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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府职能转变成果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决定》指出,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进一步逐项清理、论证,最大限度地减少、下放和整合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对决定取消和下放的事项,加强行业指导和后续监管。

加速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府职能转变成果

《决定》指出,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水行政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有力的建设与管理体制,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保障。努力方向是:

合理划分事权。建立事权和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河湖管理事权,特别是要科学界定中央和地方的共同事权,明确责任边界和监管主体,形成职责明确、管理高效的责任体系。

精简行政审批。涉及河湖管理、工程管理、建设管理等行政审批事项较多,通过近期改革已减至10项。按照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进一步逐项清理、论证,最大限度地减少、下放和整合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对决定取消和下放的事项,加强行业指导和后续监管。

加强市场监管。推动水利建设市场进一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水利建设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着力清除市场壁垒、地方保护和不正当竞争。加快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制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和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www.xing528.com)

强化社会管理。针对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服务对象多的特点,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坚持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在水利建设管理、工程运行管理、河湖管理、维修养护等领域,凡是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推动水利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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