正确处理好因流域与行政区域不吻合带来的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等矛盾。探索建立流域内行政区政府、公众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的流域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管理流域涉水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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